托克逊县石烽镇交接工作进展顺利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发[2008]72号《关于调整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与吐鲁番地区托克逊县行政区域界线的通知》,托克逊县人民政府成立了《原南泉矿区行政区域内资产接交工作领导小组》托政办〔2009〕7号和《石烽镇筹备工作办公室》托政办〔2009〕9号,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2009年2月1日,托克逊县委常委、副县长代青、托克逊能源重化工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刘永健、国土资源局局长、民政局局长等带领石烽镇筹备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及成员单位深入原南泉矿区阿拉沟、渔尔沟行政区域进行实地查看(先后到达焦煤集团生产区、生活区及上游水源地和天业、天成、圣雄等企业的原料开采基地),通过实地查看,明确了区域界线,区域管辖范围和职责,并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
2月3日石烽镇筹备工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等带领工商、税务、国土、水利、林业、安监、民政、公安、环保、供电等成员走访了驻守渔尔沟火车站、原南泉矿区邮政支局、电信支局、铁路公安所、兵团八建等单位部门,及时与驻地单位取得联系,通过座谈会的形式,相互介绍业务工作,了解工作区域和管辖范围内的基本情况。为顺利接收、管辖原南泉矿区,托克逊县石烽镇筹备工作办公室公安派出人员顺利入驻原南泉矿区鱼儿沟派出所,并争取在规定时间内圆满完成移交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