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有和新疆有关的贴吧、论坛中,经常有关于讨论“城市大小比较”“谁是第二大城市”的帖子。
在这里,本人就从行政区划的层面来讨论这个问题。
首先,城市的比较当然是要在同一级别进行比较。比如说广东省只会把广州、深圳(同为副省级)之间做比较就不会把增城(县级)、茂名(地级)直接做比较。因为地级管理权限的城市和县级管理权限的城市之间并不具有可比性。
在新疆城市中,乌鲁木齐、克拉玛依、石河子与其他13个地州包括其他三个兵团新建市都具有地级管理权限,被并称为“十八个地州市”(可见自治区的各类文件),自治区的各类机构设置亦是如此。
在自治区的各类官方统计之中,都是以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石河子市、阿拉尔市、图木舒克市、五家渠市、巴音郭楞蒙古族自治州这样的形式出现。
而库尔勒市为巴音郭楞蒙古族自治州所辖县级市,为县级管理权限的城市。管理权限与沙湾县、乌苏市、石河子市北泉镇(民政部授予该镇县级管理权限)平级。
所以说真正意义上的新疆地级城市应为: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石河子市、阿拉尔市、图木舒克市、五家渠市六座城市。
其他均为县级城市,在库尔勒市、乌苏市、阜康市、奎屯市等城市的比较中,库尔勒市的各项指标确实突出,确实应为新疆县级第一大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