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已有南京、苏州、扬州、徐州、镇江、淮安、无锡、南通、泰州、常州10个省辖市和常熟、宜兴、高邮3个县级市入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省辖市中只有连云港、盐城、宿迁未入选。另外,我省的江阴、邳州、新沂、昆山、宿迁、南京市高淳区等也正拟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国务院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中提出了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五项条件:
第一、保存文物特别丰富;
第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
第三、保留着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第四、历史上曾经作为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或军事要地,或发生过重要历史事件,或其传统产业、历史上建设的重大工程对本地区的发展产生过重要影响,或能够集中反映本地区建筑的文化特色、民族特色;
第五、在所申报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还应当有2个以上的历史文化街区。
[ 此帖被轨道部在2019-06-10 14:17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