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抄一段关于台湾省各单位承办的业务。根据 http://www.tpg.gov.tw/a-administrator/intro-04.htm 稍作整理。
六個業務組:
1. 民政組
一、監督縣(市)民政、地政及公共安全等自治項。
二、辦理臺灣光復節等慶祝、 紀念活動及省垣各項祭典。
三、辦理省政興革及建議之蒐集、 分析研究及有關大陸事項。
四、其他依法令授權或行政院交辦之民政事項。
2. 文教組
一、監督縣(市)教育、及體育等自治事項。
二、辦理臺灣省教師申訴評議事項。
三、辦理臺灣省學產基金會、臺灣省中小學教師福利基金會、臺灣省社區文化發展基金會、中國童子軍臺灣省童子軍基金會、臺灣文化基金會及其他省級文教基金會之輔導管理事項。
四、督導整理臺灣省文獻事項。
五、臺灣省教育、文化、體育之資料蒐集及分析研究事項。
六、其他依法令授權或行政院交辦之文教事項。
3. 經建組
一、監督縣(市)辦理農業、交通等經建自治事項。
二、監督地方推動基層建設,公共設施興修、小型工程興建等事項。
三、推動臺灣省消費者保護事項。
四、督導臺灣省各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等事項。
五、繼續辦理本規程施行前本府核定對地方各項補助經費運用情形之管制考核及相關事項。
六、繼續辦理本規程施行前本府核定列管之重大經建措施之管考及相關事項。
七、辦理台灣省農業、土地之資料蒐集及分析研究等事項。
八、其他依法令授權或行政院交辦之經建事項。
4. 財務組
一、監督縣(市)財政自治事項。
二、執行本府財務及相關業務等事項。
三、繼續辦理本規程施行前本府核定對地方各項補助經費之核撥及相關事項。
四、其他依法令授權或行政院交辦之財務事項。
5. 社會及衛生組
一、監督縣(市)社會服務、勞工行政、衛生及環境保護等自治事項。
二、辦理台灣省衛生、環保、社會福利等資料之蒐集及分析研究事項。
三、台灣省急難救助基金之管理運用事項。
四、其他依法令授權或行政院交辦之社會及衛生事項。
6. 公共事務管理組
一、辦理本府環境衛生、污水處理、庭園綠化、公共建築、路燈、公共場所、辦公廳舍、員工宿舍及交通車輛等管理事項。
二、辦理本府安全防護及協助各縣市安全防護及動員準備事務等事項。行政院交辦之公共事務管理事項。
五室:
1. 資料室
一、辦理省政資料之蒐集、管理與台灣月刊等相關書刊之編印及發行等事項。
二、辦理本府圖書管理等事項。
2. 秘書室
一、 辦理省政府委員會議議程及紀錄事項。
二、 辦理本府施政計畫報告之綜合協調聯繫、公文檢查、稽催等事項。
三、 辦理本府新聞發布、聯繫、公共關係、交際、機要、視察、編譯等事項。
四、 辦理臺灣省姐妹州聯繫及其他外事業務事項。
五、 辦理本府文書、印信典守、檔案管理、事務管理等事項。
六、 辦理本府中長期計畫之研擬、綜合及推動等事項。
七、 其他不屬於各組、室事項。
3. 人事室
4. 會計室
5. 政風室
二會:
1. 法規會
為辦理本府有關法制事項。
2. 十二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
為辦理本府車輛行車事故鑑定事宜設,分設十二區車輛行政車事故鑑定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