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1)1929年7月1日,由济南市政厅改组,辖区包括原历城城区和城外商埠及四郊,市政府下设秘书处和社会、财政、工务3局,全市面积为175平方公里,设城内一、二、三区,城外一、二、三区, 商埠一、二、三、四区,共10个区;1931年1月裁撤,3月复设;1932年10月1日,济南市城市基层自治组织“坊”、“闾”、“邻”划分完毕,全市10个自治区共划分为100个坊(每区10坊),坊之下为闾,闾之下为邻;同时济南市区西界重行划定,历城县邱家庄、周官屯、萧屯、赵庄4村和长清县石佛屯、吴家堡等村插花地划归济南市管辖;1935年5月14日,济南市模范区建设委员会成立,负责规划、建设北商埠。[鲁]
2)汪伪设置的市。1938年设置,同时划为11个区,称城内东区、城内西区、城外东区、城外西区、商埠东区、商埠西区、商埠中区、东乡区、南乡区、西乡区、北乡区;1948年裁撤。[鲁]
3)中共设置的市。1949年5月22日,济南特别市改称济南市;12月,中共济南市郊区工作委员会成立,负责第三、八、九、十、十一等5个城郊农村区的工作;1950年第七至十一区更名为郊一至郊五区。[鲁]
*青岛市:
1)1930年6月20日,青岛特别市改置为青岛市(院辖市),9月正式批准;1935年5月(一说7月1日),扩大市界,将即墨县劳山(崂山)全部主要山脉划入管辖,人口新增49841人,9月1日,四方、沧口2区合并为四沧区,1938年1月,汪伪将青岛市升为青岛特别市。[鲁]
2)国民政府恢复的市。1945年8月,复改“青岛特别市公署”为青岛市(院辖市),辖区按抗战前;1946年3月17日,青岛市保甲编组完竣,全市划为12区:台东、台西、市南、市北(以上4个市区)、四沧、李村、崂东、崂西、夏庄、浮山、阴岛、薛家岛(以上8个乡区),共327保、6873甲、122908户、683571人。[鲁]
3)中共设置的市。6月2日,青岛市定为山东省辖市,市区划为市南、市北、台西、台东、四沧等5区,郊区划为李村、浮山2区,同日阴岛区划归即墨县管辖。[鲁]
*烟台市:
1)汪伪设置的市。1938年2月4日,由烟台特区改置,隶伪登州道。[鲁]
2)中共设置的市。1950年9月,烟台市升格为省辖市(专区级),下设第一至五区。[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