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9日,国务院批准设立江西赣州出口加工区。这是国家在革命老区批准设立的第一个出口加工区,是继九江、南昌出口加工区之后江西的第三个开工建设的出口加工区。江西也因此成为中西部地区出口加工区数量最多的省份。按照国务院和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的相关要求,赣州出口加工区各项筹建工作积极开展,高标准地建设了区内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具备了封关验收条件,并于2008年4月23日顺利通过了南昌海关组织的预验收。5月6日,江西赣州出口加工区顺利通过了国家九部委的正式验收。这标志着江西赣州出口加工区经过不到一年的紧张筹建后,进入了实质性运作阶段。
赣州出口加工区总规划面积2.93平方公里,首期开发面积0.933平方公里,按照“一次规划、分期实施、滚动开发、稳步推进”的开发思路,目前,已投入建设资金1.3亿元。一期起步区海关监管大楼、国检大楼、管委会大楼、监管仓库、卡口、围网、信息网络系统、巡逻通道及区内基础设施已建设完成,实现了“七通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