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朝海南岛建置沿革考论
【内容提要】:孙吴赤乌五年发动针对今海南岛的珠崖之役,此役斩获有功,故孙吴理当将海南岛部分纳入版图之内;晋合浦郡之毒质县或即是汉玳瑁县,本在海南岛上;而刘宋珠崖郡沿袭孙吴之旧,因海岛住民反叛,道不通,致使海岛再成化外之地。此三事均可以三国至唐早期史料为证。故孙吴至南朝刘宋大明中,今海南岛或当在大陆王朝版图之内。
汉武帝南平百粤,于岭南开置九郡。其中珠崖、儋耳二郡,在今海南岛上。后因官吏贪残,统治酷虐,岛上住民连年反叛,使汉廷无法有效控制局势。先是儋耳郡废入珠崖郡,后于汉元帝初元三年(前46年)珠崖亦废,朝廷统治宣告结束,海南岛再成化外之地。自此后至南朝梁五百余年间,海南岛之归属与行政建置情况,因史书记载不明而模糊不清,有些说法甚至与《汉书》记载发生冲突。《旧唐书·地理志》广州南海县条即注:“后汉废珠崖、儋耳入合浦郡。”考《旧唐志》注文常有“后汉”一词出现,如“后汉周敞为交趾太守”、“后汉置交州”等等,可见刘昫所谓“后汉”,当指东汉。故《旧唐志》是说东汉废珠崖、儋耳入合浦郡,已与《汉书》载珠崖废于元帝时相悖。而南宋地理总志《舆地纪胜》琼州府“沿革”条下据《续汉志》中合浦郡领有珠崖一县,谓:“东汉立珠崖县属合浦郡”。这显然会使人认为东汉时在海南岛上仍有行政建置。迄止明清,对于汉元帝之后至萧梁这段时期内,海南岛上是否存在大陆王朝的行政建置,学者之说依旧存在对立。
关于此问题,当代最著名的论述应是谭其骧先生于1988年发表的《自汉至唐海南岛历史政治地理》一文。谭文重点论证了汉朱卢县、吴珠崖郡不在海南岛上,考定海南岛自西汉弃珠崖、儋耳二郡后,“大陆王朝重新在岛上设置郡县,实始于梁。”则谭先生认为,自汉元帝至南朝萧梁期间,海南全岛不在王朝版图之内。谭文发表后,引出了杨武泉先生的不同观点。杨先生以《西汉晚期至萧齐海南岛不在大陆王朝版图之外》一文,向谭先生提出十余条商榷意见,坚持认为从西汉晚期至萧齐,大陆王朝在海南岛一直设置着县级行政政权。面对驳难,谭其骧先生于1989年又撰《再论海南岛建置沿革——答杨武泉同志驳难》,一一作答,重申自己的观点。纵观谭文,可谓见解精辟,几成不刊之论。然而,笔者以为,杨武泉先生纠结于汉朱卢或珠崖县位置等一些严重缺乏文献证据的地望考证,同时罗列众多并不足以构成驳难的文献材料,有的甚至是失误。而在一个问题上,虽经提出,惜乎未能深入。这个问题便是:孙吴赤乌五年珠崖之役。
今不揣浅陋,就此问题再做详细分析,以期证明自西汉弃珠崖、儋耳二郡,于孙吴赤乌五年珠崖之役后,大陆王朝再次占据今海南岛北部直至刘宋大明中又失守,后于萧梁时,海南岛重归大陆版图。
一、论陆凯等讨珠崖之斩获有功
孙权曾试图将夷州(今台湾岛)与珠崖(今海南岛)纳入版图,于黄龙二年(230)及赤乌五年(242)分别发动越海战役。此二事《三国志》中并有记载,且另记有陆逊、全琮二人谏阻之事。谭其骧先生结合《孙权传》、《陆逊传》、《全琮传》文义论及二事曰:“陆、全二人都反对这两次举动”、“孙吴这两次用兵都是得不偿失,绝不会取得显著成果。”而后杨武泉先生提出商榷意见,认为“陆、全谏阻者乃黄龙二年之事”(即围夷州),并根据珠崖之役史载乃斩获有功,指出“二役的结果也不一样” ,故谭说“是难以令人信从的”。对于杨先生的驳难,谭先生又作回应:“陆逊传载谏疏事在嘉禾公孙渊背盟之前,的确可能是指黄龙取夷洲之役,但全琮传则不载其谏辞于黄龙中而载于赤乌中,那就很难说必不包括赤乌取珠崖之役。”
实际上,史载夷州、珠崖二役相隔十余年,而谏疏为一人于一时所上,只能涉及谏阻当时,如何能针对相隔十余年之两事?除非谏阻当时,孙权应有同取夷州、珠崖的打算。谭、杨二位先生讨论的这一点,正应是问题的核心,惜乎未能撰文再继之。窃以为杨先生的这一点商榷意见极为关键,有必要再作深入讨论。为使下文清晰明了,今不忌繁赘,兹先将《三国志》中陆逊、全琮二人谏疏及相关文字摘录如下:
1、《陆逊传》:“黄龙元年,拜上大将军、右都护……权欲遣偏师取夷州及朱崖,皆以咨逊,逊上疏曰:‘臣愚以为四海未定,当须民力,以济时务。今兵兴历年,见众损减,陛下忧劳圣虑。忘寝与食,将远规夷州,以定大事,臣反覆思惟。未见其利,万里袭取,风波难测,民易水土,必致疾疫,今驱见众,经涉不毛,欲益更损,欲利反害。又珠崖绝险,民犹禽兽,得其民不足济事,无其兵不足亏众。今江东见众,自足图事,但当畜力而后动耳。昔桓王创基,兵不一旅,而开大业。陛下承运,拓定江表。臣闻治乱讨逆,须兵为威,农桑衣食,民这本业,而干戈未戢,民有饥寒。臣愚以为宜育养士民,宽其祖赋,众克在和,义以劝勇,则河渭可平,九有一统矣。’权遂征夷州,得不补失。及公孙渊背盟,权欲往征……”
2、《全琮传》:“赤乌九年,迁右大司马、左军师。为人恭顺,善于承颜纳规,言辞未尝切迕。初,权将围珠崖及夷州 ,皆先问琮。琮曰:‘以圣朝之威,何向而不克?然殊方异域,隔绝障海,水土气毒,自古有之,兵入民出,必生疾病,转相污染,往者惧不能反,所获何可多致?猥亏江岸之兵,以冀万一之利,愚臣犹所不安。’权不听。军行经岁,士众疾疫死者十有八九,权深悔之。”
如上,陆、全二传均提到孙权欲取夷州及珠崖,故而有谏阻事,但孙权并不听从。陈寿将“得不补失”句系于黄龙年中的陆谏后,将全谏系于赤乌九年条中并云事后“权深悔之”。显然,只看二人之谏疏,得出的结论似乎应是孙吴黄龙年取夷州及赤乌年取珠崖之二役均为失败。然真相恐非如此,陈寿将孙吴取夷州及珠崖二役相关事零散地记载于《三国志》各传记中,导致事件前因后果并不连贯,极易使人误解。事实上,夷州之役为失败无疑,但珠崖之役显然是成功的。
按《三国志》所记,赤乌五年秋七月,孙权遣将军聂友、校尉陆凯将兵三万讨珠崖、儋耳。事后,陆凯因“讨朱崖,斩获有功,迁为建武校尉”,聂友则“讨儋耳,还拜丹阳太守。”史书明言珠崖役斩获有功,领兵将领得以升迁,则取得大胜当显而易见。因此,《三国志》中全琮之谏虽系于赤乌九年条后,但其谏必不能指珠崖役。一则谏文前有“初,权将围珠崖及夷州”,有此“初”字,即意味乃旧事,非必赤乌中。二则谏文后又记“权不听。军行经岁,士众疾疫死者十有八九,权深悔之。”然而赤乌五年珠崖之役,陆、聂二人既然“斩获有功”,孙权何悔之有?若权深悔,反倒升迁二将,此绝非常理,断不可能。再看夷州之役后,领兵将领皆被下狱诛。两相结合而判断,孙权之“深悔”,必指黄龙二年取夷州事,故全琮之谏阻亦当在黄龙中。陈寿将全谏系于赤乌九年条下,或许只是为了给全琮的“为人恭顺,善于承颜纳规”句做一充分的说明罢了。因此,陆、全二人之谏应同在黄龙年间。谏疏中同时出现珠崖、夷州二地,亦说明当时孙权应有同取二地的打算,但不知何故,黄龙二年只执行了夷州之役,或是陆、全之谏阻还是起到了部分作用。
再分析夷州之役。黄龙二年春正月,孙权遣将军卫温、诸葛直将甲士万人,浮海求夷州,“但得夷洲数千人还”。黄龙三年春二月,“卫温、诸葛直皆以违诏无功,下狱诛。”卫温、诸葛直二将于黄龙二年春出兵,据《全琮传》中“军行经岁”句,可推知二人当于三年春返回,而史载正是当时,二人因违诏无功,被下狱诛杀,前后时间无缝对接。可见夷州役未完成既定目标,应是卫温、诸葛直被杀的直接原因。孙吴越海征伐,无非旨在取得人口与土地,卫温、诸葛二将已得夷洲数千人却仍然被杀,显然孙权的根本目的在于取得夷州的土地,但二将未能完成这个任务所以无奈返回,是为“违诏无功”。这又可反证,只有得到土地才是遵旨有功。如此即可推论,珠崖役被称为“斩获有功”,就不会限于仅仅取得人口,而是获得了土地。
赤乌五年珠崖役的胜利,势必与孙吴珠崖郡的设置直接相关。《晋书·地理志》所叙交州沿革中便有:“赤乌五年复置珠崖郡”、“平吴后,省珠崖入合浦”句。虽然《舆地纪胜》琼州卷“州沿革”下有注:“元和志在赤乌二年”,但遵从谭其骧先生的观点,此“二”当系“五”之误。故而据《晋志》,孙吴珠崖郡的设置与珠崖之胜,事在同年,二者必有关联。《舆地纪胜》卷一百二十四引《元和志》云:“吴大帝于徐闻县立珠崖郡”、“于其地立珠官一县,招抚其人,竟不从化”,这似乎说明孙吴所立珠崖郡,与海南岛无关,是在今雷州半岛南端的原合浦郡徐闻县境内。但如此理解恐怕并不全面,因《纪胜》所引两句只是“断章”,使得我们无法在了解《元和志》的完整文义后再作判断。但据《三国志》所载。因陈寿明言“讨朱崖,斩获有功”,对比夷州之役后将军卫温、诸葛直“但得夷洲数千人还”,却仍被以“违诏无功”为由下狱诛。则间接可证,珠崖役的“斩获有功”绝不止于获得人口,势必获取了土地。
雷州半岛本为孙吴所有,珠崖之役又无疑是针对今海南岛而发动。故而所谓斩获有功,理当指取得了珠崖(即海南岛)的土地。但西汉海南岛上本有珠崖、儋耳二郡,而史书载孙吴仅立珠崖一郡,似亦说明,孙吴并未取得全岛,只得局部。故而孙吴珠崖役之斩获,应是与雷州半岛相邻的海南岛北部,则孙吴珠崖郡亦当包括海岛北部。关于这一点,亦可在《晋书》中找到一丝隐约的线索。
二、《晋志》中合浦郡“毒质”县或即是汉玳瑁(毒冒)县
《晋志》云:“平吴后,省珠崖入合浦”。可想而知,晋罢孙吴珠崖郡,其原领县应划入晋合浦郡中(或废)。而《晋志》合浦郡属县即有一县值得关注:“毒质”。关于晋合浦郡之“毒质”县,或从《一统志》、《琼州府志》等清代志书开始,便怀疑它即是西汉在海南岛上的玳瑁县。《嘉庆重修一统志》琼州府古迹条“琼山古城”下有:“按:汉玳瑁县无考。《晋志》合浦郡有毒质县,疑即玳瑁。”此清人之疑当非无端揣测,玳瑁即瑇瑁,亦作毒冒。《汉志》云“多犀、象、毒冒”,可证。故西汉之玳瑁县,又可写作“毒冒”,如此与“毒质”可得一字相同,清人之疑盖源于此。然而“质(質)”与“冒”字,音义不同,字形有差,若仅凭这相同的“毒”字,便说晋毒质县即是汉毒冒县,自然无法服人。不过就此疑问再做深入分析便可发现,鲁鱼之讹,确有可能在“毒质”与“毒冒”之间出现。
《汉志》云:“冒茆于卯”,颜师古曰:“茆谓丛生也”。又卯本冒也,谓万物冒地而出。冒、茆二字音同义近,当可通假。而《韩非子》外储说中有“荆庄王有茅门之法”及“车不得及於茆门”句,可见“茆”字亦通“茅”。再者《春秋·成公元年》经文中之“茅戎”,《公羊传》和《穀梁传》俱作“贸戎”,则“茅”字亦通“贸”。在冒、茆、茅、贸四字如此关系之下,《晋志》在传世中,因传抄翻刻者不明地理专名,加上字与字间通假的关系,便大有可能将“毒冒”误作“毒贸”。不仅如此,因贸(貿)、质(質)二字字形极似,后又讹贸(貿)为质(質)。于是乎,“毒冒”误作“毒贸”之后,又讹为“毒质”。
因此,窃以为既然孙吴珠崖役的斩获有功,已使孙吴据有海南岛北部的可能性出现。则“毒质”与“毒冒”似为鲁鱼之讹,晋毒质县或即是在海南岛上的原西汉玳瑁(毒冒)县,这再次于不同材料中,显示了这个可能性。尤有进者,《宋书》之记载,第三次显示了这个可能性。
三、南朝刘宋珠崖郡应包括今海南岛北部
元嘉八年(431)春正月,刘宋“於交州复立珠崖郡”。这是在晋初省罢珠崖郡后,刘宋再复孙吴之旧。然而在大较断限为大明八年(464)的《宋书·州郡志》中,却没有珠崖郡的记录,《南齐志》中并无。显然,刘宋珠崖郡是为旋立旋废,考《宋书》珠崖之废或在大明四年(460)。
《宋书·夷蛮传》云:“世祖大明中,合浦大帅陈檀归顺,拜龙骧将军。四年,檀表乞官军征讨未附,乃以檀为高兴太守,将军如故。遣前硃提太守费沈、龙骧将军武期率众南伐,并通硃崖道,并无功,辄杀檀而反,沈下狱死。”可见大明四年,费沈、武期率众南伐并欲通珠崖道,显然是因珠崖郡内的反叛以致道路不通,失地之虞就在眼前。但最终费沈等却无功而返,珠崖道并未打通,所以珠崖郡的罢废应与此有直接的关系。而陈檀被杀,费沈下狱死,领兵将领的下场与孙吴夷州之役中的卫温、诸葛直一般无二。结果相同,原因或同,即费沈等未能收复失地、恢复交通,违诏当诛。
《宋志》合浦郡有徐闻县。依孙吴之旧,当原属元嘉八年所立之珠崖郡。珠崖废,则徐闻又改隶合浦郡。而刘宋徐闻县之地望,按郦道元《水经注》引西晋王范《交广春秋》云:“迳望朱崖州,如囷廪大。从徐闻对渡,北风举帆,一日一夜而至。”是晋以后之徐闻县在今雷州半岛最南端无疑。即如此,疑问便出:费沈等欲通之“珠崖道”,在什么位置?
如果刘宋珠崖郡只局限于今雷州半岛,与海南无涉,而“珠崖道”亦是指在雷州半岛上的交通要道,则此道必通往半岛南端的徐闻县。然而在断限为大明八年的《宋志》中并无珠崖郡,亦证明大明四年费沈等南伐失败后珠崖即废。但徐闻县却存在于《宋志》中,又说明此县未废。那么在珠崖道不通,郡亦废的情况下,莫非徐闻军民在敌后坚持游击不成?
故依理而言,既然半岛最南端的徐闻未失,则整个雷州半岛理应仍在刘宋掌控之下。这就不存在什么“道不通”了,这显然又与史书记载相悖,同时刘宋珠崖郡的废弃亦无法得到解释。所以,此分析应能反证,“珠崖道”并不在雷州半岛上,或者说并不全部在半岛上,而且它也不可能在超出珠崖范围的雷州半岛北方。这就间接证明了,“珠崖道”只能与徐闻隔海对面的海南岛有关。如此,费沈等未能打通珠崖道,事后下狱死,意味着他未能收复失地。而此失地,应在海南岛上,即刘宋珠崖郡应有部分政区设置在海岛之上。而这个结论,亦有旁证。
《太平御览》卷七百一十五《服用部》十七“髲”条下记:“《吴志》薛综上事云:汉时朱崖叛,以长吏睹其人好发,髡取为髲,故百姓怨叛。《南越志》曰:开安县出头髲。”此条《南越志》佚文在金韩道昭《五音集韵》同样被引用,只不过略有差异,其文为:“开平县出髲”。《南越志》为刘宋沈怀远于大明中流放岭南时作品,则文中“开安”或“开平”县在岭南无疑。然《宋志》中岭南各郡下并无“开安”县之名,虽晋康郡曾领“开平”县,但沈约有言:“应是晋末立,元嘉二十年前省。”沈怀远于大明中作《南越志》,此时晋康郡之开平已废,则沈怀远所说即便是开平县,亦必非晋康之开平,当另指他处。而实际上在包括海南岛之内的岭南区域,文献中记载出“头髲”的地方,恐只有今海南岛。正如薛综所谓汉时朱崖叛,乃因长吏睹其人好发,髡取为髲,故百姓怨叛。且《太平御览》另有:“《林邑国记》曰:朱崖人多长发,汉时郡守贪残,缚妇女,割头取发,由是叛乱,不复宾伏。”于是以今见史料而言,所谓出“头髲”之地,仅有今海南岛,即朱崖。籍此可推论,沈怀远《南越志》中出头髲的“开安”或“开平”县,当在今海南岛上。且沈氏直言其为县,则刘宋大明中在今海南岛上有政区建置应是无疑,即“开安”或“开平”县,该县当属珠崖郡。又大明四年时珠崖郡废,岛上之县亦废矣,故《宋志》无载。
四、结论
一种可能性并不足以说明问题。然而取自于《三国志》、《晋书》、《宋书》、《南越志》佚文的四种独立史料都反应出相同的可能性。此或足以说明,自孙吴赤乌年至刘宋大明中,今海南岛北部是在大陆王朝版图之内的。
若前文所论不误,则笔者以为,魏晋南朝海南岛建置沿革应如下:孙吴于赤乌五年经珠崖之役,获取了海南岛北部并在海岛上至少立有“毒质(即毒冒)”一县。西晋省珠崖郡,毒质等县改隶合浦郡。刘宋元嘉八年依孙吴之旧复立珠崖郡,仍保有海南岛北部,大明四年珠崖又叛,道不通且讨伐无功,海南岛北部再成化外之地。南朝齐亦如此,直至南朝梁,海南岛才重归大陆王朝之版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