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不能講〝停止〞鄉升格為鎮
因為〝鄉升格為鎮〞並非台灣地方制度上的常態
於1950年至1999年施行的《臺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也並沒有制定鄉升格為鎮的標準
台灣目前的各級政區範圍大致上都沿襲自日治時代
而鄉與鎮的分別並非以人口、而是以產業
工商業為主的地區稱〝鎮〞(日治時期的〝街〞)
農漁林業為主的地區稱〝鄉〞(日治時期的〝庄〞)
但是在那個法制不完備的年代
仍有少部分〝鄉升格鎮〞的例子
(如1948年宜蘭縣頭城鄉→頭城鎮;1950年苗栗縣通霄鄉→通霄鎮;1968年台南縣學甲鄉→學甲鎮)
但是終非常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