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柘城县行政区划作如下调整:
一、撤销梁庄乡,调整城关、邵园、牛城等乡镇设立浦东、长江新城2街道办事处,对其原辖行政区域实行城市管理体制。
二、将城关镇的大陈、北门,牛城乡的双庙杨、金陈,邵园乡的余井、王楼6建制村纳入城区管理。
三、设立浦东和长江新城2街道办事处。浦东街道办事处辖原梁庄乡的毛王、王集、前张、朱楼、郑堂、杜菜园、刘庄、董路口、大张、汪庄、李关尧、姚关庙、邢高庙、沙土李、高庄户、任庄、阮庄17建制村,总面积35平方公里,人口6.2万人,办公地址设在原梁庄乡政府;长江新城街道办事处辖原梁庄乡的岭子杨、陈洛庄,城关镇的大陈、北门,牛城乡的双庙杨、金陈,邵园乡的余井、王楼8建制村,总面积7.22平方公里,人口7.8万人,办公地址设在迎宾大道南端。
(2012年8月17日 豫民行批〔2012〕1号)
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焦作市行政区划作如下调整:
一、将修武县高村乡的金炉、辛庄、姚郭庄、杨庄、石庄、前南谢、后南谢、新安镇、铁匠庄、大寨、小寨、东学固、南马庄、朱庄、北俎近、北霍、靳村、东俎近、西俎近、北高、大高21建制村和修武县周庄乡的李屯、孙村、马庄、西长位、杨楼5建制村划归山阳区文苑街道办事处管辖。
二、将修武县高村乡政府驻地由大高村迁移至王屯村。
(2012年8月17日 豫民行批〔2012〕2号)
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武陟县行政区划作如下调整:
一、撤销木城镇、龙源镇,对其原辖行政区域实行城市管理体制。
二、将大虹桥乡的东关,嘉应观乡的北贾、南贾、黄鼠、荆辛庄、西水寨、西小庄,圪垱店乡的大城、小岩、高伊,谢旗营镇的前牛、后牛12建制村纳入城区管理。
三、设立木城、龙源、龙泉、木栾4街道办事处。木城街道办事处辖建设、和平、胜利3居委会和建设街、和平街、胜利街、西街、北街、余原村、小原村、原庄、东关9建制村,面积10.96平方公里,人口5.79万人,办公地址设在原木城镇政府;龙源街道办事处辖万花庄、孙庄、西石寺、龙源、央庄、常庄、后龙睡、任徐店、卢徐店、梁徐店、祝徐店、阎徐店、古徐店、白徐店、西仲许、东仲许、小徐岗17建制村,面积29.58平方公里,人口5.97万人,办公地址设在原龙源镇政府;龙泉街道办事处辖西马曲、东马曲、三里庄、郭堤、北贾、南贾、黄鼠、荆辛庄、西小庄9建制村,面积31.4平方公里,人口5.14万人,办事处与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合署办公,办公地址设在东马曲村;木栾街道办事处辖大城、前牛、后牛、小岩、高伊、西水寨6建制村,面积20.97平方公里,人口5.01万人,办公地址设在大城村。
(2012年8月17日 豫民行批〔2012〕3号)
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唐河县张店镇的李宅、宋庄、曾庄、付岗、牛五门、南马庄、孙庄、牛三门8建制村析出,设立东兴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办公地址设在李宅村。
(2012年8月17日 豫民行批〔2012〕4号)
经省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南阳市宛城区官庄镇的牛庄、田李庄2社区和龚营、岳庄、小高、忽桥、田店、前营、小尹庄、大尹庄、宗坡、何上寨10建制村析出,设立赤虎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办公地址设在田店村。
(2012年8月17日 豫民行批〔2012〕5号)
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原阳县祝楼乡的新庄、新王村、王村、新村、杨庄、刘庄、胡堂庄7建制村析出,与农牧场合并,设立龙源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办公地址设在龙源社区。
(2012年8月17日 豫民行批〔2012〕6号)
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安阳县将曲沟镇的南固现、北固现、寨子、东高平和蒋村镇的下河、南麻水、东麻水、西麻水、许朴、石棺10建制村划归水冶镇管辖。
(2012年8月17日 豫民行批〔2012〕7号)
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新蔡县今是街道办事处的城郊、七里朱、闫湖、十里赵、马油坊、朱药铺、刘庄、高庄8建制村析出,设立月亮湾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办公地址设在马油坊村。
(2012年8月17日 豫民行批〔2012〕8号)
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周口市将川汇区太昊路街道办事处的冯庄、柴堂2建制村划归商水县城关乡管辖。
(2012年8月17日豫民行批〔2012〕9号)
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将偃师市佃庄镇整建制划归洛阳市洛龙区管辖。
(2012年8月17日 豫民行批〔2012〕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