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举行的太湖湖长协作会议上,浙江、江苏两省正式建立太湖湖长协商协作机制。这也是国内首个跨省湖长协商协作机制。
太湖水事关系复杂,出入湖河流众多,水流交换频繁,水土资源开发利用需求大。
太湖湖长协商协作机制为加强浙江、江苏两省河湖长间的协调联动,统筹推进太湖流域的综治、管理、保护,提供了高层次议事协调平台。
该机制主要采取协作会议、联合巡湖、专题协商等多种灵活形式,以协调解决太湖跨区域、跨部门的重大问题。
省治水办(河长办)相关负责人说 :
“跨省湖长协商协作机制不改变两省已建立的湖长制、河长制体系和各部门职责分工。该机制设3位召集人,分别由浙江、江苏省级太湖湖长和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机制成员包括环太湖省、市各级湖长,主要出入太湖河流的县(市、区)河长,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和相关省市河长办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