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政府向顺德放权378项
2009年10月27日 07:31 广佛都市网-佛山日报
下放权限11月起正式实施
相关新闻:
顺德16大部门负责人集体亮相
大部制起航,为科学发展探路-改革后的“化学反应”
41变16:大部制改革阔步上路
第一批次下放事项368项、部分下放事项10项,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共涉及市政府29个部门。
下一阶段将进一步争取向顺德扩大下放行政审批和日常管理权限事项,全部工作将在11月底前完成。
广佛都市网讯 日前,市政府正式印 发《关于支持顺德区开展综合改革试验工作下放行政审批和日常管理权限事项(第一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第一批次向顺德区下放378项行政审批和日常管理权限事项。
为支持顺德区开展综合改革试验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佛山市顺德区开展综合改革试验工作的批复》(粤委〔2009〕35号)精神,8月28日市委专门召开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市直各部门按照省委批复精神,本着“能放则放、促进发展”的原则,全面梳理现存各项行政审批和日常管理权限事项,提出拟下放给顺德区的事项目录。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发展改革局会同市行政服务中心,从9月份开始,对市直40个部门梳理出的行政审批和日常管理权限事项进行整理核对、研究对接等,并报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过去已经下放480多项的基础上,下放第一批次378项行政审批和日常管理权限事项(其中下放事项368项、部分下放事项10项),自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本次下放顺德区的378项行政审批和日常管理权限事项,共涉及市政府29个部门,包括市发展改革局、经贸局、安全监管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交通局、外经贸局、文广新局、卫生局、环保局、物价局、旅游局、信息产业局等。《通知》下发后,这些部门已着手与顺德区对口部门具体衔接,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
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下一阶段市直有关部门还将继续清理筛查,并会同顺德区积极向上级业务部门争取,进一步扩大下放行政审批和日常管理权限事项,全部工作按照市政府要求将在11月底前完成。
此次向顺德区下放行政审批和日常管理权限工作,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批复精神,全力支持顺德开展综合改革试验的重大举措。这一改革将扩大顺德经济社会管理的权限,进一步提升政府服务经济、服务社会的能力。(佛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