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县部分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方案 (草案)
一、撤销文井乡和新平镇,设立宝墩镇,以原文井乡、新平镇所属行政区域为宝墩镇的行政区域。宝墩镇政府驻地设在新津县新平镇龙泰路8号(原新平镇人民政府驻地)。
二、撤销方兴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安西镇管辖。安西镇政府驻地设在新津县安西镇安西街120号(原安西镇人民政府驻地)。
三、合并普兴镇、金华镇(不包括白果村),设立普兴街道,以原普兴镇和金华镇(不包括白果村)的行政区域为普兴街道的行政区域。普兴街道办事处驻地设在新津县兴中路33号(原普兴镇人民政府驻地)。
四、合并邓双镇、永商镇,设立永商街道,原金华镇白果村整村划入永商街道,以原邓双镇和永商镇以及金华镇白果村的行政区域为永商街道的行政区域。永商街道办事处驻地设在新津县永商镇车灌社区8组(原永商镇人民政府驻地)。
五、撤销花桥镇,设立花桥街道,以原花桥镇的行政区域为花桥街道的行政区域。花桥街道办事处驻地设在新津县白鹤东路1号(原花桥镇人民政府驻地)。
六、撤销花源镇,设立花源街道,以原花源镇的行政区域为花源街道的行政区域。花源街道办事处驻地设在新津县正源路88号(原花源镇人民政府驻地)。
七、五津街道、兴义镇不作调整。
大邑县部分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方案(草案)
一、设置情况 大邑县现设置乡镇(街道)20个,其中:街道1个,镇16个,乡3个;拟设置街道4个,镇7个。 二、具体调整方案 (一)整建制保留设置的镇2个。 1.西岭镇,人民政府驻西岭镇众山街1号。 2.花水湾镇,人民政府驻花水湾镇温泉南街11号。 (二)调整设置的乡镇(街道)。 1.撤销沙渠镇、董场镇、蔡场镇,设立沙渠街道。将沙渠镇,董场镇祥和村、双河村、龙华社区、龙兴社区、铁溪社区、凤冠社区、昌明街社区和蔡场镇蔡场社区、云南村、万延村、树德村行政区域划归沙渠街道管辖,沙渠街道办事处驻沙渠镇方圆路120号(原沙渠镇人民政府驻地)。 2.撤销上安镇、韩场镇、苏家镇,调整安仁镇行政区域范围。将上安镇,韩场镇,苏家镇香林村、永兴村、虹桥社区、复兴社区、安合村,董场镇白马村、正雄社区、兴隆村和蔡场镇万石社区、新福村行政区域划归安仁镇管辖,安仁镇人民政府驻安仁镇千禧路188号(原安仁镇人民政府驻地)。 3.撤销王泗镇、三岔镇,设立王泗街道。将王泗镇且埂村、飞羊村、福田社区、新庆社区、五家村、庙湾村、尚河村、孟姜村、黎庵村、静林村和三岔镇行政区域划归王泗街道管辖,王泗街道办事处驻王泗镇蜀源路299号(原王泗镇人民政府驻地)。 4.撤销青霞镇,设立子龙街道。将青霞镇,苏家镇梓橦村和晋原街道子龙街社区、镇东村、邑溪村、晋王社区、芙蓉社区、伯乐村、晋义村、锦屏社区、龙华村、干溪村、元通社区、红光社区、东街社区、大树社区、长春路社区、兴隆社区、潘家坝社区、玉龙社区、邑新社区、驷马社区、鸳鸯社区、七里村、青屏村行政区域划归子龙街道管辖,子龙街道办事处驻西岭大道164号(原晋原街道办事处驻地)。 5.撤销雾山乡,鹤鸣乡,设立鹤鸣镇,将雾山乡和鹤鸣乡行政区域划归鹤鸣镇管辖。鹤鸣镇人民政府驻鹤鸣乡川王街2号(原鹤鸣乡人民政府驻地)。 6.撤销金星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悦来镇。悦来镇人民政府驻悦来镇通惠街52号(原悦来镇人民政府驻地)。 7.撤销斜源镇,调整䢺江镇行政区域范围。将斜源镇太平社区、三元场村、六坪村、江源村、大鹏村行政区域划归䢺江镇管辖。䢺江镇人民政府驻䢺江镇翰林街39号(原䢺江镇人民政府驻地)。 8. 调整新场镇行政区域范围。将王泗镇西安村、灯笼社区、杨店村、李安村、龙桥村、丰都村、文笔村, 䢺江镇宝珠村、高坝村和斜源镇盘石村行政区域划归新场镇管辖,新场镇人民政府驻新场镇思安北路79号(原新场镇人民政府驻地)。 9.调整晋原街道行政区域范围。将王泗镇黄土村、义兴村的行政区域划归晋原街道管辖,晋原街道办事处驻鹤翔大道284号。
成都市龙泉驿区部分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方案(草案)
一、设立东安街道,以原龙泉街道红咏社区、聚和社区、书房村、平安村、顶佛寺村区域和原大面街道蒲草村区域、洪河村部分区域(2005年农村村组
管理体制改革前的原拥护村和原洪河村)为东安街道的行政区域。东安街道办事处驻东安湖路1399号。
二、调整龙泉街道的辖区范围,调整后的龙泉街道辖滨河花园社区、商业街社区、平江路社区、万源路社区、广场社区、明江路社区、公园路社区、利民社区、星光社区、龙都社区、怡新社区、崇德社区、书南社区、驿都路社区、龙平社区、保安社区、魏家街社区、合龙社区、界牌社区、百工堰社区、接龙社区、北泉路社区、驿河社区、保平社区、长柏路社区、芦溪河社区、东大路社区、永兴街社区、静和街社区、酱园街社区、东麓社区、增产社区、
北京路社区、文景路社区、董郎路社区。龙泉街道办事处驻滨河路12号(原龙泉街道办事处驻地)。
三、调整大面街道辖区范围,调整后的大面街道辖分水村、青台山村、天鹅湖村、师大社区、龙锦苑社区、好日子社区、民乐社区、陵川社区、五星社区、洪柳社区、玉石社区、东洪社区、龙安社区、龙华社区、洪河村部分区域(2005年农村村组管理体制改革前的原五星村)。大面街道办事处驻驿都西路437号(原大面街道办事处驻地)。
四、将洪安镇、黄土镇合并,设立洪安镇。洪安镇人民政府驻均安街1号(原黄土镇人民政府驻地)。
五、将山泉镇、茶店镇、万兴乡合并,设立山泉镇。山泉镇人民政府驻山泉镇中街99号(原山泉镇人民政府驻地)。
六、撤销柏合镇设立柏合街道。柏合街道办事处驻鲸龙路451号(原柏合镇人民政府驻地)。
七、十陵街道、同安街道、洛带镇、西河镇不作调整。
[ 此帖被jinyi12在2019-10-23 21:34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