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板橋市的〝獨立運動〞在去年台北縣成為〝準直轄市〞之後
也開始在民間沸沸揚揚起來
不過多年來板橋市始終未能如願升格
其實有好幾層的原因
首先就是因為板橋市土地面積太小
24平方公里的土地有將近55萬人口
每平方公里的人口密度將近2萬多人
而且與台北市依存度過高
完全可以說是台北市的衛星城市
此外如果板橋市升格為省轄市
勢必合併周圍的蘆洲市、三重市、新莊市、中和市、永和市、土城市、樹林市等傳統的〝海山地區〞
但是這裡也是台北縣的精華地區
區域內總人口超過250萬人
如果整個分出去了
台北縣除了零星分散的新店市、汐止市之外
已經不剩下什麼了
所以這些都是板橋市難以〝獨立〞的原因之一
不過去年開始
或許受了〝準直轄市〞的鼓舞
地區立委林鴻池、羅明才等人
亦提案修正地方制度法第4條
除已通過的〝準直轄市〞部分
再納入「準省轄市」的修正條文
增列人口達50萬人以上的縣轄市
在升格為省轄市之前
市公所組織員額、編制、職等、代表會會期及職權、財政收支畫分等
也可準用省轄市的規定
現在只等通過
板橋市就可以稱是〝準省轄市〞了
而且台灣的所有縣轄市中
只有板橋市達到所謂〝準省轄市〞的標準
所以該條款也被戲稱為〝板橋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