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黔西县撤县设市涉及永燊彝族苗族乡有关问题的决定
(2021年4月15日 黔西县永燊彝族苗族乡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共黔西县委 黔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撤销黔西县设立县级黔西市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县通字〔2021〕3号)和《黔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召开乡人代会的指导意见》(县人常办发〔2021〕18号)文件精神,结合本乡实际,现就黔西县撤县设市涉及永燊乡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决定:
一、黔西县永燊彝族苗族乡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转为黔西市永燊彝族苗族乡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不再重新选举,代表名额不变,任期至2021年,届时与全省县乡两级人大同步换届。
二、黔西县永燊彝族苗族乡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更名为黔西市永燊彝族苗族乡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黔西县永燊彝族苗族乡人民代表大会届次从第一届起计算,任期至2021年,届时与全省县乡两级人大同步换届。
三、黔西县永燊彝族苗族乡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乡人大主席、副主席,乡人民政府乡长、副乡长相应更名为黔西市永燊彝族苗族乡人大主席、副主席,乡人民政府乡长、副乡长,不再重新选举,原任期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