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大会: 调整难呀,如果那么容易调整,早就调整了。依我看,当时不成立津市市,而是澧县津市镇,哪里会有现在这个问题。
津市市这样的名字,念起来好像舌头打结。
还有洪江市,当初把黔阳县洪江镇 ..
(2022-04-26 10:36)
黔阳县洪江镇,那是压缩全国压缩城市人口的结果,洪江镇还是直属黔阳专署管辖。黔阳县管辖桂花园乡。
洪江镇立市是从会同县开始的。解放前有洪江行署,解放后会同专区成立驻洪江。
1950年7月1日,中南军政委员会批准设立湘潭市(县级),以湘潭县的昭潭镇及附近部分郊区为其行政区域。
1950年10月19日,中南军政委员会批准湖南5个县级市:设立洪江市(县级),以同会县洪江镇为其行政区域。(会同专区辖1市、8县。)设立常德市(县级),以常德县城区为其行政区域。设立益阳市(县级),以益阳县城关镇为其行政区域。设立津市市(县级),以津市街区和灃县云台乡的第四、五、六保及谵阳乡的潭徐垸为其行政区域。设立邵阳市(县级),以邵阳县城关镇和祭祺、余湖、板卜、城北、田江渡5乡为其行政区域。
1952年9月2日,中南军政委员会批准撤消湘西行政公署和所辖的三个专区,设立湘西苗族自治区和芷江专区。湘西苗族自治区辖吉首、古丈、泸溪、凤凰、花垣、保靖6县,代管永顺、龙山、桑植、大庸4县。1952年底,4县亦属直接管辖。 原属会同专区的洪江市和芷江、会同、绥宁、黔阳、晃县、靖县、通道、怀化等8县及原属沅陵专区的辰溪、沅陵、溆浦、麻阳(驻锦和镇)4县划入芷江专区。辖1市、12县。专署机关设芷江县城。同时成立中共芷江地方委员会。
1952年11月13日政务院批准芷江专区更名为黔阳专区。
1952年11月19日,中南军政委员会批准黔阳专区驻地由芷江县迁至黔阳县安江镇。
1953年5月,会同专署洪江市改为会同县洪江镇。
1953年6月5日湖南省人民政府报告备案会同县洪江镇改属黔阳县,并为黔阳县治。黔阳县驻地由安江镇迁至洪江镇。
1953年9月2日原由湘潭专署领导的湘潭、株洲2市,常德专署领导的常德、益阳、津市3市,邵阳专署领导的邵阳市,黔阳专署领导的洪江市,均改为省辖市。洪江市以原洪江镇并入黔阳县的行政区域为其行政区域。
1953年10月黔阳县驻地由洪江镇迁回安江镇。
1958年12月10日,经湖南省委决定,原由省直辖的湘潭市划归湘潭专署领导;邵阳市划归邵阳专署领导;洪江市划归黔阳专署领导;常德、益阳、津市3市划归常德专署领导。
1959年3月22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靖县与通道侗族自治县合并,县名为“通道侗族自治县”,县委和县人民委员会机关设在县溪镇。
1959年3月31日,经国务院批准,常德市原由常德专署直接领导,现交由常德专区的常德县领导。益阳市原由常德专署直接领导,现交由常德专区的益阳县领导。津市市原由常德专署直接领导,现交由常德专区的澧县领导。洪江市原由黔阳专署直接领导,现交由黔阳专区的黔阳县领导。洪江市保留4个街道办事处,市郊桂花园公社改由黔阳县直接领导。
1961年7月24日,经省人民委员会批准,黔阳县洪江市又恢复为黔阳专署管辖县级市。
1962年4月19日,成立黔阳地委压缩城镇人口领导小组,到年底全地区精减全民制职工12770人,压缩城镇人口35058人,减少吃商品粮人口18760人。
1962年5月18日 中共湖南省委发出“关于继续精简职工和压缩城镇人口工作的指示”。要求1962年继续精简职工35万人,压缩城镇人口50万人,减少城乡吃商品粮人口35万人。精简的重点是缩短工业交通、基本建设、文教战线和精简国家机关与企、事业机构。据后来统计,从1960年1月到1963年6月,职工人数增减相抵后减少62万余人,城镇人口减少近120万人,吃商品粮人口减少135万余人。精简压缩工作,根据中央指示在1963年结束。
1963年5月20日,系国务院批准:设立南岳县。以衡山县的部分行政区域为南岳县的行政区域。撤销郴州市。将郴州市的行政区域划归彬县。撤销津市市。将津市市的行政区域划归澧县。撤销洪江市。将洪江市的行政区域划归黔阳县。其中洪江市改为洪江镇,洪江市政府原领导班子不变,属黔阳专署和黔阳县双重领导。
1963年10月21日 洪江镇所属桂花园公社划归黔阳县领导。
1968年2月25日,麻阳县革命委员会成立,至1968年9月,怀化、辰溪、黔阳、芷江、溆浦、会同、通道、靖县、新晃、沅陵县及洪江镇相继成立革命委员会。洪江镇革命委员会仅直属黔阳专署领导。
1970年2月,黔阳县桂花园公社划回黔阳行署洪江镇领导。
1974年3月,黔阳地区革委向省革委呈报“关于建立怀化市的请示报告”,当时拟定了两个方案,一个是从怀化县析出9个公社(镇),一个是包括怀化县所有18个公社(镇)。
1978年12月30日,国务院批准黔阳专区驻地由黔阳县迁至怀化县榆树湾镇,并更名为怀化镇,此时城区人口已达7万多人,城区面积10余平方公里。
1979年4月4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怀化市,以怀化县的怀化镇、盈可公社为其行政区域。仍保留怀化县,出现了地、县、市治地同城。
1979年9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黔阳地区洪江镇,恢复洪江市的建制(县级)。下设4个街道办事处和1个公社。
1981年6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黔阳地区更名为怀化地区。
1982年12月24日,《国务院关于湖南省撤销怀化县的批复》((82)国函字278号):同意撤销怀化县,将怀化县的行政区域并入怀化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