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ok:人口5万以上,并且户数的六成集中在市中心区域,或者是有六成的人口从事该市的产业,此外还需具有该都道府县的条例中所规定的必须设施。2004年(平成16年)所制定市町村合并特别条例中,允许人口3万人以上市制实施。
——————————
其實我覺得人口要求太低了點 臺灣是要求 ..
(2021-11-30 18:53)
不低
錢的問題他們自有辦法,那些兩三萬人的市還有市立大學呢,比如都留文科大學。
韓國的市不是鄉鎮級的,即便高點也正常,何況並不高,韓國的普通市也是5萬人口的標準,90年代出現的整合市郡的規模較大的城鄉複合市/都農複合形態市才是15萬人的標準。而特定市的標準是50萬人或30萬人但面積1000km2,也不拆出去。
反而是台灣的要求偏高了,為了控制升格數量不斷提高標準。台灣縣又偏小,縣轄市標準一度要15萬人,省轄市要60萬人,現在10萬~50萬都算縣轄市。125萬直轄市但通常不能直接升,還有一些很虛的附加條件,許多人誤以為200萬才是門檻,其實這是準直轄市的門檻。
[ 此帖被magiu在2022-01-22 18:29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