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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清朝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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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21-11-30
回 kook 的帖子
kook:日本最基礎的市設置要求就是人口五萬以上  (2021-11-29 19:12) 

这个标准比较科学
山川形便,撤省地置百郡,郡分大县,县管大乡村,驻市,不问一般市政
城乡分离,适域市分级有限自治,划街坊,城市圈内连片处合并改区
另设监察域,选举域,审计域,统计域,军事域,教化域,医疗域
反对特区,民族自治,联邦制
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21-11-30
回 山川形便 的帖子
山川形便:这个标准比较科学 (2021-11-30 18:04) 

人口5万以上,并且户数的六成集中在市中心区域,或者是有六成的人口从事该市的产业,此外还需具有该都道府县的条例中所规定的必须设施。2004年(平成16年)所制定市町村合并特别条例中,允许人口3万人以上市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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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覺得人口要求太低了點 臺灣是要求十萬以上 韓國則是十五萬以上 就那麼三五萬的人口財政夠寬裕嗎
郡(虛級)—縣(廣域自治體)—市鎮村(基礎自治體)
華夏國廣西郡臨賀縣八步市城東里靈峰坊
只看该作者 27 发表于: 2021-12-01
回 kook 的帖子
kook:人口5万以上,并且户数的六成集中在市中心区域,或者是有六成的人口从事该市的产业,此外还需具有该都道府县的条例中所规定的必须设施。2004年(平成16年)所制定市町村合并特别条例中,允许人口3万人以上市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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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覺得人口要求太低了點 臺灣是要求 .. (2021-11-30 18:53) 

不低
錢的問題他們自有辦法,那些兩三萬人的市還有市立大學呢,比如都留文科大學。
韓國的市不是鄉鎮級的,即便高點也正常,何況並不高,韓國的普通市也是5萬人口的標準,90年代出現的整合市郡的規模較大的城鄉複合市/都農複合形態市才是15萬人的標準。而特定市的標準是50萬人或30萬人但面積1000km2,也不拆出去。
反而是台灣的要求偏高了,為了控制升格數量不斷提高標準。台灣縣又偏小,縣轄市標準一度要15萬人,省轄市要60萬人,現在10萬~50萬都算縣轄市。125萬直轄市但通常不能直接升,還有一些很虛的附加條件,許多人誤以為200萬才是門檻,其實這是準直轄市的門檻。
[ 此帖被magiu在2022-01-22 18:29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28 发表于: 2021-12-02
回 kook 的帖子
kook:人口5万以上,并且户数的六成集中在市中心区域,或者是有六成的人口从事该市的产业,此外还需具有该都道府县的条例中所规定的必须设施。2004年(平成16年)所制定市町村合并特别条例中,允许人口3万人以上市制实施。
——————————
其實我覺得人口要求太低了點 臺灣是要求 .. (2021-11-30 18:53) 

日本有些市不满足标准
山川形便,撤省地置百郡,郡分大县,县管大乡村,驻市,不问一般市政
城乡分离,适域市分级有限自治,划街坊,城市圈内连片处合并改区
另设监察域,选举域,审计域,统计域,军事域,教化域,医疗域
反对特区,民族自治,联邦制
只看该作者 29 发表于: 2021-12-05
回 山川形便 的帖子
山川形便:不得而知,好像有人讨论过 (2021-11-27 14:19) 

所以总的来看,
日本町的标准就三千到五千人的非农,广土众民的带清对町和村懒得区分统称为乡,
镇对标日本的市,城则是带清特色。
在前工业化时期,5万聚居且3万非农的日本市标准已经不低,干脆也不区分农和非农了,直接5万人就可以当带清的镇。
所以,该章程可以称为小乡、大乡和重要的乡自治章程,大乡是镇,重要的乡是城。
[ 此帖被magiu在2021-12-20 16:11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30 发表于: 2021-12-07
回 magiu 的帖子
magiu:所以总的来看,
日本町的标准就三千到五千人的非农,广土众民的带清对町和村懒得区分统称为乡,
镇对标日本的市,城则是带清特色。
在前工业化时期,5万聚居且3万非农的日本市标准已经不低,干脆也不区分农和非农了,直接5万人就可以当带清的镇。
....... (2021-12-05 14:02) 

你要表达什么
山川形便,撤省地置百郡,郡分大县,县管大乡村,驻市,不问一般市政
城乡分离,适域市分级有限自治,划街坊,城市圈内连片处合并改区
另设监察域,选举域,审计域,统计域,军事域,教化域,医疗域
反对特区,民族自治,联邦制
只看该作者 31 发表于: 2021-12-08
光 “不识文字者”不能为选民这一条就注定这个章程无法实行;以清朝的条件,乡镇自治的规模越大越无法自治;乡镇的权力越大越容易被统治阶层垄断
只看该作者 32 发表于: 2021-12-08
回 youyuan 的帖子
youyuan:光 “不识文字者”不能为选民这一条就注定这个章程无法实行;以清朝的条件,乡镇自治的规模越大越无法自治;乡镇的权力越大越容易被统治阶层垄断 (2021-12-08 09:24) 

这不是根本问题
山川形便,撤省地置百郡,郡分大县,县管大乡村,驻市,不问一般市政
城乡分离,适域市分级有限自治,划街坊,城市圈内连片处合并改区
另设监察域,选举域,审计域,统计域,军事域,教化域,医疗域
反对特区,民族自治,联邦制
只看该作者 33 发表于: 2021-12-20
回 山川形便 的帖子
山川形便:你要表达什么 (2021-12-07 21:46) 

民初江苏地方规章直接把带清的城镇都改为市了。
按维基,北洋时期,市的标准曾调整城镇人口1万。
只看该作者 34 发表于: 2021-12-23
回 magiu 的帖子
magiu:民初江苏地方规章直接把带清的城镇都改为市了。
按维基,北洋时期,市的标准曾调整城镇人口1万。 (2021-12-20 16:07) 

概念问题,清朝有些名称还没规范
山川形便,撤省地置百郡,郡分大县,县管大乡村,驻市,不问一般市政
城乡分离,适域市分级有限自治,划街坊,城市圈内连片处合并改区
另设监察域,选举域,审计域,统计域,军事域,教化域,医疗域
反对特区,民族自治,联邦制
只看该作者 35 发表于: 2021-12-23
回 山川形便 的帖子
山川形便:概念问题,清朝有些名称还没规范 (2021-12-23 14:35) 

没有日本化
城镇乡vs市町村,通名毫无重复
只看该作者 36 发表于: 2021-12-23
回 magiu 的帖子
magiu:没有日本化
城镇乡vs市町村,通名毫无重复 (2021-12-23 15:22) 

我对市町村无感,但是对镇这个叫法也无感
山川形便,撤省地置百郡,郡分大县,县管大乡村,驻市,不问一般市政
城乡分离,适域市分级有限自治,划街坊,城市圈内连片处合并改区
另设监察域,选举域,审计域,统计域,军事域,教化域,医疗域
反对特区,民族自治,联邦制
只看该作者 37 发表于: 08-11
自治章程总体可以,但部分名称还没规范,受众亦比较少
只看该作者 38 发表于: 08-11
回 初墨青花瓷 的帖子
初墨青花瓷:自治章程总体可以,但部分名称还没规范,受众亦比较少 (2024-08-11 14:35) 

现在的也不怎么样
山川形便,撤省地置百郡,郡分大县,县管大乡村,驻市,不问一般市政
城乡分离,适域市分级有限自治,划街坊,城市圈内连片处合并改区
另设监察域,选举域,审计域,统计域,军事域,教化域,医疗域
反对特区,民族自治,联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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