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省级城市为中国大陆地区城市的行政地位之称,源自改革开放1980年代,当时由于其特有的经济地位而被称为“计划单列市”,和省会等较大城市一样,具有宪法授予的部分立法权。按照中国大陆行政区划来划分,“副省级城市”属于省辖市之列的地级市。重庆是第一个副省级城市。 根据1994年2月25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中编19941号)经中共中央、中国国务院同意成为“副省级城市”,包括重庆共计有副省级城市16个,因重庆于1997年划分为直辖市减少为15个。其最高行政官员(市长)对应的行政级别为副省长级(副部长级)。 副省级城市列表 副省级城市目前有十五个,分别如下: 哈尔滨 | 长春 | 沈阳 | 大连 | 济南 青岛 | 南京 | 杭州 | 宁波 | 厦门 广州 | 深圳 | 武汉 | 成都 | 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