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秦221年置(古)溧阳县,范围包括今高淳县、溧水县(南部)与溧阳市(不含上黄镇),县治在今高淳县固城镇。
2、高淳县:自秦起一直为古溧阳县及县治所在地,隋朝加入古丹阳县部分区域改名溧水县,仍为县治所在地,明朝弘治年间从溧水县分出置高淳县至今,县治为淳溪镇。
3、溧水县:自隋置溧水县,其南部为古溧阳县辖境,北部为古丹阳县辖境,最初县治在今高淳开化,后迁至今永阳;溧水县其辖境一度包括今溧阳市、高淳县范围;唐朝其东部分置溧阳县,明朝其西部分置高淳县。
4、溧阳市:属于古溧阳县东部地区,三国时境内由古溧阳县东部分置永平县,后改永世县,县治在今溧阳天目湖古县村附近;西晋时又分永世县西境为平陵县,县治今溧阳市南渡镇古城村(旧县村);南北朝时废平陵县,东部并入永世县,西部并入溧阳县;隋时废永世县并入古溧阳县;不久古溧阳县并古丹阳县(县治在今江宁小丹阳镇)东部区域,改称溧水县,县治改在今高淳开化;此时的溧水县辖区除了包括秦置溧阳县整个区域外,还包括古丹阳县东部地区;唐朝(620年)分溧水县东部地区置溧阳县,即今溧阳市的前身,县治初在今溧阳市旧县村;唐天复三年(903年)县治迁今溧城镇所在地,至今已有1100多年。1952年宜兴上黄镇划入溧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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