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2012-2030)》的公示
为适应江苏率先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两个率先”的发展要求,推进江苏城乡发展一体化,确立江苏的新型城市化道路,构筑切合江苏省情、彰显江苏特色的城镇体系,优化区域空间结构,引导全省城乡空间高效、集约、协调发展,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同意,我省于2009年开始新一轮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修编工作,规划修编分为纲要和规划成果两个阶段。2010年12月,规划纲要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的专家技术审查;2012年3月,规划成果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的专家技术审查。2012年12月,规划成果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现将《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2012-2030)》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时间为期一个月(2012年12月18日至2013年1月17日),请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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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2012-2030)》主要内容
2.《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2012-2030)》—全省城镇规模规划图(2030)
3.《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2012-2030)》—全省城镇空间结构规划图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