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我的差不多。
固定每月工作日数,周六周日永远休息,不调休的假日放假方案如下:
一、日假:元旦、清明、端午,放假一天
A,如果赶在周六日,则不补休。
B,如果赶在周一五,与周末连休,共计3天小长假。
C,如果赶在周二四,与周末连休,共计4天小长假。
D,如果赶在周三,休1天。
概率上,A与C正好相抵。
二、周假:春节,放假五天。
分为两种放法:一种是从周六放到周日的九天长假;一种是从周三放到周二的七天长假。
三、日周两便假:中秋国庆。
因为中秋的中位日期在秋分(9月23日),偏移值为+/-15日,也就是9月8日~10月7日,因此差不多有一半的年份,国庆和中秋能连成一周。
从2014年开始的默冬章(公农历重合周期,19年),10年能连成周假、9年不能。
1、若中秋和国庆能够周假的话(15、17、18、20、23、25、26、28、29、31),按照周假放法,放五天周假。
2、若中秋和国庆不能连成周假的话(16、19、21、22、24、27、30、32、33),按照日假放法,分别放中秋和国庆两次日假。
放一次周假和两次日假的概率差不多都是50%,5*50%+2*50%=3.5。
四、补充假日。
以平均每月工作20.5天为准。全年工作246天,周末104天。剩余15天(闰年为16天)为假期。
实际排出来的假期,不足15天(闰年为16天)的部分,为补充休假。
补充休假采取三种模式
A、(发达地区)由职工自行安排休假。但休假方式应当参照一日假的模式。
B、(发达地区)由企业统一安排休假,报劳动部门备案。企业应于十月一日以前向劳动部门备案次年行事历。
C、(欠发达地区)由市县政府统一安排放假。市县政府应于十月一日前公布次年放假方案。
五、假期监察
劳动部门监察实际假期。周末、法定假日、补充假日放假不足的,应于年底核发300%的工资(比如:全年无休的话,至少应该付30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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