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民区[2013]111号
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对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将富裕县塔哈镇划归建华区管辖、泰来县汤池镇划归昂昂溪区管辖请示的批复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富裕县塔哈镇划归建华区管辖的请示》(齐政呈[2013]19号)、《关于泰来县汤池镇划归昂昂溪区管辖的请示》(齐政呈[2013]20号)收悉。经2013年7月31日省政府行政区划调整专题会议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富裕县塔哈镇划归齐齐哈尔市建华区管辖、泰来县汤池镇划归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管辖。
二、上述行政区划调整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把握有利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拥护的原则,确保区划调整的稳妥实施。要按照省政府专题会议要求,妥善解决诸如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民族习俗、宗教信仰、干部待遇等问题,要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防止发生矛盾激化,影响社会稳定。要全面落实你市政府2013年6月6日市长办公会议议定事项,在财政税收、土地开发、规划建设、资源利用等,落实好各方面的利益,并在扶贫、教育、社会保障、少数民族政策等方面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害。
三、在上述行政区划调整实施过程中在城镇建设上要突出特色,进一步做好城镇规划,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镇管理。要依托资源、交通、土地调整等有利条件,搞好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逐步建立起具有特色的产业格局,推动经济快速发展。要健全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完善社区功能,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
四、上述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勘定,务于2013年12月底之前上报省民政厅备案。
黑龙江省民政厅
201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