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zhoupc在2005-3-21 22:38:46的发言:?
正是正是。
正如同:设广州地区,下辖增城“县”,再下面才是新塘镇一样。
既然增城“县”与广州“市”平级,那么增城“县”下面的镇当然也与广州“市”下面的区平级。
我的主张就是:问题的核心在于一定要让增城“县”与广州“市”平级,而不能由广州“市”来代管。就一代管就出现了很多很多的问题,尤其在当代中国。
至于是否要存有广州地区这一级行政单位(就算设也一定不能让“广州市长”来兼任“广州地区长”)、或是无实权的服务机构,倒是次要。亦即是否实行“省县直辖”不是问题的核心。
这就是我的主张。
图示:
广州地区(是否设置?)
↓ ↓
广 增
州 城
市 县
↓ ↓
越 新
秀 塘
区 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