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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辖市]【区域整合与振兴】 设立准直辖市(或称特别市)个人方案(最新调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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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1-10-17
【区域整合与振兴】 设立准直辖市(或称特别市)个人方案,欢迎探讨、交流

【①现有5个计划单列市中,将深圳、大连升格为准直辖市,行政上或改隶中央;青岛、宁波、厦门仍为计划单列市不变

相关数据,依据行政区划手册的数据进行累加,人口数据均为户籍人口
大连市(代管营口市,人口811万、面积18208平方公里)
深圳市(代管莞、惠,人口668万、面积13379平方公里)注:惠州不含龙门县

【②拟分两批再行升格5个准直辖市(参见1楼、2楼)

【③长沙、广州、南宁之间的三角地带,重庆-武汉一线,蒙东地区分别拟培育桂林市、宜昌市、通辽市成为重要的中心城市期待您的建议,但上述各市,进入准直辖市序列,过于勉强,拟升格为较大市或计划单列市
[ 此帖被曲径通幽在2011-11-15 20:32重新编辑 ]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1-10-17
首批拟增设2个准直辖市
⑴、徐州市(代管连云港市,人口1422万、面积18703平方公里)或合称徐海市
⑵、汕头市(代管揭阳市、汕尾市、潮州市,人口1719万、面积15119平方公里)或合称潮汕市
[ 此帖被玉宇清澄在2011-10-17 23:18重新编辑 ]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1-10-17
第二批拟再增设3个准直辖市
⑴、洛阳市(代管三门峡市,人口904万、面积25967平方公里)
⑵、唐山市(人口723万、面积13206平方公里)或可代管秦皇岛、承德2市
⑶、喀什市
[ 此帖被玉宇清澄在2011-10-17 23:19重新编辑 ]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1-10-17
个人所有的准直辖市选择都以优化现有经济布局,强化中心城市的地位为重要考量
(上图一张)
另:长沙、广州、南宁之间的三角地带,重庆-武汉一线,蒙东地区,拟分别培育一个中心城市,期待您的建议
[ 此帖被玉宇清澄在2011-10-23 21:18重新编辑 ]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1-10-17
更远期的规划,预留1楼
[ 此帖被玉宇清澄在2011-10-23 19:45重新编辑 ]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1-10-18
反对意见一定很多,不过,我还是比较支持的。
厦门规模太小,即使不考虑合并泉州,漳州还是应该合并进来的。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sz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1-10-18
胡星斗已经有详细论述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1-10-18
太多了。。。就没意思了

喀什 洛阳什么的就别凑热闹了。。。

青岛徐州 厦门汕头 肯定不能同时升
[ 此帖被KINGSON在2011-10-18 08:24重新编辑 ]
中北海-主动承担部分中南海职能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1-10-18
厦门人口太少,可适当扩大。

另外,若搞太多,也一定合适。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1-10-18
引用楼主玉宇清澄于2011-10-17 22:28发表的 【设立准直辖市】给力区域整合与振兴 :
【设立准直辖市(或称特别市)】给力区域整合与振兴
现有5个计划单列市升格为准直辖市,行政上改隶中央 (相关数据,依据行政区划手册的数据进行累加)
宁波市(代管舟山市,人口662万、面积10805平方公里)


浙江还是温州吧,代管台州,人口1600万,环城高速市区就有600万。介于沪杭与闽台之间,地域独立,人口众多,港口潜力大,经济模式最具代表性。
亲爱的不要对牛弹琴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1-10-18
回 5楼(仙峰俊俏) 的帖子
厦门的重点在于民主化改革试点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11-10-18
引用第7楼KINGSON于2011-10-18 08:16发表的  :
太多了。。。就没意思了
青岛徐州 厦门汕头 肯定不能同时升


您的理由是什么呢?

徐州、汕头周边都是人口密集区、亟需加速发展区;且徐州、汕头区位优越,市区实力强大,所以应升格

徐州-青岛的距离已经拉开
厦门-汕头的距离也已拉开
[ 此帖被玉宇清澄在2011-10-18 12:51重新编辑 ]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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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11-10-18
引用第8楼匆匆过客于2011-10-18 08:56发表的  :
厦门人口太少,可适当扩大。
另外,若搞太多,也一定合适。


总共10个,并不算多

新增的5个,都是侧重区域整合与振兴

至于厦门,我看了一下地图,从交通联系看,将其周边的县划入并不合适;
小就小一些吧,再小也比香港大的( ⊙o⊙ )哇,实在勉为其难的话,或可划入长泰县、安溪县
[ 此帖被玉宇清澄在2011-10-18 12:53重新编辑 ]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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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11-10-18
先搞一批试点;非省会计划单列市,再推向较大的市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11-10-18
引用第7楼KINGSON于2011-10-18 08:16发表的  :
喀什 洛阳什么的就别凑热闹了。。。



您的理由是什么?_?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11-10-18
你说的这些地区或城市不论人口或经济都有发展潜力。但准直辖市可能难度太大,计划单列给一定权力和优惠政策还是可能的,有作用的。
我的区划理念:分大调畸扩小增市,稳定大局力求和谐。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11-10-18
引用第15楼牛牛于2011-10-18 12:40发表的  :
你说的这些地区或城市不论人口或经济都有发展潜力。但准直辖市可能难度太大,计划单列给一定权力和优惠政策还是可能的,有作用的。


计划单列市除了行政归属,本来就是省级经济管理权限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11-10-18
引用第15楼牛牛于2011-10-18 12:40发表的  :
你说的这些地区或城市不论人口或经济都有发展潜力。但准直辖市可能难度太大,计划单列给一定权力和优惠政策还是可能的,有作用的。


准直辖市本质上是一种小省或区域整合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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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11-10-18
支持计划单列,不支持行政和名义单列。后者完全没有实质意义。

1.所谓的准直辖,级别最多是副省,这和在省内为副省级市没有任何区别
2.所谓的准直辖,没有提高经济权限,因为计划单列已经提供了省级经济权限
3.所谓的准直辖,也不可能提高立法权,较大的市就已经具有立法劝了
4.所谓的准直辖,不会提高国家对人事任免方面的权力,现在副省级以上干部的任免,国家的影响力已经足够大了。

准直辖有一个硬伤就是严重伤害原省人民的感情。不但得不到原省人民的帮助,反而容易被恶意竞争。


所以我认为副省级计划单列足矣,准直辖毫无意义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11-10-18
深圳市(代管莞、惠,人口701万、面积15437平方公里

深圳约有1000万人口,东莞也差不多是这个数,怎么可能才701万??
现有省级区划基本不变,适当并县,省直辖县级地区与地级市、自治州并存。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11-10-18
先要定义准直辖市。

准直辖市:
1、行政、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直属中央
2、社会发展规划单列
3、地方领导人的决定权在中央(社会现实)
4、不与其他地市角逐所在省的省人大的代表
5、财政单列
----------------------------------------------------------
6、城市内的大学,招生优先权与所在省分享
7、除地方领导人以外的公务员,可省内交流
8、社保等公共服务一体化
9、户籍管理一体化
10、...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11-10-18
计划单列市,其实也就是准直辖市了,基本都是中央说了算,主要官员也是中央任命。通常也都和省里较着劲。
全国分为省、州;省分为州、县;州分为县、区。

城市化的州县别称为市,民族自治的省州县称为自治省自治州自治县。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11-10-18
计划单列市,也基本就是直辖市的前提条件。重庆是第一个计划单列市,也第一个直辖,这或许并非巧合。

1、大连。
2、青岛。
3、宁波。宁波距离杭州很近,并且是浙江最重要的港口,应撤销计划单列。如果要在杭州与福州之间布局,可考虑温州计划单列。
4、厦门。厦门面积过小,应与漳州合并。
5、深圳。深圳面积过小,应与东莞东部,惠州除龙门县以外区县合并。
6、喀什。增设喀什为计划单列市。西部大开发和向西开放是国家的重大战略,喀什升格顺理成章。

若要在内陆设立计划单列市,原则上应满足这两个条件,其一,有区位优势,位于几省交汇处,距离省会城市较远;其二,城市具有一定规模并有较大增长潜力。其实内陆并没有明显的符合条件的城市,但大家经常提到的徐州,以及长江沿岸的九江等城市也许具备可能性。
全国分为省、州;省分为州、县;州分为县、区。

城市化的州县别称为市,民族自治的省州县称为自治省自治州自治县。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11-10-18
回 17楼(玉宇清澄) 的帖子
计划单列就是为要省级经济管理权限。你说的“准直辖市”是省级还是副省级?如果是省级,那范围太小。如是副省级,那实际上就是计划单列。否则,就更乱了。
我的区划理念:分大调畸扩小增市,稳定大局力求和谐。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11-10-19
回 19楼(落汤猪) 的帖子
行政区划简册的数据

深圳市_代管莞、惠,主要是提扩大腹地,辐射周边,惠州与河源、汕尾接壤
=我的层级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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