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县芦圩镇更名为宾州镇
广西日报 2009-10-14 ■ 记者/覃海明
本报宾阳讯 (记者/覃海明)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宾阳县芦圩镇更名为宾州镇。10月13日,该镇举行了更名仪式。
宾州镇作为县城所在地,是宾阳县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的中心。2003年3月,原宾州镇、新宾镇、芦圩镇合并为新芦圩镇,2005年7月又将原河田乡并入芦圩镇。目前,全镇总面积228.6平方公里,辖33个行政村和15个社区,总人口21.98万,是我区人口较多的乡镇之一。该镇个体私营经济和传统手工业比较发达,形成了轧钢、皮革、竹编、木器、小五金、农机配件、瓷器、纸品、成衣等特色产业。
http://www.binyang.gov.cn/Newshow.aspx?ID=4325 宾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芦圩镇更名为宾州镇的决议
(2008年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宾阳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芦圩镇更名问题的议案》。会议认为:
一、芦圩镇更名为宾州镇是促进千年古宾州历史文化传承的需要。“宾州”具有悠久的历史。公元631年开始建制宾州,至今已经有1300多年历史,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民间素有“千州万州不如宾州”之说,而芦圩建成于1585年,历史相对较短。为了传承古宾州的历史文化,将芦圩镇更名为宾州镇很有必要。
二、芦圩镇更名为宾州镇是我县贯彻落实《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的需要。今年1月中旬,国家批准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把我县县城按照中等城市规模规划建设,至2020年,县城人口将达到40万人,面积将达到50平方公里,从中等城市的发展目标来看,县城所在镇的名称用“宾州镇”比“芦圩镇”更适合。
三、芦圩镇更名为宾州镇是民心所向。2008年2月25日,芦圩镇分别召开镇直单位领导、村(社区)支书、村(居委)主任及部分人大代表、群众代表会议,对芦圩镇更名问题进行了调研和座谈。会议认为更名为宾州镇是必要的,是民心所向,大势所趋。2008年5月9日芦圩镇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将芦圩镇更名为宾州镇的决议。
会议同意将芦圩镇更名为宾州镇,报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http://www.gxrb.com.cn/html/2009-10/14/content_299629.htm[ 此帖被东南涛声在2009-10-21 22:30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