烛光兄您一直逻辑混乱、自相矛盾、不知所云。您最早说分省是为了边区发展,后来又说是为了落实省县直辖,但是汉朝以来省(包括省一级的州、道、路)从来就没有直辖过县,有的时候省与县之间还不止一级政区。民国初年曾经激进的省县直辖,但没过几年,道就复活,后来与设立了行政督察区,逐渐演变成专区、地区,直到今天的地级市。
即使真的能实现省县直辖,那些半身不遂、不能自理的边区省对属县真的会很好吗?而且省县直辖的话可能不是边区设省了,而是分省了。除了民国后期混乱的时期外,共和国的省级行政区已经是历史上最多了。从50年代到80年代总的趋势是减少省级行政区,最近20多年里才分设了海南与重庆。如果省的数目太多,必然会使大行政区复活,最后还是换挡不换药的三级区划。
单之蔷写过一篇文章讲蜂巢型的区划模型,实际上也只有市-县结构更符合蜂巢模型,省管十几个地级市,县管十几个或几十个乡镇,管辖的数量都超过了六到八个这个点对点联系的数量。所以在省一级要建设省域副中心(也就是您说的边区中心),县里要建设中心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