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46601阅读
  • 206回复

[标准/幅度/规模]你认为中国到底多少个一级行政区划更合理!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该作者 75 发表于: 2008-02-27
引用第80楼tw238于2008-02-27 01:48发表的  :
新疆一分为二,河南一分为二,山東一分為二,四川一分為二,重慶縮小,廣東把深圳劃給香港就行了,天津有必要保存,寧夏可以擴大,恢復热河可以考慮....

那样的话,就增加了好几个了哦~!
中央直辖要谨慎,民族自治需调整;特别行政要改变,省县直辖是根本。
只看该作者 76 发表于: 2008-02-27
50个省,平均每省50县
只看该作者 77 发表于: 2008-02-28
1如果大家认同大省应该分开,则就是面积大省和人口大省应该分开。
2分开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一分为多,如海南重庆,一种为组合新设,如网友提议的淮海。
3新设的省不应比周边的省大,例如海南小于广东广西,重庆小于川黔鄂。
4国家近数十年新增的省最大为重庆,3000万人,这个规模应是一个比较合理,另外台湾统一后应作为一个行政单位,2300万的规模不应该是一个上限。所以新省应该小于3000万。
5不应该过多打破原有省界,除非省界两边(多边)有很强的文化共同。
6原有的小省不能轻易被合并,如宁夏香港澳门。
按照上述的做法,我就分出了80左右个省。
取消市管市县,撤销乡镇,县级自治。
都┬─区
│└───县
省┬─市───区
 ├─────市、县
 └─州┬──市、县
    └市─区
注:各级行政均可自治。州一般是自治州。州辖市大者可分区。
只看该作者 78 发表于: 2008-02-29
        不能简单的以人口或面积作为分省的依据。近几十年中央在分省上所持态度相当稳重,这是正确的,分省毕竟震动太大, 我看省制还是以稳定为宜。特别是西部,稳定尤为重要。
    现行区划管理模式:省—地区(地级市)—县/市—乡镇,各级区划个数分别34—333—2862—43275。须改革的:一是层次过多,二是基层个数过多。我赞成省(都)—郡(州、邑、坊)—县(市、乡、镇、区、里)方案,各级区划个数分别40个以下—1000--1500个—20000个左右
[ 此贴被wgang在2008-03-01 12:15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79 发表于: 2008-02-29
      省级80—100个:太多,管不过来,削弱中央权威,地方作大的可能性加剧。如俄罗斯,89个一级行政区,为了阻止分裂倾向,又设7个联邦区(类似我国50年代的大区),现也进行一级行政区的合并,缩到81了。20个以下:又太少,我国现有乡镇级行政区43275个,按每级不超过20个计算,行政区层次要由4级增加到5级了。
    本人观点:40个以下。行政区层次要由4级改为3级。
[ 此贴被wgang在2008-03-02 08:10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80 发表于: 2008-02-29
引用第15楼尹人于2008-01-18 11:49发表的  :
中国为什么不能有2000个县?如果把现在整县改区的区和县级市、不辖县的地级市、以及县级其他名称政区都算上也差不多2000个了。

        把现在县级的县、区、市以及县级其他名称政区都算上为2862个,计入隐性行政区则超过3600个,如管若干乡镇的各类地市辖开发区、实验区、示范区、管理区、管理局、县级行委、工委、管委等等。乡镇级43275个,计入各类隐性行政区(各类县市辖开发区、工业园区、实验区、示范区、度假区、保护区、风景区,管理局,管理区,办事处,行委、工委、管委等等),至少超过50000。
[ 此贴被wgang在2008-03-01 11:50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81 发表于: 2008-02-29
引用第83楼无形于2008-02-28 10:03发表的  :
1如果大家认同大省应该分开,则就是面积大省和人口大省应该分开。
2分开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一分为多,如海南重庆,一种为组合新设,如网友提议的淮海。
3新设的省不应比周边的省大,例如海南小于广东广西,重庆小于川黔鄂。
4国家近数十年新增的省最大为重庆,3000万人,这个规模应是一个比较合理,另外台湾统一后应作为一个行政单位,2300万的规模不应该是一个上限。所以新省应该小于3000万。
5不应该过多打破原有省界,除非省界两边(多边)有很强的文化共同。
.......

请这位仁兄把你的地图网址,发上来也让我们大家欣赏一下!
中央直辖要谨慎,民族自治需调整;特别行政要改变,省县直辖是根本。
只看该作者 82 发表于: 2008-02-29
引用第84楼wgang于2008-02-29 21:49发表的  :
        不能简单的以人口或面积作为分省的依据。近几十年中央在分省上所持态度相当稳重,这是正确的,分省毕竟震动太大, 我看省制还是以稳定为宜。特别是西部,稳定尤为重要。
    现行区划管理模式:省—地区(地级市)—县/市—乡镇,各级区划个数分别34—333—2860—41010。须改革的:一是层次过多,二是基层个数过多。我赞成省(都)—郡(州、邑、坊)—县(市、乡、镇、区、里)方案,各级区划个数分别40个以下—1500个左右—20000个左右

个人感觉你的称呼太多,最好简单为好,个人建议是:省/直辖市——县/市——乡镇
中央直辖要谨慎,民族自治需调整;特别行政要改变,省县直辖是根本。
只看该作者 83 发表于: 2008-02-29
引用第85楼wgang于2008-02-29 22:03发表的  :
      省级80—100个:太多,管不过来,削弱中央权威,地方作大的可能性加剧。如俄罗斯,89个一级行政区,为了阻止分裂倾向,又设7个联邦区(类似我国50年代的大区),现也进行一级行政区的合并。20个以下:又太少,我国现有乡镇级行政区41010个,按每级不超过20个计算,行政区层次要由4级增加到5级了。
    本人观点:40个左右为宜。行政区层次要由4级改为3级。

省级太多也是我反对的观点之一,第一不利于祖国统一。第二省太多了更容易腐败!
中央直辖要谨慎,民族自治需调整;特别行政要改变,省县直辖是根本。
只看该作者 84 发表于: 2008-03-01
引用第88楼西部菜鸟于2008-02-29 23:11发表的  :
个人感觉你的称呼太多,最好简单为好,个人建议是:省/直辖市——县/市——乡镇

解释一下
        你的建议(省/直辖市——县/市——乡镇)有遗漏:县/市——漏“区”,直辖市下设,直辖市设区不能叫县或市吧;乡镇——漏“街道办事处、管理区或区”,较大市下面总要设一个层次,这个层次不能叫乡、不宜叫镇吧。这样再简单的模式也是:
    省/直辖市——县/市/区——乡/镇/街道。
    我的建议是现阶段的过度方案,称呼多一点,主要为了照顾现实和历史,便于群众理解和接受,减少改革阻力,同时实化隐性行政区避免有的区域查遍名册找不到,也避免出现市管市、区管区的混乱设置和市(区)长没有副市(区)长大的怪象。同时,把城市分为市、邑、都(取通都大邑之意)三等且保留镇建制,可照顾小、中、大城市和小城镇的发展以及相关管理权限的布局安排。过度一定时期,我国的工业化基本完成后,可以改州为郡邑、撤乡建镇、撤县建市。这样就简化为:
    省/都—郡/邑/坊—市/镇/里。“区”作为特殊区域区划名称,在必要时设置,不设定层次级别;民族自治区域在区划名称前冠以族名和“自治”二字。和你的建议大同小异。
        省/直辖市改为——省/都。都,特大城市之意,一是简便,二是为了重庆直辖市模式改革之需要。重庆,如改省则需在主城区另设市政机构,增加了层次,不可取;现行区划层次就很简捷了,但叫市滑稽点,确有些不伦不类,不如改为都市省,名副其实,简称为“都”。
        县/市/区改为——郡/州/邑/坊,主要为了群众理解和各方面接受。在中国,县制稳定存在了2000年,海内外皆知,分宜合难。县级行政区2860个(计入隐性行政区则超过3600个),不分,大省过百,中省近百,管不过来;按每层次30--40个设置,需合并为1000—1500个,合县的难度和阻力极大,各方面难以协调,撤并那一个,那一方干群都不会接受,东部中部尤为明显(近年的洪江事件就是明证,甚至出现了暴力冲突,黔阳、洪江事实上根本就没合,文件上没改是中央和省地抹不开面子,没重新下文件更正罢了)。虚县就简单多了,体制上存名称撤机构、人事上保级别淘冗员,在户籍、通讯等方面仍实行县域管理,合三四个县建一郡,郡名取历史渊源,各方面都易接受。州,自治州现被广泛设置,30个,目前宜保留,同时也可作为组团式地级市名称,避免几个县级市区都挣当区域中心。邑,改地级市建邑,按市带县的初衷设于中等城市,区域限定在近郊县以内,撤销县区机构,可控制大中城市过度膨胀。较大的地市予以拆分,杜绝小马拉大车的现象。坊,直辖市下设区改称(不叫区是为了避免区设置上的混乱),北京在历史上就设坊。
        乡镇改为——县/市/乡/镇/里,也主要为了群众接受。过去的县治(含近郊村)仍称县,照顾历史,便于各方面理解接受;现行县级市的市区(含近郊村)仍称市,可保留市政管理机构,有利于小城市发展,县辖市的设置在国外和台湾普遍存在,便于沟通和理解,有利于各方面接受;街道办事处、管理区管委这些名称挺别扭,改为里就简单了。县市设政府,乡镇里可以设政府、较小的也可以设乡公所、镇公所、里公所,感觉上比街道办事处、管理区管委简便易行。
    区,在过度时期内宜保留,以后作为特殊区域名称,在必要时设置,不设定层次级别。可以设区政府,也可以设区管委或区公所。
    实际上目前的区划名称也很多,省级有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4种,地级副省级有市(地级、计划单列市)、地区、自治州、盟、区(直辖市下设)、新区6种以及各类隐性行政区(各类开发区),县级副地级有县、市(县级市、由省直管副地级规格的市、不设乡镇街道的市)、区(市辖区、郊区)、自治县、旗、自治旗、林区、特区、工农区、矿区10种以及各类隐性行政区(各类地市辖开发区、实验区、示范区、管理区、管理局、县级行委、工委、管委等),乡镇级副县级有乡、民族乡、镇、街道办事处、管理区、区公所、行政委员会、工委、管委、苏木、民族苏木、社区管委以及以及各类隐性行政区(各类县市辖开发区、工业园区、实验区、示范区、度假区、保护区、风景区,管理局,办事处等等)。确有统一简化之必要,不过要有一定的过度期限。
    综合看,我个人认为行政区划模式应由
    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区(直辖市辖区)——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县级市/区(市辖区、林区、特区、工农区、矿区)——乡(民族乡、苏木、民族苏木)、镇、街道办事处、管理区、社区管委
    调整为:
    省/都(特别行政区)—郡/州/邑/坊—县/市/乡/镇/里
                      ———————区 (民族自治区域在区划名称前冠以族名和“自治”二字)
   
        再经过一定的过度期(约50年),简化为:
    省/都—郡/邑/坊—市/镇/里
        ——————区(民族自治区域在区划名称前冠以族名和“自治”二字)
[ 此贴被wgang在2008-03-01 11:39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85 发表于: 2008-03-01
引用第91楼東七區于2008-03-01 15:18发表的  :
恰恰相反,第一层级或是过强才不利于国家统一,大多数台湾人不愿意统一就是因为台湾相对于其他地方太强。而不是第一层级数目太多。
腐败问题主要是出自监管的力度和有效性,和第一层级多少没有关系!
   
      台湾主要涉及国家体制的认同问题,与区划设置无关,与强弱无关.别混淆啊!
      西藏弱吧,照样闹独立,东帝汶、科索沃弱得很,不也独立了吗?这是什么原因?民族?国家体制?与区划设置有关连,但与强弱绝对无关。
      再看看俄罗斯吧,恰恰相反的是你所说的,第一层次咋样??第一层次过数目过多,分裂倾向加剧,只好加设联邦区,以此加强中央集权,抑制分裂,现在正进行第一层次的缩并。第一层次过多不好,如俄罗斯,过强更不行,如南北战争时的美国,就是南方州过强,才会分裂,导致内战。
  腐败问题,这一点算你说对了。
[ 此贴被wgang在2008-03-02 08:41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86 发表于: 2008-03-02
引用第91楼東七區于2008-03-01 15:18发表的  :
恰恰相反,第一层级或是过强才不利于国家统一,大多数台湾人不愿意统一就是因为台湾相对于其他地方太强。而不是第一层级数目太多。
腐败问题主要是出自监管的力度和有效性,和第一层级多少没有关系!

按照您的意思,第一级应该多少合适,那么台湾现在还未统一,的确是因为它是比较强大,但是如果第一层太多。从管理上和行政开支上来讲的话,将会扩大多少开支?
中央直辖要谨慎,民族自治需调整;特别行政要改变,省县直辖是根本。
只看该作者 87 发表于: 2008-03-02
引用第94楼東七區于2008-03-02 08:15发表的  :
南北战争不是南方省份过强,而是他们结成了同盟!
俄罗斯搞联邦区不正是中了美欧的下怀么?

        南北战争,如果不是南方诸州过强,具备与联邦抗衡的势力,即使他们结成同盟,又有何用?清末,八国联军侵华,东南数省联省自治,八国联军撤走后,他们不是不喊自治了吗,就是因为不具备与朝廷抗衡的势力,虽然清廷很弱。因此,任何一个国家,只要是地方作大,都有分裂的可能。
    俄罗斯搞联邦区不正是中了美欧的下怀么?恰恰相反!!俄罗斯搞联邦区加强中央集权,美欧则高喊民主的倒退,因为强大的俄罗斯不符合他们的利益,对中国也一样,所以我们和俄走得近。
只看该作者 88 发表于: 2008-03-02
引用第90楼wgang于2008-03-02 08:57发表的  :
        南北战争,如果不是南方诸州过强,具备与联邦抗衡的势力,即使他们结成同盟,又有何用?清末,八国联军侵华,东南数省联省自治,八国联军撤走后,他们不是不喊自治了吗,就是因为不具备与朝廷抗衡的势力,虽然清廷很弱。因此,任何一个国家,只要是地方作大,都有分裂的可能。
    俄罗斯搞联邦区不正是中了美欧的下怀么?恰恰相反!!俄罗斯搞联邦区加强中央集权,美欧则高喊民主的倒退,因为强大的俄罗斯不符合他们的利益,对中国也一样,所以我们和俄走得近。

现在我们是在讨论地理的区划问题,何必要扯得那么宽呢?
中央直辖要谨慎,民族自治需调整;特别行政要改变,省县直辖是根本。
只看该作者 89 发表于: 2008-03-03
引用第91楼西部菜鸟于2008-03-02 18:47发表的  :
现在我们是在讨论地理的区划问题,何必要扯得那么宽呢?

主要是他们不懂,乱讲,真让人生气!

只看该作者 90 发表于: 2008-03-03
引用第81楼wgang于2008-02-29 21:49发表的  :
        不能简单的以人口或面积作为分省的依据。近几十年中央在分省上所持态度相当稳重,这是正确的,分省毕竟震动太大, 我看省制还是以稳定为宜。特别是西部,稳定尤为重要。
    现行区划管理模式:省—地区(地级市)—县/市—乡镇,各级区划个数分别34—333—2862—43275。须改革的:一是层次过多,二是基层个数过多。我赞成省(都)—郡(州、邑、坊)—县(市、乡、镇、区、里)方案,各级区划个数分别40个以下—1000--1500个—20000个左右

没有必要把通名改得这么复杂,第一不通俗不简练,第二没有实际意义还要让费很多钱。
去水星日光浴,去金星桑拿,去马里亚纳海沟跳海,去火星上自由的呼吸,去和小行星飚车,去木星大红斑空降,去泰坦雪藏,去天王星等日出日落,去海王星过十年,当然冥王星是你最后的归宿,卡戎是你的信使!
只看该作者 91 发表于: 2008-03-05
引用第92楼wgang于2008-03-03 19:09发表的  :
主要是他们不懂,乱讲,真让人生气!

呵呵,动气到没有必要反正大家来这里就是为了讨论的~如果大家都不辩论了!那也就没什么意思了!不过大家还是别跑题为最……
中央直辖要谨慎,民族自治需调整;特别行政要改变,省县直辖是根本。
只看该作者 92 发表于: 2008-03-05
引用第93楼liujy于2008-03-03 19:58发表的  :
没有必要把通名改得这么复杂,第一不通俗不简练,第二没有实际意义还要让费很多钱。

名字过多的确不是一件好事!最好还是沿用现在的省、市等名称较好!
中央直辖要谨慎,民族自治需调整;特别行政要改变,省县直辖是根本。
只看该作者 93 发表于: 2008-03-05
46—50
支持缩省,支持设广南省,支持省直管县,支持设镇级市。
只看该作者 94 发表于: 2008-03-10
好像选择那个的最多~!
中央直辖要谨慎,民族自治需调整;特别行政要改变,省县直辖是根本。
只看该作者 95 发表于: 2008-03-16
多少个无所谓, 只要有利于国家行政效率!

只看该作者 96 发表于: 2008-03-18
看一个班级能容纳几个,我看中国也就这个管理幅度合理!
去水星日光浴,去金星桑拿,去马里亚纳海沟跳海,去火星上自由的呼吸,去和小行星飚车,去木星大红斑空降,去泰坦雪藏,去天王星等日出日落,去海王星过十年,当然冥王星是你最后的归宿,卡戎是你的信使!
只看该作者 97 发表于: 2008-03-20
40以内
省+都+特政区(取都代直辖市;省级不设民族区)
郡+民族郡+市(通名州已泛化,改郡)
县+民族县+镇(通名镇提升县级)
县镇以下为乡,取代行政村。
都市镇下为区、街区、社区,按相应级别适用。
只看该作者 98 发表于: 2008-03-26
300个左右.
吉江省:长春县、乾安县、大安县、农安县、德惠县、夫余县、前郭尔罗斯旗、肇州县、肇源县、肇东县。
只看该作者 99 发表于: 2008-03-26
引用第102楼mashuang于2008-03-26 07:07发表的  :
300个左右.

太多,不可取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