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
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印江洋溪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批复(黔府函〔2016〕173号)
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印江洋溪
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批复
黔府函〔2016〕173号
铜仁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建立贵州印江洋溪省级自然保护区的请示》(铜府呈〔2015〕16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立印江洋溪省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保护区为森林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以保护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常绿落叶阔叶林森林生态系统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为主,地理坐标为东经108°26′15″-108°36′31.9″,北纬27°36′50.6″-27°57′28″,总面积21871.48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7980.26公顷,缓冲区面积4896.97公顷,实验区面积8994.25公顷。请按此范围标明区界,及时予以公告,严格加强
管理。
二、你市及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要求,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健全保护区管理机构和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强化保护措施,切实加强对保护区内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保护。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分区不得擅自
调整。所有单位和个人在保护区内开展建设和经营活动,都必须严格遵守保护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总体
规划,服从保护区管理机构的统一管理。
三、根据自然保护区面积范围和功能
区划,省环境保护厅要会同省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对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破坏、侵占保护区的违法行为,有效保护保护区的环境、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确保其健康发展。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2日
http://www.gzgov.gov.cn/xxgk/jbxxgk/fgwj/zfwj/qfh/201607/t20160705_420270.html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思南四野屯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批复(黔府函〔2016〕174号)
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思南四野屯
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批复
黔府函〔2016〕174号
铜仁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建立贵州思南四野屯省级自然保护区的请示》(铜府呈〔2015〕16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立思南四野屯省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保护区为森林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以保护亚热带常绿阔叶林森林生态系统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为主,
地理坐标为东经107°55′11″-108°8′6″,北纬27°50′39″-28°3′7″,总面积17400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5310公顷,缓冲区面积4160公顷,实验区面积7930公顷。请按此范围标明区界,及时予以公告,严格加强管理。
二、你市及思南县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要求,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健全保护区管理机构和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强化保护措施,切实加强对保护区内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保护。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分区不得擅自调整。所有单位和个人在保护区内开展建设和经营活动,都必须严格遵守保护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总体规划,服从保护区管理机构的统一管理。
三、根据保护区面积范围和功能区划,省环境保护厅要会同省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对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破坏、侵占保护区的违法行为,有效保护保护区的环境、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确保其健康发展。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2日
http://www.gzgov.gov.cn/xxgk/jbxxgk/fgwj/zfwj/qfh/201607/t20160705_4202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