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自己的想法是这样的:
既然在保定东部拆3个县出来建设高规格的国家级新区,那么自然也可以以此模式设省级新区。
前期新区由省派出管委会管理,针对性的发展一段时间后改设为地级市,直管乡、镇、街道一级,不设区。
新区优先以远离原地级市、有一定独立发展潜力的县级市为核心,并入周边2~3县设立。
原地级市剩余区域以主城区为核心,全域设区。
新区优先选择拆分区划面积过大的地级市,以呼伦贝尔为例:
拆出满洲里、扎赉诺尔设满洲里新区,将来设满洲里市;
拆出扎兰屯、阿荣、莫力达瓦设扎兰屯新区,将来设扎兰屯市;
拆出鄂伦春与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设兴安岭新区,将来设兴安岭市(归黑龙江管辖);
其余部分设地级海拉尔市。
新区优先选择人口过多、主城区辐射能力有限、“小马拉大车”现象严重的地级市,如河北诸市。
以定州和辛集两个省直管市为核心,带周边县设新区,在未来适时设市。
再比如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光山两县合并设光州市的方案,也完全符合这个模式。
按照这个模式推行下去,最终全国将会划分为600个左右的市。县、县级市、“地级市”全部成为历史。
“市”将成为区划通名与大型集镇的结合体,全国只有两种市:市和直辖市。
届时,市的平均规模将远远小于目前的地级市,大于但不是数十倍的大于现有的县。
新设的市直管乡、镇、街道,部分市也可以根据情况施行“区直管社区、村”,被拆分后的地级市剩余部分全域设区。
设区市与不设区市平级共存,可以说是在不降级的前提下,部分变相地实现了”省直管县“、”省县乡“三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