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24楼玉宇清澄于16/3,2009 20:38发表的 :
兄台的想法跟方案一天一个样[表情]
只不过是对以前方案就现状和现今区划思维的妥协。
原来,我的设计是,州城各区之上抓出一个市来,继续保持乡镇体系,直辖州不辖县、省辖的大都会区域直接剥离。
现在之所以改成如此思路,是基于以下想法
州城各区之上抓出一个市来,该市与周边的州下政区之间的力量差异太大,在州下博弈中,并不能解决州城霸权问题,这和直接设半实体政区-州辖区的效果是一样的。而且需要在州城同时有两套班子存在,有些浪费。索性取消掉城区设市的想法。
州下辖较小的市和郡,与辖镇、乡的效果实际上是一样的。只不过市郡比镇乡的规模要大些,也就是州直接管辖的单位要少些。
增加直辖州辖县和较大的是为了让体制转换更安全一些。从长远来看,直辖州所辖县和较大的市还是会朝着市郡的改制。
而维持省下都会区域的省辖属性,一样也是为了让体制转换更安全。但是仍保留计划单列的安排。从长远来看,这部分还是要从省里脱离出来。
很多情况下,方案的表象不一样,但是核心思想是一样的。大多是针对与不同的帖子,挑出与主题相近的或近期或中期或远期的方案写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