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4085阅读
  • 28回复

[标准/幅度/规模]热衷于撤市县而设区,标志着地级行政地位越来越强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12-11-24
地區可有,但要虛化。
分省分縣直轄市、GDP有參考價值、市管縣縣改區、曲學阿世指鹿爲馬顚倒黑白挑戰常識,四大謬。
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12-11-25
回 境由心造 的帖子
境由心造:行政督察区是北洋政府时期恢复的吗?
国民政府设立行政督察区是在动员戡乱的非常时期,而且终民国一世,行政督察区不但没有坐实,反而在国民政府抗战胜利后规划的东北九省中彻底废止。完全可以肯定,如果国民政府能够消弭内乱,完全是省的派出机构且偏重军事治安功能的行政督察区 .. (2012-11-23 18:01) 

北洋时期废府存县之后很快又恢复了省县之间的管理层,但好像不是行政督察区,是道吧?似乎直隶省分为四道。
只看该作者 27 发表于: 2012-11-25
回 幻象岭 的帖子
幻象岭:东北九省分太细,完全可以省直管。但是换成如今河北那样的大省,就不行了。
你仍然没解释大省小县的情形下,实现省管县的可操作性。 (2012-11-23 20:44) 

民国三十八年行政院已经做好了全国大缩省的计划,本论坛好像有地图的(但只有东北得到了实行)。所以说,如果民国能有机会走到和平时期,河北那样的大省就根本不存在了。
只看该作者 28 发表于: 2012-11-26
想法都不错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