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1680阅读
  • 0回复

[地级市]广西6个设区的市8月起行使地方立法权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5-08-05
— 本帖被 keating 从 南部 移动到本区(2015-08-05)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有关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钦州、玉林市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决定”,自2015年8月1日起,梧州等六个设区的市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报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头条号:地图看世界
百家号:地图看世界
微信公众号:舆图看世界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