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延长县等4县(区)脱贫退出的批复
陕政函〔2018〕197号
延安市、榆林市、汉中市人民政府,省扶贫办:
省扶贫办《关于批准延长县等4县(区)脱贫退出有关事项的请示》(陕扶办字〔2018〕65号)收悉。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反馈陕西省2017年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结果的函》(国开办函〔2018〕139号)的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延长县、榆林市横山区、定边县、佛坪县2017年脱贫退出。
二、延长县等4个县(区)要认真总结脱贫攻坚工作经验,始终保持攻坚态势,继续抓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加大对剩余贫困
人口的帮扶力度,持续巩固发展脱贫成果,确保如期全面完成脱贫任务。
三、延安市、榆林市、汉中市人民政府和省扶贫办要继续实行最严厉的扶贫考核评估,加强监督
管理,确保脱贫攻坚成果经得起
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此复。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6日
http://www.shaanxi.gov.cn/gk/zfwj/123348.htm [ 此帖被余烨在2018-10-23 04:20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