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查询和研究了一下以前各个省申报的撤县设市和撤县设区请示的批准情况,2000年以前国务院批准通过率为90%以上。2000年以前的这些行政区划调整请示,笔者认为相关省人民政府在申报之前或申报之后,都及时与民政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达成共识,所以国务院批准通过率比较高。1997年国务院冻结撤县设市审批后,还是有很多省陆续向国务院申报行政区划调整请示。特别是最近几年,各省向国务院申报撤县设市和撤县设区的请示越来越多,最终国务院审批通过的实际很有限。据了解,陕西省神木县就是十几年来一直向国务院申报撤县设市的地方之一。今年4月,国务院终于通过了神木县撤县设市的申请。大家讨论一下,各省向国务院提交撤县设市和撤县设区的请示,笔者认为,只有国务院对申报的行政区划调整事项有意向批准的时候,才会将有关行政区划调整的事项请示批转民政部进行评估调研,民政部评估调研之后按批次再将相关请示报告上报国务院总理办公会议审批,最终国务院总理办公会议按批次淘汰部分请示报告,通过民政部上报本批次中的其他请示报告。按照国务院总理办公会议最终会议决定,民政部和国务院下发同意调整行政区划的批文。欢迎大家讨论提出不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