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票通过!平乐县政府搬迁至南洲新区
2017-07-31 20:01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县政府搬迁至南洲新区办公议案
7月28日上午九时,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在县人大五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陶伟文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钦凤、伍成红、王继芳和委员共22人参加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余和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蒋涛、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小涛,以及部分人大代表、相关部门领导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将平乐县委县政府驻地搬迁至南洲新区办公的议案》。《议案》指出,县机关单位办公用房相当紧张,设备功能完全老化,给老百姓办事带来诸多不便。现租用的政务服务中心地理位置地势较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部分单位办公用房标准远低于最低要求,县政府搬迁至南洲新区办公非常迫切。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余和登对该议案进行说明,表示,本次搬迁是依据目前办公条件所定,之前已多次召开征求意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届人士的意见,民众都表示同意搬迁。第八次政府常务会议再次讨论该搬迁事项,说明了此次搬迁的必要性。
与会人员提出,近期平乐发展变化特别大,尤其是旅游文化业。将县委县政府搬迁至南洲新区将达到“跨江发展”的战略要求,能够扩展平乐的发展空间,缓解县幼门口路段交通阻塞问题,发展电子商务,聚集平乐人气,带动平乐人气的提升。同时,改善办公环境,能够提高办事效率,为老百姓提供更为方便快捷的服务。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陶伟文在发言中表示,老城区依山傍水,在空间的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平乐县的发展。将县委县政府搬迁至南洲新区可以拉开城市框架,扩大城市发展,带动基础设施聚集、辐射作用。在2011年已批准通过创业大厦的建设,现已基本建成。为减少资源浪费,现已向市级相关部门请示并得到批准搬迁县委县政府。南洲新区在建设前已被定位为政治商务中心,搬迁任务势在必行。
最后,会议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平乐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平乐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将平乐县委县政府驻地搬迁至南洲新区办公的议案>的决定(草案)》,共发出选票22张,收回选票22张,弃权0张,全票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将平乐县委县政府驻地搬迁至南洲新区办公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