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我的省——县——市(镇、乡)一样,
基本层级:省---县---乡(正科级)
一次升格:省---县---镇(正科级,3万人、青藏高原为1万)
二次升格:省---县---市(副处级,10万人、青藏高原为3万)
三次升格:省---县---市(正处级,30万人)---(区)(市政府派出机构、虚级)
四次升格:省---市(正厅级,100万人)---(区)(市政府派出机构、虚级)(可划入乡镇由市政府管辖)
五次升格:省---市(副省级,500万人)---(区)(市政府派出机构、虚级)(可划入乡镇由市政府管辖)
注:第四次升格即升格为正厅级省辖市,每省最多只能设5个,省城不设限,直接省辖。第五次升格为副省级省辖市,每省升格一个副省级省辖市,可以增多一个正厅级省辖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