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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國函2016-188號
(公开发布)
主旨:國務院批准設立鄠邑區
說明:
一、准戶縣撤銷改為鄠邑區,區政府駐业亭街東7號。
二、鄠邑區要以”精簡、統一、高效”為原則去調整各類政府機構,盡快按相關規定勘定行政區劃界線,所需人手及費用由該區自行負責。
三、實行以人為本、四化同步、環境保持、文化傳承的城市發展方向。推高城市規劃水平、建設水平、管理水平及市區承載能力。
四、按國務院的”約法三章”,不得新建政府建築,不得增加公務人員,不得增加”三公”經費。
五、嚴格執行中央的厲行節約及土地管理的相關規定,加大區域整合,促進區域經濟和社會的協調發展。
六、強化組織及領導水平,明確分工,省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以协助解决设立西安市鄠邑区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加強社會穏定的風險評估,落實工作目標,確保行政區劃調整有序實施。
正本:陝西省人民政府
副本:各市人民政府、委、办、厅、局,企业、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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