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是要县市合并。有些县域面积不足1000平方公里。有些县人口不足50万。有些县城几万人,大部分吃财政饭,入不敷出,税收都抵不上公务员工资的就可以与邻县合并。
2. 财政上省直辖。资金上直接和省对接。
3. 反对盲目全部领域上的省直辖。一个省直辖带来的是权利的扩充,职位的升高,与之相伴的是行政水平的高涨。所以要鼓励部分人口大县、经济强县、财政大县、发展快县进行财政、行政上的省直辖。
4. 部分县域经济体可以全面推行省直辖,部分地区推行财政省直辖方案。解放全部财政权力。剥离地级市资金资源掠夺。
5. 司法独立,司法管辖区的划设不与行政区划重合,不受行政力量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