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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名]县级通名减少3种的设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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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16-03-26
回 笑颜 的帖子
笑颜:盟旗是内蒙古特有的行政区,涉及民族问题,不是说改就改的 (2016-03-26 00:26) 

还有乡镇级的  苏木
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16-03-26
回 寂静岭 的帖子
寂静岭:神农架要改也是改市,国内几万人的小市太多了。 (2016-03-10 11:59) 

是的,神农架已经旅游城市,可以直接设 神农架市,省直辖
只看该作者 27 发表于: 2016-03-26
六枝特区是最需要改掉的,不知道特在哪里?
只看该作者 28 发表于: 2016-03-26
特区、林区改为县。叫“县”也一样可以实行所属地域特色的经济社会管理政策。这个区那个区的反而凌乱了。至于旗和盟,民族特色,可以保留。
只看该作者 29 发表于: 2016-03-26
特区、自治旗取消。
行委要正规化,可定名为“卫”,作为地级或省级的派出机构,管辖面积或人口较小,但相对独立的地理单元。
林区也要正规化,定名为“保”,同样作为地级或省级的派出机构,但是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结合。
另外,扩大盟旗通名的使用范围。自治州或地区改盟,自治县改旗
[ 此帖被萧望岳在2016-03-26 15:07重新编辑 ]
中央---省---郡/市/州---区/市/县---邑/镇/乡---坊/里/村
        |--直辖郡---区/市/县---邑/镇/乡---坊/里/村
                       |--特区---邑/镇/乡---坊/里/村
只看该作者 30 发表于: 2016-04-02
盟,旗,苏木算不算民族区域自治的行政区,有没有明确的说法?
只看该作者 31 发表于: 2016-04-02
林區 特區改為 縣
自治縣 自治旗改為 旗
將縣級行政區簡化為四種
縣 旗 市 區
旗作為民族自治區
市作為人口繁雜 經濟繁榮區域
區作為地級市直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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