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县人口多一点好,原则上平原地区人口不超过100万面积少于1000平方公里的应该撤并,山区面积低于2000平方公里人口少于40万应该撤并.这样全国的县总数不超过1500,农民的负担相对减轻,而大县更有财力建立相对完整的服务体系.
同时撤消所有地级市原市辖区一律合并改为省辖市与县平级,撤消所有没能进入全国百强的县级市恢复为县的名称,直接实行省县直辖.四川河南山东广东等人口多面积大的省可一分为二这样每省所辖县市不多于35个
撤并过小乡镇,原则上山区镇人口不少于4万土地不少于150平方公里平原人口不少于6万.每县原则上辖乡镇不多于2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