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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政]户籍问题和住房问题解决草案(修改稿,附上海方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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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7-07-10
户籍问题和住房问题解决草案(修改稿,附上海方案)
— 本帖被 hunry 从 经济地理 移动到本区(2022-07-11) —
自由迁徙问题:

户籍与房产分离,户籍与福利分离。
只要在某地有固定住处,不论租房还是自有住房,均可入籍。但享受当地福利,需要一个基本的门槛。
入籍是为了获得公共服务的方便,因为有很多事情需要到居住地政府才能办理。而福利问题,在眼下的中国由于地方不平等极其严重,如果没有一定门槛的话,容易引起投机行为,造成社会冲击。当然,这是权宜之计,不是长远办法,长远而言,必须实行地方平等,消除明显的地方不平衡,达致全国整体的公平和平衡发展。

住房问题:

第一是要确立起住房是公益性事业的观念和认识
    住房是基本生活资料,也是基本的人权,同时又是稀缺资源,这就决定了必须把住房作为公益性事业来办,必须实行福利化政策,由政府主导提供充分供给,只有在充分供给的前提下才能实行市场化,以确保全体公民的基本生活水平和社会公平。
    所以,在土地开发中,必须留有足够的比例用作公益用地,进行非营利建设,而不是统统进入市场牟取暴利。公益用地包括道路交通、公立学校、公立医院、福利性住宅、政府机构、市政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发达国家,公益性用地通常要占到城市建成区总比例的50%以上,大致,道路交通用地20%,福利性住宅用地20%,其他公益用地10%。

第二是限制投机和食利。
住房是基本的生活资料,也是基本的人权,同时又是稀缺资源,所以,必须限制有人拥有超过基本需要的大量住房,用于投机或食利,这对整个社会有害无益,也违背公平。对于不动产,应该把福利性住宅和其他商用地产区别开来。其他高档住宅、写字楼、商用楼、工业厂房等,从土地到房产的供应都应该市场化,市场主导;而经济房应该属于公益性质,从土地到房产的供应都不应该市场化,不应该以营利为目的,而应该以政府主导,以公平地向全体居民提供住房保障为目的,同时高档住宅也应该列入宏观调控范围。因此应该规定:

1、每个成年人在单个省级行政区划内不得拥有多于一套的住宅(含商住两用),含公寓式和独立式。多于者,从法律公布之日起,半年内自行处理,半年后征收重税。更换房屋的,同时拥有新旧房屋的周转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即在三个月内可以同时拥有两套(要购买新房,并买出旧房,需要周转时间)

2、企业不得从事住宅租赁业务。(注:这条规定是为了避免食利型企业控制大量房产用于出租。但不妨碍企业购买大量住宅作为员工宿舍。也不妨碍企业倒买倒卖,不过这种机会基本没有,因为经济房是直接销售给个人的,而且是充分供应的,同时还有下一条限制。)

3、对于企业出售的二手房,征收全额增值税,如新加坡故事。

说明:以上规定仅针对住宅,其他类型房产比如商务楼、工业厂房等不在内。
单个成年人不得超过一套,一户人家夫妻各拥有一套,也就两套,加上孩子,最多也就三四套,并不为多,而孩子大了,本来就应该分居。夫妻也应该和父母分别拥有各自住房。而且和个人挂钩,管理很方便。中国地方广大,也足够提供这种供应。同时也给社会保留了余房的空间,可以提供租赁。

第三是应该按省统筹。
住房问题解决责任应该在省,按省统筹。因为福利房的建设一般应该在郊区,而不是市区。市区住宅应该随行就市,市区土地珍贵,用来建福利房显然不合理也没必要。
为什么应该由省政府提供福利性住房呢?这是因为,不可能大家都住在主城区,必然有许多人工作在市中心,居住在郊区,而郊区可能行政区划上属于另一个县。至于跨省界的情况,一者这种情况很罕见,二者居住地的省解决住房也可以壮大自己的经济,因为居民居住当地,意味在当地消费,也会带来繁荣。
由此规定:
1、    成年人在某省连续工作或居住满一年,即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一人一生在一省只能购买一次。
2、    从申请之日起,三年内,省政府必须在其申请时工作地点20公里内提供交通良好的房源供申请者购买。
所谓交通良好指的是:
1)从住房步行到最近公共交通点不超过500米;
2)从第一公交点到工作地点,换乘不超过一次(或二次);
3)从住房到工作地点,单程时间不超过1小时或1.5小时。
3、    一手经济房只向省内居民提供,这是每个居民的权利,不论收入高低均可购买。二手房则不限制(因为买房就可以入籍了)。

说明:以上并未规定经济房的价格,因为这种价格有市场因素在内不好硬性规定。但是因为规定了每个成年人只能购买一套经济房并只能拥有一套住宅,又规定了政府必须按申请者的申请数量提供房源,由此决定住房价格不可能超越普通人的承受能力。省政府会尽量把房价定高,但是不可能高出绝大多数人的购买力,否则房子造好卖不出去省政府自己损失。同时也从法律上规定不得盈利,因此省政府只能按照成本价出售。
  具体执行,各省自行考虑,中央只看结果即可。

第四、经济房户型问题。
按实用面积可以设置三种户型:60平米小户型,80平米中户型,100平米大户型,供不同收入能力和需求的居民购买。

第五、按揭问题。   
只有经济房可以由国有银行提供按揭,国有银行不得向其他房产提供按揭。

第六、二手经济适用房可以自由销售。
说明:只要有充分的房源,地方平等平衡发展,同时限制每个人的住房拥有量,就不会有人去搞投机,因为没有任何意义,也无法搞投机,因为无法控制多余的住宅。

第七、外籍人士(包括台港澳人士)在中国大陆境内,每个成年人最多只能购买一套住房,但不得购买一手经济房。并且不管购买什么住房,均要交纳特别税(比如可以为房屋市价的一倍)。
这一条实际上就是重新恢复外销房政策,消除国内外同工不同酬的不公平。


附1:上海地区住房解决方案

1、    行政区划改革。
1)    上海直辖市政府提升为省政府,平衡管理各县市,协调全面发展,并统筹福利;
2)    上海中心9区和浦东新区分别组建单独的市县合一政府,实行城市自治;
3)    各郊区县独立,共9个县,平等竞争、自由发展;
4)    长兴横沙两岛可考虑单独设县,便于为当地居民服务;
5)    建立现代市制,城市自治;
6)    经居民申请,省政府批准,县内可以独立设市,直属省政府管辖;
7)    这样,形成“省管县市,县管乡镇村,市自治”的合理格局,理顺各方面关系。

2、    户籍制度改革。
1)    上海省范围内,居民户籍可以自由迁徙,废除中心区和郊区的隔离。
2)    全国范围内废除户籍隔离政策,实行自由迁徙。
3)    外地居民来上海,只要有居住地,不论临时工棚,还是租房、买房,均可自由入籍。房屋产权和户籍分离,租房也可以进行居住登记,只说明你的居住地点,和居住房屋的产权和任何权益无关。
4)    户籍和福利分离,每个居民建立单独的社会保障账户,随居民迁徙。
5)    在上海定居满一年,即可申请购买福利房。
也许有人要疑问了,这样的话岂不是全国人口都要往上海涌,上海岂不是会爆掉?这个担心是不必要的,观念转换一下就很好理解。
首先,一个人如果在上海找不到工作,他跑到上海来定居又有什么意义呢?福利房也是要花钱买的,而且全国都实行这个政策,赚不到什么便宜。
其次,如果贪图最低收入保障,那全国都会建立社会保障,何必花钱到上海来买房然后享受最低保障呢?这并不会提高生活水平。
再次,如果有人有钱又喜欢定居上海,那么上海应该表示欢迎,因为那是一个客户,他到上海来动一动都要消费的,而这样的人不会很多。事实上,上海并不是享受生活的定居好地方,因为空气环境都不太好,如果是贪图上海医疗水平高,教育水平高,专门到上海来买房子定居,这样的人不会很多,无关大局,而且前面说了,那是客户,人家动一动都是花钱的。

3、    交通建设:
1)    对外长途铁路
应该南北各有三条铁路干线,通往全国各地。现有南(沪杭——折赣线)北(京沪线)各一条,是远远不够的,还至少应该南北各建2条,规划如下:
北向增修两条:
一、修建第二条京沪线,走嘉定——太仓、常熟、张家港、江阴——走苏北中部:靖江、泰兴、江都——淮阴、新沂——临沂、淄博、滨州——沧州、廊坊——北京。
二、修建北沿海铁路:走宝山——隧道至崇明——隧道至南通——走苏北沿海:海安、盐城、连云港——日照、青岛、烟台。
这两条线经过的都是人口稠密区,铁路稀疏,修建这两条干线应该是最基本的需求。

南向增修两条:
一、    修建上海至武汉拉直线:经过青浦——湖州、安吉——宁国、泾县、青阳、池州——安庆——拉直线到太湖——拉直线到浠水——黄冈、鄂州——武汉。
这条线是在武汉和上海间拉一条直线,缩短两地间距离,也成为四川盆地通上海的快捷通道。
二、    修建第二条浙赣线,现有浙赣线走钱塘江南岸,新线走钱塘江北岸,并拉通南昌和长沙间直线。从南汇出发(连接芦潮港通洋山港)——经过奉贤、金山——平湖、桐乡、杭州——富阳、桐庐、建德、开化——德兴、乐平、余干——南昌——高安、上高、万载——浏阳——长沙。
 
2)    省内交通。从上海市中心,向各县建设放射状的城际轨道线和高速公路线,分别有:
上海——南汇——芦潮港
上海——奉贤
上海——闵行——松江——金山
上海——青浦
上海——南翔——昆山
上海——嘉定——太仓
上海——宝山
上海——浦东
共8条,在上海火车站集中换乘。
另据需要可在他们之间再加建,进行完善。

3)建设各县间直达铁路线:
宝山——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南汇——浦东——江湾
根据需要可以建设多条环线。

4)并建设相应高速公路。

有了这些轨道交通和高速公路,就可以在沿线建设大量中小城镇、社区,提供大量住房;也可以大量疏散企业平衡分布,使得人们可以就近上班。而轨道交通是城际公交的最好方式,具有封闭性、安全、快速、准点、廉价等特点。

5)轨道交通应该民营化,以提高效率。

4、    其他基础设施:供水、供电、煤气、排水排污等,应该全省统筹,超前设计,按人口平均建设,实现全省一体化。

5、    社会基础事业: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应该全省按人口平衡建设,实现一体化。取消重点学校,重点医院等,将其资源分散到各个社区,以保障社会公平,并全面发展。

6、    征地问题。
总原则:“土地私有,自由流转,用途审批,增值共享”
一是征用农地:
按照台湾的土地政策(这是被认为全世界最成功最优秀的土地政策),农用地农转非的时候,必须有至少一半无偿被政府所有,作为公益建设用地,这部分土地是不按市场运作,不盈利的。由政府规划,用于道路交通、市政设施、福利住宅、公立医院、公立学校、公园、政府机构、车站、码头等用地。其余的按市价出售,收入归农民所有,但政府还要征收适当的增值税。这样就实现了增值共享,同时又使农民致富,利国利民。

二是使用政府控制的公共土地:
政府手上控制有大量公共土地,可以调剂使用。

三是政府购买私人土地。
一些私人所有的非农用地,价值不高的,政府可以购买,然后重新开发。

7、    土地增值问题。
土地增值,涨价共享,国家得大头。一是土地和房产转让过程中征收增值税;二是征收物业税。

8、    福利房造价和购买力问题。
据估算,事实上,不含土地,每平方米住宅建设成本不超过500元人民币(2006年物价),加上土地成本,也不超过1000元。一位农民工年纯收入1万元的话,小户型实用面积60平米的话,可安顿三口至四口之家,售价不超过6万,农民工卖掉老家田地、房屋,加上自己储蓄,再按揭一部分,可以很轻松承受。其实,只要控制在10万内,就足够了,政府不会亏本,人民也可以安居。

9、    占用土地问题。平均每户建筑面积80平米,1千万户的话,按照5层楼计算,需要土地160平方公里。
加上小区空地,空间翻倍,为320平方公里。这就是住宅用地。
再加上交通用地,按照发达国家城市水平,道路面积15%—20%(现上海中心只有5%强),按照新增建成区2000平方公里计算,20%合400平方公里。
公共设施用地——学校、医院、公园、博物馆文化馆体育馆等文化设施、公园、政府机构、车站、码头等,按照住宅用地一半计算,合160平方公里。
以上三项总计880平方公里。
其余则为工商用地,市场化解决,可有1000余平方公里,这些土地应该完全按照市场化出售,所得资金专项用于市政和经济房建设。按平均每亩政府收入50万计算,可得7500亿,翻倍的话有1.5万亿。
上海有约6000平方公里土地,大陆部分有4700平方公里,上海市中心9区不过289平方公里。
上海建成区至少应该达到3000平方公里,至少达到东京2倍,成为世界第一的超级大都会,这一点不过分。可以容纳人口至少5000万以上。

10、    资金问题。
——住宅造价:
按三口一家计,上海增加3千万人,就是1千万户。每户实用面积60平米,建筑面积80平米,每平米造价500元,加上征地费用,其他建设,总造价不超过1000元/平米,这也是2001年房价没有疯涨时的郊区房价。合一户8万,1千万户,共需8千亿。但这些钱是滚动收回的,因为经济房也是销售的,政府基本不会有什么负担。政府要投入的主要是配套设施,比如交通,管道,学校,医院等,这方面的钱也是可以逐步解决的,土地出让金就是一大块。
——道路造价:
道路建设占地400平方公里,按住宅建设成本平均每平米500元计,1平方公里需5亿,400平方公里,合计2000亿。
——公共设施造价:
占地160平方公里,为住宅占地一半,按照住宅总造价四分之一计(因为通常不是楼房),为2000亿。
——其他基础设施:
  水电煤、排水、公交、地下管道等,这些投资大部分是由企业承担,将来是有营业收入的。
政府投入满打满算2000亿到头了。

以上完全政府投入部分,道路2000亿+公共设施2000亿+基础设施2000亿=6000亿
政府滚动投入部分,住宅建设,800亿,能够一次建设1百万套经济房,足够了。

这样,展望未来,上海省应该可以发展为人口超过5千万的世界超级大都会区。

有人会说了,钱从哪里来?浦东开发以来,光中央就累计投入超过1万亿,不知道这些钱都到哪里去了?

欢迎补充指正。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7-05-23
户籍问题和住房问题解决草案(我设计的讨论稿)
户籍问题和住房问题解决草案(讨论稿)

自由迁徙问题:
只要在某地有固定住处,不论租房还是自有住房,均可入籍。但享受当地福利,需要一个基本的门槛。
入籍是为了获得公共服务的方便,因为有很多事情需要到居住地政府才能办理。而福利问题,在眼下的中国由于地方不平等极其严重,如果没有一定门槛的话,容易引起投机行为,造成社会冲击。当然,这是权宜之计,不是长远办法,长远而言,必须实行地方平等,消除明显的地方不平衡,达致全国整体的公平。

住房问题:
第一是限制投机和食利。
住房是基本的生活资料,也是基本的人权,同时又是稀缺资源,所以,必须限制有人拥有超过基本需要的大量住房,用于投机或食利,这对整个社会有害无益,也违背公平。
因此应该规定:
1、每个成年人在单个县市(这里的市指狭义的城市,不是广义的大直辖市、地级市,对于上海而言,就是中心9区加浦东新区,而上海的各个郊区,应该作为单独的县级行政区划看待。)行政区划内拥有住宅(含商住两用)不得多于一套,多于者,从法律公布之日起,三年内自行处理,三年后无偿没收。
(注:规定在单个县市内,是因为有很多公民因为各种原因,可能需要异地购房,比如经商、子女上学、度假用、包括投资,这也是公民的一种基本幸福所需。)
2、企业不得从事住宅租赁业务。(注:这条规定是为了避免食利型企业控制大量房产用于出租。但不妨碍企业购买大量住宅作为员工宿舍。也不妨碍企业倒买倒卖,不过这种机会基本没有,因为经济房是直接销售给个人的,而且是充分供应的。)
3、对于企业出售的二手房,征收全额增值税,如新加坡故事。

说明:以上规定仅指住宅,其他类型房产比如商务楼、工业厂房等不在内。
单个成年人不得超过一套,一户人家夫妻各拥有一套,也就两套,加上孩子,最多也就三四套,并不为多,而孩子大了,本来就应该分居。夫妻也应该和父母分别拥有各自住房。而且和个人挂钩,管理很方便。中国地方广大,也足够提供这种供应。

第二住房问题解决责任应该在省,按省统筹。
省政府必须提供福利性的经济适用住房用于向社会销售。这是因为,不可能大家都住在城市中心,必然有许多人工作在市中心,居住在郊区,而郊区可能行政区划上属于另一个县。至于跨省界的情况,一者这种情况很罕见,二者居住地的省解决住房也可以壮大自己的经济,因为居民居住当地,意味在当地消费,也会带来繁荣。
由此规定:
1、    成年人在某省连续工作或居住满一年,即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一人一生在一省只能申请一次。
2、    从申请之日起,三年内,省政府必须在其申请时工作地点20公里内提供交通良好的房源供申请者购买。
所谓交通良好指的是:
1)从住房步行到最近公共交通点不超过500米;
2)从第一公交点到工作地点,换乘不超过一次(或二次);
3)从住房到工作地点,单程时间不超过1小时或1.5小时。
3、    经济适用房只向省内居民提供,这是每个居民的权利,不论收入高低均可购买。

说明:以上并未规定经济房的价格,因为这种价格有市场因素在内不好硬性规定。但是因为规定了每个成年人只能拥有一套,又规定了政府必须按申请者的申请数量提供房源,由此决定住房价格不可能超越普通人的承受能力。省政府会尽量把房价定高,但是不可能高出绝大多数人的购买力,否则房子造好卖不出去省政府自己损失。
  具体执行,各省自行考虑,中央只看结果即可。

第三、经济房户型问题。
按实用面积可以设置三种户型:60平米小户型,80平米中户型,100平米大户型,供不同收入能力的居民购买。

第四、按揭问题。
只有经济房可以由国有银行提供按揭,国有银行不得向其他房产提供按揭。

第五、经济适用房可以自由销售。

说明:只要有充分的房源,地方平等平衡发展,就不会有人去搞投机,因为没有任何意义。

第六、外籍人士在中国境内,每个成年人只能购买一套住房,但不得购买一手经济房。


附:上海地区住房解决方案

1、    行政区划改革。
1)    上海直辖市政府提升为省政府,平衡管理各县市,协调全面发展;
2)    上海中心9区和浦东新区组建单独的市政府,也可以考虑浦东独立设市;
3)    各郊区县独立,平等竞争、自由发展;
4)    建立现代市制,城市自治;
5)    经省政府批准,县内可以独立设市,直属省政府管辖。

2、    交通建设:
1)从上海市中心,向各县应该建设放射状的城际轨道交通线和高速公路线,分别有:
上海——南汇——芦潮港
上海——奉贤
上海——闵行——松江——金山
上海——青浦
上海——南翔——昆山
上海——嘉定——太仓
上海——宝山
上海——浦东
共8条,在上海火车站集中换乘。
另据需要可在他们之间再加建,进行完善。

2)建设各县间直达铁路线:
宝山——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南汇——浦东——江湾
根据需要可以建设多条环线。
3)并建设相应高速公路。

有了这些轨道交通和高速公路,就可以在沿线建设大量中小城镇、社区,提供大量住房;也可以大量疏散企业平衡分布,使得人们可以就近上班。而轨道交通是城际公交的最好方式,封闭性,安全、快速、准点、廉价。

3、    其他基础设施:供水、供电、排水排污等,应该统筹规划,超前建设。
4、    社会基础事业: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应该全省平衡建设。

5、    购买力问题。事实上,不含土地,每平方米住宅建设成本不超过500元人民币。一位农民工年纯收入1万元的话,小户型实用面积60平米的话,可安顿三口至四口之家。售价不超过三万,加上一部分地皮费,售价5—6万内的话,农民工卖掉老家田地、房屋,再按揭一部分,可以很轻松承受。
6、    资金问题。按三口一家计,上海增加3千万人,就是1千万户。每户实用面积60平米,建筑面积80平米,每平米造价500元,合一户4万,1千万户,共需4千亿。这些钱是滚动收回的,因为经济房也是销售的,政府基本不会有什么负担。
7、    占用土地问题。每户建筑面积80平米,1千万户,按照10层楼计算,需要土地80平方公里。
按照20层楼,需要40平方公里。上海有6000平方公里土地,上海市中心9区不过约300平方公里。

这样,展望未来,上海省应该可以发展为人口超过3千万至5千万的世界超级大都会区。

有人会说了,钱从哪里来?浦东开发以来,光中央就累计投入超过1万亿,不知道这些钱都到哪里去了?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7-05-23
楼主的主张在思路上是倒退,在技术上不可行。
教取一束藤条来,细细的打那厮。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7-05-24
应该用物业税来决定户籍。只要在某地缴纳物业税到一定期限,即可入户。

如果一个人有足够的合法人民币财产,他在国内有100套房产或者在国内10个城市有房产也是其个人投资行为而已。
另一个方面来讲,如果某人在某个地方拥有房产,这是基于该地的市政设施,交通,教育,医疗,就业,文化等等方面不错,值得他来投资此处的房产(她或他可以在当地住的很舒服,或者可以出租转让出去赚取收益),但地方政府必须为这些市政设施等付出投资。所以该投资者必须为其房产付出相关税。

按住房核定价值,再按比例收取物业税(可以允许一定的免税额度)。只要商品房开始交房,从第二年起所有房屋(包括业主所有和开发商捂盘不卖的房屋),统统缴纳物业税。
如果囤积的商品房太多太久,光物业税就能让炒房者退出。对于欠缴物业税超过住房价值30%的房产,地方政府有权将其拍卖并首先偿还物业税。

只要在当地缴纳物业税超过一定期限,即可入户。

为了吸引更多的居民入住以收取更多的物业税,当地政府需要努力改善城市设施,交通,教育,医疗,就业,文化。否则,该地居民将用脚投票,迁移到其他更有机会的地方去买房入户。
山南西,剑南东西川诸道都统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7-05-24
“每个成年人在单个县市行政区划内拥有住宅(含商住两用)不得多于一套,多于者,从法律公布之日起,三年内自行处理,三年后无偿没收。”

凭什么???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7-05-24
引用第2楼laozhuang于2007-05-24 15:47发表的  :
应该用物业税来决定户籍。只要在某地缴纳物业税到一定期限,即可入户。
如果一个人有足够的合法人民币财产,他在国内有100套房产或者在国内10个城市有房产也是其个人投资行为而已。
另一个方面来讲,如果某人在某个地方拥有房产,这是基于该地的市政设施,交通,教育,医疗,就业,文化等等方面不错,值得他来投资此处的房产(她或他可以在当地住的很舒服,或者可以出租转让出去赚取收益),但地方政府必须为这些市政设施等付出投资。所以该投资者必须为其房产付出相关税。
.......

这个本来是常识问题,可是,原来中国人是没有物业财产权的,一切都是国有。
后来允许了,也只是土地使用权,而这个土地使用权是一次买断的,请问如何收物业税?
收物业税的国家,前提是土地私有,而且政府出卖土地,地价不是一次付清的,物业税其实就是不断分期付地价。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7-05-24
对,土地使用权一次买断,但周边的公用设施需要不断更新,物业税应该是作为维持和提高该社区的生活水平的再投入。
如果再讲的透彻一些,征收物业税是保证该物业安全的保护费,或者是像银行利息税一样的调控手段。
山南西,剑南东西川诸道都统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7-05-24
这样说也可以,但在中国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是行不通的。老百姓负担太重要。

收钱以什么名义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是不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7-05-25
没错,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操作起来的透明度谁也没法说。

作为市政府,它的作用就是创造条件让老百姓生活得好,让更多老百姓愿意到这个市来生活。而不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地送温暖,廉住房等等。

采用物业税,如果没有足够的市民定居于该城市,该市政府就收不到足够的税(包括物业税,以及市民或旅行者当地消费产生的税),因此该市就不会有足够的财力或贷款(例如用税收担保的银行贷款),以及各类经营性的社会投资来进行市政建设,可以避免一个城市的盲目扩张。否则这个地方就会财政破产,破产的政府官员就应该像公司破产一样被裁员。
有此压力的政府官员在城市经营上就应该少一些大手笔,如某地的飞机场或市政府办公楼等等。

当然,该地市政府还可以通过吸引更多的工业投资来收取相关税,但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及环保过关。
山南西,剑南东西川诸道都统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7-05-25
“第三、经济房户型问题。
按实用面积可以设置三种户型:60平米小户型,80平米中户型,100平米大户型,供不同收入能力的居民购买。”

好像比现在实际的还大噢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7-05-25
同意楼上看法,不过这和经济房不矛盾。
建设经济房正是为了更好地留住人啊!

不过这不应该是市的任务,而应该是省政府的任务。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7-05-27
每个成年人在单个县市(这里的市指狭义的城市,不是广义的大直辖市、地级市,对于上海而言,就是中心9区加浦东新区,而上海的各个郊区,应该作为单独的县级行政区划看待。)行政区划内拥有住宅(含商住两用)不得多于一套,多于者,从法律公布之日起,三年内自行处理,三年后无偿没收。

人对自己的财产的没有所有权了?
我是不是可以规定每个人只允许有一套衣服,多于者,从法律公布之日起,三天内自行处理,三天后无偿没收。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7-05-27
书呆子了不是,政府征税不就是剥夺公民的财产权吗?
你当成征税就是了。

而且这是非常时期的非常做法,等到社会恢复正常以后,是可以调整的。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7-05-27
引用第7楼laozhuang于2007-05-25 10:48发表的  :
没错,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操作起来的透明度谁也没法说。
作为市政府,它的作用就是创造条件让老百姓生活得好,让更多老百姓愿意到这个市来生活。而不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地送温暖,廉住房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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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为什么我要说经济房建设必须省统筹呢?就是因为市没有也不应该有这个义务。

市的任务就是搞好经济,成为一个下金蛋的鸡,所以,市的居民只能以市内拥有住房为依据。而作为市政府,也自然希望市内尽可能是高收入高质量的住户,以提高市的经济水平。所以,市内的住房应该是完全商品化的,自由竞争。

我们不可能希望在市中心建设经济房,那样将是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也是极大不合理。

但是省政府应该在市郊建设经济房,这样,既发展了市郊,又能够解决住房问题,体现社会福利,同时也为市的发展提供了强大支持。

在这个过程中,省政府也可以充分发挥县的作用,调动两个积极性。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7-05-27
市政府是不应该搞福利的,市政府只应该一心一意把城市经济搞好,多多提供就业和税收,而福利应该是省政府统筹的事情。

市内的困难户,有问题也不应该找市政府,而应该找省政府,由省政府提供福利。这样关系才能理顺。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7-05-27
所以,市政府更应该是经营城市的国有资产代表。省可以作为一个大范围统筹所有市的收入支出等(包括转移支付)。
所有的物业税,消费税及其他税种应按比例中央,省,城市分享,需要确保的是全国的分享比例都该一样。至于支付,全国或全省一盘棋,中央有权决定支付比例。

城市作为国有资产代表,应该将城市经营得让更多的人来生活,居住。而它的回报是因为居住人口的增加带来的物业税,消费税的增加。因此城市就有更多的收入来改善一系列的市政设施来保证资产增值。

反过来,如果因为城市人口太多而造成生活成本太高,部分市民则可以选择卖掉物业到别的城市去发展,生活,因为这些市民卖掉房产的收入的一部分就可以到别的城市买到相当的房产,而且还会多出来部分收入作其他的投资。这就是比较典型的市场行为。

比如一个老百姓在上海市内拥有50平方米的旧房,可能会值50万(市价),但他只能在上海挣到2000元一个月,那么他的生活压力可能会比较大。他当然可以选择卖掉房子,到芜湖或扬州去花30万买上更好的房子,还会剩下20万作别的投资,他还可能找到每月1000元的工作,这样他的生活会更轻松一些。这个户口就不那样关键了。

而户口就只跟某人在某地拥有房产的年限,或者在某地纳税(物业税,个人所得税)的年限或累计金额挂钩,需要更多地用经济手段而不是行政手段来限制。
山南西,剑南东西川诸道都统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7-05-27
这里有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市政府不是国有资产的代表,而是市民的代表。
难道楼上还认为市政府应该上级任命吗?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7-05-28
引用第11楼天地君亲师于2007-05-27 14:10发表的  :
书呆子了不是,政府征税不就是剥夺公民的财产权吗?
你当成征税就是了。
而且这是非常时期的非常做法,等到社会恢复正常以后,是可以调整的。

非常时期的非常做法,这个非常时期由谁确定?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7-05-28
引用第15楼天地君亲师于2007-05-27 21:44发表的  :
这里有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市政府不是国有资产的代表,而是市民的代表。
难道楼上还认为市政府应该上级任命吗?


没办法,目前所有土地国有,不归市民所有!
山南西,剑南东西川诸道都统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7-05-29
这也是最大的概念混淆。

把主权概念,和财产权概念混为一谈。

不动产由于其特殊性,讲所有权实质就是使用权。而所有权实质是主权,两者是一回事。

我所有一块手表,我可以卖给外国人,但是土地所有权我不能卖给外国人,外国人在国内买地买房,也只是使用权而已。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07-05-30
引用第18楼天地君亲师于2007-05-29 17:00发表的  :
这也是最大的概念混淆。
把主权概念,和财产权概念混为一谈。
不动产由于其特殊性,讲所有权实质就是使用权。而所有权实质是主权,两者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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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国内才存在这种现象

主权是个政治概念

财产权是一个法律概念,你恰恰在混淆这个问题

人是利益动物,所有的活动以自己的利益为出发点.这也是看上去美好的计划经济和垄断为什么不能成功的关键.
把人不当人,所做的计划必定是空中楼阁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07-07-12
够费心思的,谢了。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07-07-13
终于有人回帖了,不知朋友是何方高人,能否见告。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07-08-21
幻想吧,干嘛给这么多的自由给你!!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07-08-22
思路好,可那些官们能同意吗,推行得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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