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昌府
金正大中改巩州置。治所在陇西(今甘肃省陇西县)。辖境相当今甘肃陇西、通渭、漳县、武山、定西等县地。
元至元十八年(1281),置巩昌总帅府,属陕西行中书省。
明洪武二年(1369),巩昌府直隶陕西行中书省。
洪武九年(1376),改行中书省为布政使司,统各府州县,废甘肃行中书省。巩昌府属陕西布政使司。
清圣祖康熙年间分陕西为左、右布政使司。巩昌府属陕西右布政使司,并为治所。
清代,巩昌府治陇西(今甘肃省陇西县)。清乾隆时期,陇西商业及商品市场空前活跃,巩昌府城是当时陇右繁华的大城市。
下辖:陇西(今甘肃省陇西县)、安定(今甘肃省定西市)、会宁(今甘肃省会宁县)、通渭(今甘肃省通渭县)、宁远(今甘肃省武山县)、伏羌(今甘肃省甘谷县)、西河(今甘肃省西和县)共7县;岷州(今甘肃省岷县)1散州;洮州(今甘肃省临潭县)1散厅。
1913年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