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主要任务
“十三五”时期,按照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按照“构筑通道、完善网络、突出枢纽、提升服务、强化保障”的基本思路,着力实施“八大任务”,全面推进全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
一、构筑互联互通综合运输大通道 立足强化我省连接欧亚大陆桥的战略通道作用,服务我省出边达海全方位开放,促进我省与周边省份和国内主要经济区融合联动发展,塑造省域城镇和产业发展轴线,加快提升东连东部沿海、西接欧亚大陆的欧亚大陆桥战略通道,积极构筑兰州—成都通道(含藏区联络通道)、兰州—重庆通道、兰州—陇东—延安通道、银川—兰州—西宁通道、银川—陇东—西安通道、延安—平庆—天水—陇南—九寨沟通道、内蒙古—金武—西宁通道、口岸—酒嘉—格尔木通道等8条出边、出海、出省综合运输通道,形成“两横七纵”综合运输大通道格局。
(一)提升欧亚大陆桥战略通道。 加快提升通道内铁路运输能力,推进铁路客运专线建设,加快陇海—兰新铁路既有线改造,逐步实现客货分线、客运高速化和货运重载化,建设超亿吨级铁路货运大通道,着力提升通道内综合交通通行能力。重点加快宝鸡至兰州客运专线、兰州至张掖三四线等铁路,兰州经平凉至西安、兰州经临洮至天水、兰州经华亭至宝鸡的高速公路建设。加快推进辅通道建设,在能力紧张的局部路段实施分线,重点建设西安至平凉至定西、兰州至西宁至张掖等辅通道,分流大陆桥主通道的交通压力,带动沿线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开拓省际出口,重点建设天水至汉中、武威至中卫、敦煌至和田、敦煌至鄯善等省际出口路,快速连接周边省份,提升我省对外运输能力。
(二)建设兰州—陇东—延安通道。 立足增强兰州对陇东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陇东地区对外联系,有效带动陕甘宁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构筑兰州向东顺直联系平凉、庆阳,经陕西延安至青岛方向的出省、出海通道,着力建设兰州至固原至庆阳至富县、兰州至定西至平庆至富县两条省际运输通道,重点推进S15吴起(陕西)至平凉高速公路平凉至庆阳段建设,提升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等级,加快推进定西至平凉至庆阳铁路、环县至海原至中川、庆阳至黄陵等铁路建设,提升铁路运输能力。
(三)建设兰州—成都通道。 充分发挥我省沟通西南、西北的枢纽作用,强化兰州对甘南、临夏等地区的辐射带动,促进兰白经济区与成渝经济区、滇中经济区联动发展,加快建设兰州经甘南连接四川、通达云南沿边口岸的出省、出边通道,以及兰州经甘南连接昌都、拉萨的藏区联络通道,着力打通兰州经甘南至成都的高速公路通道,推进乌海至玛沁、张掖至汶川等高速公路待贯通路段建设。全面提升通道铁路运输能力,加快推进兰州至合作、西宁至合作至成都、合作至昌都等铁路建设。
(四)建设兰州—重庆通道。 着眼于促进兰州与重庆发展联动,充分发挥兰州对陇南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支撑兰成渝经济带建设发展,加快建设兰州经陇南出省、连接重庆、通达广西沿边口岸及沿海港口的出边、出海通道,实现长江经济带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早日交汇贯通。着力完善兰州经陇南至重庆的高速公路通道,推进兰州至海口、平凉至绵阳等高速公路待贯通路段建设。加快推进兰州至重庆等铁路建设,提升通道铁路运输能力。
(五)强化银川—兰州—西宁通道。 着眼于加强我省与蒙古国的经贸外来,以及与内蒙古、山西、陕西等资源富集地区之间的交通联系,支撑银川至兰州至西宁跨省三角经济区发展,加快建设兰州向北经银川、呼和浩特至中蒙口岸和环渤海地区,向南至青藏高原的出边、出海、出省通道。着力提升通道铁路运输能力,加快完成包兰线银兰段扩能工程,推进呼银兰客专开工建设,提高3个省会城市之间的大容量、快速城际轨道联通能力,加快推进通道内高速公路待贯通路段建设,加强与陕西、内蒙古、宁夏等周边省份协调合作,强化兰州经银川、太原、石家庄至黄骅港,经呼和浩特至京津及唐山港、秦皇岛港等沿海港口的通道联系,为我省工业原材料及产品外运提供通道保障。
(六)建设银川—陇东—西安通道。 围绕打造以石化煤电化为核心的陇东产业群,带动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着力加强陇东地区与陕西、宁夏之间的交通联系,加快构筑银川至庆阳至西安、中卫至平凉至宝鸡两条省际运输通道,重点推进通道内高速公路建设,提升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等级,加快建设银西客专,提升铁路快速客运能力,推进银川至西安客运专线、宝鸡至中卫铁路增二线、长庆桥至庆阳等铁路建设,增强能源资源运输能力,为平凉、庆阳产业发展以及发挥枢纽作用提供重要支撑。
(七)建设延安—陇东—天水—陇南—九寨沟通道。 着眼于加强陇东陇南城市带与陕西、四川之间跨省联系,促进陇东陇南城市带协调融合发展,加快建设纵贯陇东、陇南,向北连接陕西延安方向,向南连接四川九寨沟方向的出省综合运输通道。着力打通平凉经天水、陇南至九寨沟的铁路,加快推进天水至陇南等铁路建设,形成贯通陇东南经济区的铁路通道。加快推进平凉至绵阳高速公路待贯通路段、平凉至吴起高速公路建设,提升国省干线公路等级,加快形成陇东陇南内部贯通、对外连通的公路通道。
(八)建设内蒙古—金武—西宁通道。 围绕培育金昌—武威城市组团,支撑金昌、武威建设国家重要的有色金属新材料研发基地和循环经济示范区,促进全省各经济区和城市组团协调发展,加快建设金武向北至内蒙古阿拉善右旗、阿拉善左旗以及宁夏方向,向南至西宁方向的出省综合运输通道,完善我省中部地区通道布局。充分利用既有铁路,加快推进干塘至武威增二线等铁路,金武地区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建设,加强省级高速公路线路与内蒙古、青海省际毗邻地区的对接,增强我省中部地区对外通道运输能力。
(九)建设口岸—酒嘉—格尔木通道。 着眼于扩大对蒙古国开放,加强河西走廊地区与内蒙古、新疆能源资源基地的交通联系,促进河西走廊地区产业发展,支撑打造酒哈格跨省区发展三角区,加快建设酒泉、嘉峪关向北连接内蒙古策克口岸、甘肃马鬃山口岸,向南连接青藏高原的出边、出省综合运输通道。着力提升通道的能源资源运输保障能力,加快建设敦煌至格尔木的高速公路、干线铁路建设,加快酒泉至额济纳铁路、嘉策铁路电气化改造等前期工作,加快提升连接马鬃山口岸的公路通道能力,为马鬃山口岸开放奠定交通基础。
二、完善多层融合的综合交通网络 适应全省城际、城乡间多层次、差异化运输需求,着力扩大综合交通网络覆盖范围,加快形成高效连通城市、广泛覆盖城乡、各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线网。
(一)打造高品质的快速干线交通网。 加快构建以快速铁路、高速公路、支线航空为骨干的高品质快速干线交通网,满足人民群众对运输时效性、品质化的更高要求。
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建设。按照“省会多路辐射、市县全面覆盖、省际有效连通、运行通畅高效”的发展思路,加快兰州至海口、北京至乌鲁木齐、柳园至格尔木等原“7918”国家高速公路待建路段建设,确保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中我省境内路线基本建成;围绕构建功能完善、便捷高效的国家综合运输通道和物流大通道,积极推进建设年限较早、交通繁忙的国家高速公路扩容改造;有序推进效益显著、需求迫切的新增国家高速公路建设,尽快打通国家高速公路断头路,重点推进银川至昆明、乌海至玛沁、银川至百色、平凉至绵阳等新增国高待贯通路段建设;围绕县县通高速目标,加快推进对省际、区域和城际联系具有重要意义的省级高速公路建设。
加快建设快速铁路网。构建以兰新第二双线、兰州张掖三四线、宝兰客专为主轴,以呼银兰客专、银西客专、平凉至庆阳铁路为放射的铁路快速客运网,覆盖河西、陇东、兰白等多个旅客出行重点区域,将全省大部分地区纳入全国快速客运网络。
拓展完善航空网络。以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为核心,敦煌、嘉峪关、庆阳、陇南、夏河为重点,积极联通我省周边省份支线机场,形成串联省内支线、联通省外航线,打通连接欧亚的丝路航线网络。建设一批通用航空机场,完善通用航空网络布局。
(二)建设广覆盖的普通干线交通网。 加快建设干线铁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构建覆盖全面、能力充分的普通干线交通网络。
着力推进干线铁路网建设。优化完善干线铁路网布局,加快对外、省内通道建设,扩大干线铁路覆盖范围,提高线网运输能力,加快实施包兰、宝中、西平、嘉策等既有线改造,着力建设大能力铁路货运网,形成以兰白经济圈为核心节点,酒嘉、武威、平庆、陇南、天水等为次区域路网节点,兰新、包兰、陇海、兰青、兰渝线为骨架,天平及南延、兰合(成)、宝中、环海中、庆黄等纵深辐射的干线铁路货运网络。
继续推进普通国省道升级改造。加快推进普通国道未贯通路段建设,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老少边穷地区为重点,加快低等级路段升级改造,提高普通国道二级及以上公路比重;深入实施省道网等级提升工程,着力提高普通省道三级及以上公路比例,到2020年达到80%以上;积极推进城市群城际通道、经济走廊内车流量饱和路段改造,选用合理方式推进国省道城镇过境段改造;积极推进国防公路、口岸公路、重要景区旅游公路建设;强化干线公路养护,定期开展公路养护巡查,及时修复公路设施病害,建立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统筹安排制度,及时恢复提升设施使用性能。
(三)构建均等化的城乡基础交通网。 加快构建由农村公路、支线铁路、内河航道构成的基础交通网,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的通达深度和覆盖范围,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按照“四好农村路”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1+17”精准扶贫工作方案,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革命老区为交通扶贫攻坚主战场,全面完成建制村通畅工程,重点实施“千村美丽”示范村村组道路工程,适度推进窄路面拓宽工程和路网完善工程,扎实推进交通精准扶贫各项工作,打造贫困地区“幸福小康路”。利用政府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积极整合相关涉农资金,实施“油返砂”等农村路网改造工程,加快推进“三路一危”(断头路、瓶颈路、年久失修路以及危桥)改造,有序推进返砂通村油路改建,努力完善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有效维修养护已建成的通村道路,巩固建设成果。
推进城际和支线铁路建设。扩大支线铁路覆盖范围,加强支线铁路与干线铁路紧密衔接,重点推进酒泉至额济纳、天水至陇南等支线铁路建设。
推进内河航道建设。以黄河航道建设为重点,统筹考虑洮河、白龙江及其支流、其他适航航道、库区航道开发,增加通航里程,提高航道等级,局部构建航道网络,到2020年实现全省内河航道通航里程突破千公里。
三、打造功能完备的枢纽节点体系 构建以兰州—白银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与天水、酒泉—嘉峪关、平凉—庆阳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为核心,张掖、金昌—武威、临夏、合作、定西、陇南、敦煌等地区性交通枢纽为支撑,县乡集散性枢纽为基础的“一主三副、多极多点”交通枢纽体系,统筹配置交通枢纽资源,加快推进各种运输方式站场建设,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的协同协作和竞合融合,全面提升运输组织效率。
(一)推进综合运输枢纽建设。 推动综合客运枢纽建设。按照“统筹规划、同步建设、同期运营”的要求,加强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干线公路、机场与城市轨道、地面公交等设施有机衔接。依托兰州西、天水南、敦煌、兰州中川机场枢纽站等铁路客运站建设,规划建设一批公铁联运型综合客运枢纽。鼓励采取开放式、立体化方式规划建设综合客运枢纽,实现“零距离换乘”;节约集约用地,合理确定综合交通枢纽规模,对枢纽地上地下空间及周边区域在保证交通功能的前提下鼓励土地综合开发。
推进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根据货物综合运输需求,依托铁路货运站和港口、机场,在各城市、重要交通枢纽城市建设一批具有公共服务属性和多式联运功能的货运枢纽(物流园区)。依托兰州、敦煌、嘉峪关三大国际机场项目建设,规划建设一批公空联运型货运枢纽和空港物流园区;依托兰州铁路综合货场、武威铁路货运站等铁路站场建设,规划建设一批公铁联运型货运枢纽;生产性物流鼓励由第三方物流实现,生活性物流园区尽可能布局在城市周边,以实现当天送达、定时送达;鼓励“内陆无水港”、“公路港”和“飞地港”建设。
推进邮政与交通节点设施衔接。推动邮政和快递处理中心等基础设施与铁路、公路、民航枢纽的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推进机场、汽运站、火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公交枢纽站、港口码头的邮政和快递功能区建设。引导企业利用乡镇农村客运站、货运站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立仓储场地、小型快递分拨中心和物流集散中心,进一步完善农村邮政快递基础网络。
(二)推进各种运输方式站场建设。 推进公路枢纽站场建设。加快完善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地区性公路运输枢纽、集散型公路运输枢纽构成的全省公路运输枢纽站场体系。推进兰州、天水、酒泉—嘉峪关、张掖等国家级公路运输枢纽建设,打造西北地区重要的客流和物流集散中心,承担我省与周边地区以及省内主要中心城市之间的快速客货运输服务。推进围绕平凉、陇南、金昌、武威、庆阳、合作、定西、敦煌、临夏等市州的地区性公路运输枢纽建设,服务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推进县级客货运输站场和农村地区运输站场等集散型公路运输枢纽建设,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改善农村地区基本运输条件。
推进铁路枢纽站场建设。大力建设分层级的铁路物流节点城市。加快兰州全国性铁路物流节点城市建设,推进嘉峪关、金昌、武威、天水、平凉等区域性铁路物流节点城市建设,推进酒泉、张掖、白银、定西、庆阳、陇南、临夏、甘南等地区性铁路物流节点城市建设。根据物流节点城市功能和层次划分,规划建设一批全国性、区域性、地区性和货场级物流基地。加快完善口岸功能,着力打造兰州、武威、天水三大国际陆港。
推进民航机场枢纽建设。着力优化全省机场网络布局,有序推进机场设施建设,完善“干支衔接”的机场体系,加强对市州级和县级单元的覆盖。将兰州中川国际机场打造成西北重要的航空枢纽、欧亚航路机场、航空公司基地机场,依托机场积极推进兰州、敦煌、嘉峪关国际空港建设。加快容量受限机场迁建和改扩建,新建一批支线机场。加快建设通用机场及配套设施,形成功能完善的通用机场体系。“十三五”时期,新建4个民航机场、25个通用机场,布局一批起降点。
推进内河港口枢纽建设。按照“规模化、专业化、枢纽化”的原则,推进我省内河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以兰州、临夏、白银、陇南四个港口为重点、其它港点码头为补充,分工合理、功能完善的现代港口体系。鼓励发展公共码头,有序建设专用码头,加快发展旅游码头。完善构建现代航运物流平台,积极拓展客货运输服务功能,改善农村居民出行和农用物资运输条件,促进内河经济发展。
(三)完善枢纽集疏运体系。 加强高等级公路、城市快速路、轨道交通与客货运输枢纽的有效衔接,完善枢纽集疏运网络布局,提升枢纽专用集疏运通道能力,重点推进高等级公路连接线以及铁路支线、专用线建设,消除“最后一公里”瓶颈制约,提高枢纽集疏运效率。
四、建设便捷舒适的公共客运系统 适应多样化、个性化客运需求,加快构建完善多层次公共客运服务网络,优化旅客运输组织模式,提升公共客运服务品质。
(一)构建立体化的对外客运体系。 借助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快速铁路通道加快建设、我国高铁逐步成网的契机,大力发展以快速铁路为主体的大容量、高效率的对外捷运系统,积极发展兰州至国内其他中心城市的动车组,提高铁路客运分担率。进一步优化空域资源,加快拓展国际、国内航线网络,开辟兰州直飞名古屋、吉隆坡等“一带一路”沿线重要节点城市的航班,加快开辟敦煌、嘉峪关至境外的航线,加密中川机场直达国内所有省会城市、重要旅游商贸城市、国内前50位机场的航线航班,提高民航航班正点率。加快优化公路班线客运结构,逐步减少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班线数量,加强与周边省区对接,共同探索建立长途客运班线接驳运输模式。
(二)发展快速化的城际客运网络。 以铁路客运专线、支线航空为主体,以城际铁路、高速公路为补充,构筑全省主要城市之间互联互通的快速城际客运网络,加密城际列车班次,强化省域支线机场之间及与兰州中川国际机场的有效衔接,完善支线航空网络。以全省八大经济区和城市组团为重点,依托高速公路、城际轨道、城市快速路网,打造城市群(带)、都市圈同城化、公交化客运网络。依托兰州中川、敦煌、嘉峪关等干支线机场和重点景区通用机场、铁路客运专线和高速公路,构建精品旅游客运服务网络,形成景区间、景区与城市主要枢纽间的便捷通道,提升景区(点)的交通可达性和旅游资源的一体化开发程度。
(三)完善多样化的城市客运系统。 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提高线网密度、站点覆盖率,开辟公交专用车道,提升公交出行分担比例。兰州率先形成以城市轨道、大容量快速公交(BRT)为骨架、普通地面公交为支撑的城市公交客运系统,加快推进城市轨道交通网建设;其他中心城市加快完善常规公交网络,积极发展BRT、有轨电车等;以县城为主体的小城市积极发展常规公共交通并形成网络,提高“最后一公里”便利性。在兰州等人口密度高、城市交通较拥堵的城市大力发展定制公交、接驳公交、商务公交、公交微循环线路等。
优化城市公交枢纽场站布局,加强城市公交站场建设,实现兰州、天水等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城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站点500米全覆盖,重点推进与城市综合客运枢纽相配套的城市公交场站和换乘设施建设。完善出租汽车运营模式及运力投放、价格动态调整、经营权出让等机制。
(四)构建一体化的城乡客运系统。 积极推动公共交通线路向城市周边延伸,推进有条件的地区对城市周边农村客运班线实施公交化改造,努力扩大公交服务广度,增加服务深度,促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提升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积极推广农村客运片区经营模式,加快推进省内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客运发展,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全部通班车。积极发展适合农村客运安全、实用、经济型客车和客货兼用型运营车辆。
(五)发展高效率的客运联程系统。 依托兰州中川、敦煌、嘉峪关等省内主要运输机场,以及宝兰、兰新第二双线等沿线铁路客运站建设运营,积极发展公空联运、公铁联运、空铁联运等客运联运服务,鼓励客运联程联网第三方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旅客综合运输效率。加快建立与旅客联程运输相适应的票务、行李托运政策、交通标识系统和定价机制,完善相关制度和规范体系。
五、构建集约高效的现代物流系统 构筑面向国际、国内的物流服务体系,创新物流组织模式,着力提高物流业现代化水平,有效提升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我省物流业竞争力。
(一)构筑开放型的国际物流体系。 抢抓国家向西开放的战略机遇,着力加强兰州、敦煌和嘉峪关三大国际空港和兰州、天水、武威三大国际陆港建设,打造集交通运输与经济开发于一体化的综合物流基地,发展国际货物运输。依托兰州、敦煌和嘉峪关三大国际空港,积极发展国际航空物流,加快开辟兰州直飞“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货运航线,大力发展国际货运包机业务。依托兰州、天水、武威三大国际陆港,大力发展甘肃至欧洲、中西亚的铁路货运班列和集装箱班列,推进“兰州号”、“天马号”等中欧、中亚南亚货运班列常态化运行,争取开通“麦积号”货运班列。
(二)打造高效率的国内物流体系。 以兰州—白银、天水、酒泉—嘉峪关、平凉—庆阳等综合交通枢纽为主,依托“两横七纵”综合运输大通道,构建对内覆盖各市州,对外连通全国主要经济区的跨区域货运网络。加快建设完善以陇海—兰新线、包兰线、兰青线、兰渝线等大能力货运铁路为主,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为补充的能源资源运输通道,为国家能源、资源供应提供可靠的运输保障。充分发挥兰州中川国际机场航空货运枢纽作用,积极开拓各支线机场航空邮件运输业务,打造连通全国、覆盖全省的高附加值航空物流服务网络。紧密对接国际、国内物流服务网络,依托高速公路运输,发挥现代化物流园区(物流中心)的物流组织作用,构建覆盖全省各市州,为生产和生活提供及时、经济、绿色的区域分拨配送网络。
(三)统筹城乡配送网络协调发展。 推动城市周边具有干支衔接功能的大型公共货运枢纽站场建设,完善城市内公用配送节点网络。引导企业创新城市配送集约化组织模式,支持发展统一配送、集中配送、共同配送,加快实施城市货运绿色配送。加快完善县级物流中心,充分依托农村供销社既有设施,构建县级物流中心、乡镇农村配送站、农村货运网点三级农村物流服务体系。统筹交通、邮政、商务、供销等农村物流站点资源,鼓励“多站合一”的站场运营模式,积极推广农村货运班线、农村客运班车利用货舱承接小件快运等服务模式。
(四)发展先进的运输组织方式。 积极推进铁水、公铁、空陆等多式联运发展,引导企业创新多式联运全程运输组织模式,支持有实力的运输企业加快向多式联运经营人转变,大力推行“一单制”联运服务。大力发展铁路集装箱运输方式,提高铁路集装箱保有量,优化集装箱结构,加强箱、车、装卸及运载设备的配套建设,提高集装箱运输服务能力。加快推进甩挂运输发展,重点围绕与铁路货运站对接的集装箱甩挂和多式联运甩挂、与产业和专业市场对接的客户端甩挂、与其他运输企业资源共享的网络型甩挂组织模式,在做好平凉、天水两个甩挂试点的基础上,加强国家甩挂运输项目申报,拓展甩挂运输示范范围,构建全省甩挂运输网络。
(五)推进邮政快递业发展。 大力促进交邮融合发展,推进快递“向西向下”,拓展快递服务网络城乡覆盖。深入实施快件“上机上车”工程,加强航空快件运能保障,发展高铁快递和电商快递班列。提升邮件快件标准化处理水平,促进交通与邮政信息资源共享,推动实现邮件快件网络和不同运输方式间无缝衔接、快速转换和快捷运递。
六、推进管服并举的智慧交通发展 积极参与“互联网+”行动计划,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兴技术,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全面融合,促进市州之间、运输方式之间信息服务互联互通,提升交通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一)提高客运信息化水平。 借助互联网平台,推进综合交通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建设,促进出行服务信息的开放与共享,为社会公众提供跨方式、全过程、高品质的出行信息服务。利用定位大数据和智能化分析技术,开展人口迁徙、出行分布、交通拥堵等运行分析,为公众出行以及交通运营管理、交通规划建设提供决策支持。建设全省跨区域、多模式的综合交通电子支付系统,为公众出行的各个环节提供一站式购票及支付服务。提升高速公路ETC车道、服务网点、用户车辆覆盖率。
(二)提高物流信息化水平。 完善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等行业物流信息系统。加快搭建全省统一的交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覆盖区域内节点城市、交通枢纽、物流基地、重点物流企业等,实现跨区域、跨行业平台之间有效对接和物流公共信息交换共享。推动物联网等相关技术应用,鼓励邮政、快递企业使用追踪查询、自动识别、电子数据交换等技术,提高邮件跟踪查询的广度和深度,为用户提供及时、准确和完整的跟踪查询服务。推动建设邮政全网运行质量监控信息系统,不断提高运行质量。
(三)加快电子政务系统建设。 推动物联网、移动互联、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管理业务深度融合,建设覆盖公铁水空和城市交通的综合管理系统,实现各系统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一体化管理。搭建统一的公众综合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网上办理、行政监察和动态监管,推进网上办事等便民服务,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四)发展“互联网+”交通新业态。 坚持创新驱动,充分运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和理念,推动互联网产业与传统交通运输业有机融合,落实和实施国家关于“互联网+便捷交通”、“互联网+高效物流”、新一代国家交通控制网工程等专项行动计划,积极推进省内示范项目申报工作。鼓励和支持以市场为主体开展各种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出行与物流信息服务,满足多层次、个性化的运输服务需要,促进形成“互联网+”背景下的交通运输新业态和新模式。
七、建设平安及绿色循环低碳交通 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着力提升我省综合交通安全应急保障能力,推进绿色循环低碳综合交通体系建设,打造平安交通、绿色交通。
(一)建立协调联动的综合交通安全应急体系。 坚持底线思维和红线思维,把安全发展理念贯穿于综合交通各领域、全过程,加强安全监管和设施装备建设,加快形成安全长效机制,有效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交通运输运营安全管理水平。严把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资质准入关,加强安全管理职业资格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体系。建立健全营运车辆、运输船舶和城市公交工具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维护、检测和等级评定监督。完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体系,提高全省农村交通运输和普通货物运输市场主体的安全资质或标准,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强化工程建设安全监督,逐步形成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技术标准和各类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评估考核标准。开展社会公众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安全意识。
加强交通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完善公路运输日常监控系统,重点加强对高速公路重点路段以及“两客一危”、公交车等重点营运车辆的联网联控,完善治超监控网络,严厉打击公路运输超限超载行为。着力提高铁路安全监管能力,建设集监测、监控和管理于一体的铁路网络智能安全监管平台和信息传输系统,基本建成覆盖全路移动和固定设备的运行状况监控网络。加快提升航空安保水平,创新航空安保工作机制,推进航空安保管理体系(SeMS)建设,完善现代空管系统,推动航空公司加强运行控制体系建设。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推进GPS等监控系统整合、升级和联网,加强重点船舶、重点水域、重点时段和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实现船舶全天候动态管理。推进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监管平台建设。加强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邮政寄递渠道安全监管,建立寄递安全风险源评估评价制度,强化寄递渠道信息安全、反恐、禁毒、扫黄打非、打击侵权假冒等工作。
提高交通设施和装备安全性能。全面提高普通公路抗灾防灾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加大公路安保工程特别是农村公路安保工程投入力度,大力整治公路安全隐患,加大危桥改造力度,提高公路安保能力。大力开展“平安渡、放心船”工程,改造老旧码头等设施,配置必要的指示标志船岸通讯和船舶助航、消防、安全救生等安保设施,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和渡口渡船改造,提升水上安全保障和搜救水平。加大铁路运营安全投入,提高通信信号及运输调度指挥安全保障水平。完善机场空管、安保、消防救援等设施设备,确保民航通航安全。
加强综合交通应急体系建设。推动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协同配合的应急救援机制,完善各运输方式应急预案,构建统筹各种运输方式的综合交通运输应急预案体系、应急指挥体系。加强公路交通应急物资储备和救援中心体系建设,提升公路应急抢通能力,实现一般灾害情况下公路应急救援到达时间不超过2小时、一般灾害情况下公路应急抢通时间不超过12小时。加快建设国家铁路应急救援基地,组建专业救援队伍。强化民航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影响民航运行的突发公共事件和航班大面积延误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提升水上立体搜救和快速反应能力,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系统覆盖省内水域,内河干线重要航段应急到达时间在30分钟以内。
(二)推动绿色循环低碳综合交通发展。 以节能减排为主线,着力提升运输组织化程度,大力推进结构性减排,推广低碳基础设施和运输装备的应用,促进我省综合交通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推进综合交通节能减排。强化结构性节能减排,按照“宜水则水、宜陆则陆、宜空则空”的原则,发挥综合交通运输的整体优势和组合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大力发展水路运输、公共交通等低能耗运输方式,积极倡导低碳型交通消费模式和绿色出行方式。推进交通运输能源清洁化,促进新能源技术在交通基础设施中的应用,加快推进LNG等清洁能源运输装备、装卸设施及纯电动、混合动力汽车,支持加气、充换电等配套设施的规划与建设。继续推广节能降碳技术,促进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推广与应用。推进管理性节能减排,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制度体系,强化制度约束,提升行业节能减排治理能力,探索研究重点区域交通运输温室气体与大气污染物排放协同控制机制。
强化基础设施生态保护和污染综合防治。推进生态工程技术在设计、建设、养护和运营等全过程的综合应用,建设生态型交通基础设施。加强水污染防治,强化公路服务区、港口、枢纽站场等水污染防治,完善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系统,强化生态型污水处理技术的应用。加强重点区域和重点流域生态综合治理,继续开展河西内陆河地区、黄河上游地区及黄土高原地区的公路工程修复。着力提高公路、铁路交通主干线沿线绿化美化水平,持续推动“绿色通道”、“生态公路”、“生态港航”建设。积极推进省级交通环境监测中心站建设,加快构建省级行业环境监测网络和统计平台,逐步实现对行业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及客货运输活动全方位的环境监测。
加强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统筹利用通道线位资源、运输枢纽资源,推进公路与铁路或轨道交通共用桥位、线位资源,加强综合客运枢纽用地的综合立体开发,提高公路、铁路、机场建设用地的利用效率。继续推进废旧材料的循环利用,废旧沥青路面材料循环利用率达到85%以上。积极推广公路服务区和港口的水资源综合循环利用,鼓励交通建设企业加入区域资源再生综合交易系统。创新设计理念,优化施工工艺,大力推进施工节能、节水和原材料节约工作,推广节能型养护装备材料。
八、切实推进交通治理能力现代化 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深化综合交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创新交通运输技术管理手段,推动综合交通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一)深化综合交通重点领域改革。 深化交通投融资体制改革。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要求,完善交通运输发展“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多元筹资、规范高效”的投融资管理体制。坚持投资主体多元化,建立中央专项资金与地方财政共同兜底,一般债券与专项债券相互补充,社会资本全方位参与的投融资模式,努力形成国家投资、民间资本、信贷资金、地方财政共同投资办交通的格局。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合理定价、财政补贴等收益约定方式,参与重点公路、机场港口、枢纽站场等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运营。地方政府积极探索将交通项目沿线一定范围内的土地等可开发经营的资源作为政府投入,着力推进PPP模式。充分发挥财政性资金引导作用,鼓励更多的民间资本参与产业基金发展。加强综合交通基础设施政府性债务管理,把握举债和偿债的节奏、时机、规模,优化债务结构,降低利息负担,在妥善处理存量债务的同时,确保在建项目后续资金有序供给,确保交通运输行业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债务风险。
深化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根据国家财税体制改革要求,科学划分国家高速公路、普通国道、省级高速公路、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职责,建立事权清晰、精简高效、权责一致、运转协调、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的公路养护管理体制。积极推进高速公路养护市场化、国省干线养护专业化、农村公路养护社会化改革,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公路养护组织模式,处理好养护公益性服务与市场高效配置资源的关系。加强路网运行管理,促进公路养护、收费运营和路政管理的有效衔接,建立信息共享、资源优化、能力互补、协调有力的公路运行管理机制。建立完善以公共财政为主的非收费公路养护保障机制,在逐步提高养护资金投入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省市县三级财政投入比例,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二)提高综合交通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加快清理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权力,梳理交通便民服务事项,公布全省交通运输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便民服务清单。探索制订交通运输行业投资、建设的负面清单。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相对集中执法权,强化市县两级交通行政执法主体地位,整合路政、运政、海事等执法资源,建立权责一致、高效有序的交通综合执法体制,积极探索跨部门交通联合执法的有效路径。完善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加强收费公路、治超站点、城乡结合路段等重点领域的执法整治。在交通运输重大行政决策中全面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建立健全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及责任倒查机制。加快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提高交通运输部门的法律应诉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三)提升综合交通管理创新能力。 加强综合交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有效发挥政府调控作用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提高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创新服务能力。积极争取部级重点科研平台的认定工作,完善全省交通行业科研基地布局,强化行业重点实验室管理,稳步推进区域研发中心建设,持续改善基础科研条件,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鼓励和支持企业建设高水平研发平台,培育一批具有示范和带动作用的交通运输行业创新型企业。鼓励和支持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与企业紧密合作,大力促进产学研相结合,健全和完善协同创新体制和机制。
完善科技创新工作的管理模式。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不断完善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和经费管理制度,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科技管理效能。组织和引导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相关企业高效务实地开展科技创新活动,促进科技创新活动与企业经营活动高度融合。建立稳定的交通科技创新资金投入机制,积极探索财政资金科技投入“以奖代补”制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支撑的科技创新投入体系。
第五章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一、规划实施对环境影响分析 (一)生态环境及水土流失影响分析。 规划实施对重要生态系统环境的影响主要包括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湿地等生态敏感区的影响。本规划项目沿线涉及部分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及森林公园等重要生态敏感区,项目设计应尽量绕避,若确实无法绕避的应减少穿越长度,并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履行相关合法手续,减少规划工程对生态敏感区的影响。
本规划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的工程主要集中在路基、站场、桥涵和隧道等项目,表现为路基主体工程、土石方工程及站场工程占用土地、破坏农田、扰动地表,使植被覆盖率下降,改变原有土地使用功能,导致土层松动和土壤抗蚀性减弱,影响当地农业生产。取弃土、隧道开挖及弃碴、填挖方等工程活动,路基边坡和路肩的裸露,将受到雨水和地表水的冲刷,有可能引起局部水土流失,并诱发不良地质和地质灾害现象。桥涵设置不当将可能挤压沟渠,影响农灌和水利设施,形成对河流上、下游局部河岸的冲刷。桥基础开挖和钻孔桩产生的弃土或泥浆不进行处理,有可能堵塞、压缩河道,淤积河床,污染水体。目前,水土流失在我省中部黄河地区、南部山地区及陇东陇中黄土高原地区较为严重。
(二)环境污染影响分析。 规划项目选线或选址如离水源地太近,将会对水源地或水源地持续供水产生影响。规划项目建成运营期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悬浮物、动植物油等;生产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石油类等。交通项目运营对沿线声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机车鸣笛、列车运行噪声等;固体废物主要为沿线站区的生活垃圾、旅客列车垃圾和锅炉产生的炉渣及货物运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垃圾等;电磁干扰主要产生于接触网的电晕放电和机车受电弓与接触网离线时产生的火花放电。
二、控制生态破坏与防治污染的措施 (一)控制生态破坏的措施。 1.设计方案从“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环保原则出发,推荐方案,充分体现交通项目落实环境保护的理念,并使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在项目方案比选中,选择对环境保护目标影响最小的方案。对通过敏感保护地段范围内的工程,严禁设置取弃土场,尽量减少占地面积,减轻对地表植被的破坏,保护沿线的生态环境。
2.对于线路穿越的文物古迹等环境敏感区域,优先考虑绕避方案,若确实无法绕避,应减少穿越长度,并注重施工期的环境监控,避免工程对其产生较大影响。
3.规划项目用地以减少占地为原则,尽量少占良田特别是基本农田、优质林地,尽可能利用荒地、坡地;对具有复耕条件的临时用地采取土地复垦措施。
4.规划设计中应加强土石方的调配力度,充分移挖作填,尽量减少取土场的设置和弃土、弃碴量。取弃土选择合理的场地集中设置,弃土、弃碴场的设置尽量选择在地势低洼、无地表径流、植被稀疏、远离线路的地方堆弃,同时做好防护和排水工作,取弃土及弃碴场使用结束后,清理平整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挡护及植物恢复措施,以减少水土流失。
5.严禁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设置弃碴场、砂石料场等临时工程,工程弃碴须运至保护区外处置。桥梁工程的施工便道尽可能利用现有的便道,新建施工便道在工程后必须予以恢复。不得在保护区内检修施工机械,防止施工机械含油废水对保护区的影响,不得在保护区内设置施工营地等临时设施。
6.避免在敏感水体附近和保护区内设置施工营地,设置的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营地污水由施工单位采用隔油沉淀处理后收集储存。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尽量回用,以减轻施工期生活污水对地表水体的影响。
7.项目施工前委托有资质的文物勘探单位对沿线的文物古迹进行全面的考古勘探,制定出相应的保护计划,并加强落实,对需要发掘的墓葬则应做好考古发掘工作。施工中一旦发现有未知的地下文物,应立即报告有关文物部门,对发现的文物进行必要的抢救性发掘。
8.对于线路涉及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规划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车辆作业等活动,不得进入文物保护范围内,不得在文物保护范围内设置弃土(碴)场及施工营地等临时用地。加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大力开展有关文物保护的宣传及教育工作,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9.对项目全线取弃土场和隧道弃碴场的防护,结合主体工程的取弃土及弃碴过程进行,通过采取工程防护措施后,根据实际情况对全线取弃土场及隧道弃碴场采取工程及植物的综合防护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水土流失。
(二)防治污染的措施。 1.噪声、振动防治。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中相应标准的有关要求,根据超标大小分别采取隔声窗或声屏障等防治措施,减少交通项目噪声、振动影响。项目设计中应考虑与周围自然环境和建筑风格的协调性,造型美观。
2.水环境保护。规划项目沿线产生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既有排水管网统一处理后达标排放。生活污水优先选择排入城市排水系统统一处理,无法排入或排入后得不到处理的,根据受纳水体的功能要求,选择相应的处理措施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周围无适当受纳水体的,应对生活污水进行相应处理后利用。
3.大气环境保护。对于部分项目需要新增锅炉,均应选用环保型锅炉,并配有除尘设备,经处理后锅炉烟尘、
SO2排放浓度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的相关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理。固体废物按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进行处置。项目运营期,根据当地环保部门的有关要求和规定,新增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集中清运后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处理或集中交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
5.电磁防护。规划交通项目建成运营后,对受电磁干扰影响的部分居民电接收系统,采用集中安装闭路电视接收系统措施,以解决运营期对居民电视接收的电磁干扰。
三、环境保护建议 由于本规划主要涉及铁路、公路、民航、水运、枢纽、公共客运等交通项目,项目选线(选址)方案不仅要考虑带动沿线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而且要尽可能避免穿越沿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水源保护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和重要文物古迹,建议规划实施阶段与相关部门主动对接、积极协商,优先考虑优化选线(选址)方案或相互避让。同时,通过采取先进的施工工艺和严格的环境管理,减小规划交通项目建设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在工程建设中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可将环境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和谐统一。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6873”交通突破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作用,共同推进规划与项目的实施。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制定建设实施计划,抓好重大项目、重要政策、重点工程的落地生根。加强省直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协调衔接,确保目标任务有序推进。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和考核机制,明确责任主体、考核目标、任务要点、工作要求,确保目标如期实现。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关心交通发展、参与规划实施和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及时把控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开展对规划执行情况的总结评估,适时调整规划和相关政策,进一步增强规划的指导性。
二、强化资金保障 “十三五”时期,全省交通基础设施资金需求较大,要加快构建新型投融资体制,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扩大已设立的交通基金规模,用足用好中央专项建设基金,努力争取政府债券倾斜支持,进一步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为项目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加大各级财政对公益性交通建设项目的资本金补助。充分发挥各级交通投融资实体作用,保障全省重点交通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研究铁路投融资政策,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铁路建设实施土地综合开发的意见》(国办发〔2014〕37号),加快实施铁路用地及站场毗邻区域土地综合开发利用政策,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社会法人、境外企业、在甘大型企业以多种模式参与省内铁路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凡符合开放条件的公路、桥梁、隧道、运输枢纽、物流园区等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均鼓励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控股、参股、BOT+EPC、PPP等融资方式建设运营。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投资、政策性优惠贷款等资金用于机场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市州政府和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民航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经营。
三、加强交流合作 建立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省区市协同发展的区域协作机制,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运输政策及标准对接等方面加强协作。加强与国家部委关于综合交通运输规划、政策、标准的对接,做好项目储备,促进各种运输方式融合发展。
四、强化人才保障 以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高素质管理人才及综合运输急需紧缺人才为重点,加强人才培养,强化高校和专业科研机构合作。加强综合运输有关学科和专业知识培训,促进交通运输人才的流动配置与合作交流,提升综合运输发展实践的人才保障能力。依托重大工程、重点科研项目、重点科研基地,支持科研骨干开展基础研究和科技攻关,打造一批行业急需的高水平创新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