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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管县]假定省县直辖的前提下,这类县市如何划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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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7-05-05
比如江宁之于南京、黄埔(加萝岗)之于广州、江夏之于武昌,这几个历史上是一体的,但是前者规模不小、后者偏置一隅,究竟是合并呢,还是分设县市?
中央---省---郡/市/州---区/市/县---邑/镇/乡---坊/里/村
        |--直辖郡---区/市/县---邑/镇/乡---坊/里/村
                       |--特区---邑/镇/乡---坊/里/村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7-05-05
当然是合并了,不会分设的。“这几个历史上是一体的”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7-05-05
省县直辖这个前提还可以分成继承现状下的省县直辖还是你个人心目中理想状态下的省县直辖。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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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7-05-06
至于顶楼的一组3个,我的意向还是分设。合在一起太臃肿了;况且两者强弱分明,产业分工明确,各自发展有何不行。
省县直辖这个前提,当然是继承现状,少量并县(河北、山西除外)。
中央---省---郡/市/州---区/市/县---邑/镇/乡---坊/里/村
        |--直辖郡---区/市/县---邑/镇/乡---坊/里/村
                       |--特区---邑/镇/乡---坊/里/村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7-05-06
还有另外一类,譬如大冶之于黄石、贵溪之于鹰潭。这两个倒是应该合并发展,类似东莞、中山模式,但是失败。个人觉得可能原因与此,前者无论人口规模、经济总量都要大于后者。但是原先的做法以小吃大,可谓逆势合并,失败就不足为奇。不像顶楼一组3个,以强并弱,顺势而为。
还有一个失败的例子,洪江。表面上是以大并小,顺势而为,之所以失败,可能不仅仅当初操作不当。是否跟当地社会发展水平不平衡有关,譬如人均收入、教育水平、城市化率等等。
中央---省---郡/市/州---区/市/县---邑/镇/乡---坊/里/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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