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 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平顶山市统计局2011年5月20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国务院、河南省政府、平顶山市和市以下地方各级
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为4904367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 相比,十年共增加106367人,增长2.22%。
二、家庭户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1335923户,家庭户人口为4717467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53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70人减少0.17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522975人,占51.44%;女性人口为2381392人,占48.56%。总人口性别比 (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8.52下降为105.95。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992449人,占20.24%;15~64岁人口为3480094人,占70.96%;65岁及以上人口为431824人,占8.80%。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3.54个百分点 ,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1.8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71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
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00454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05619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208626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66631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2584人上升为6162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0963人上升为12349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1434人上升为45034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0492人下降为21749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93633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50367人,文盲率[5]由7.18%下降为3.95%,下降3.23个百分点。
六、人口地区分布
全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快速汇总的人口地区分布数据如下:
地区别 常住人口
平顶山市 4904367
新华区 389842
卫东区 302582
石龙区 54909
湛河区 286642
宝丰县 490236
叶县 777150
鲁山县 789845
郏县 571484
舞钢市 313807
汝州市 927870
(单位:人)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各省辖市、县(市、区)的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