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5975阅读
  • 52回复

[首都]迁都不如分都,五都制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该作者 50 发表于: 2015-03-12
北京:行政首都,中央党校,国台办,港澳办入驻
南京:司法首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部,中纪委入驻
西安:立法首都,全国人大
成都:民族首都,国家民委入驻
广州:外交首都,外交部入驻
上海:经济首都,央行,交通运输部,国家海洋局入驻
武汉:军事首都,军委,国家安全部,国防部,公安部入驻
洛阳:文化首都,文化部,教育部入驻
只看该作者 51 发表于: 2015-03-12
回 大蝈蝈 的帖子
大蝈蝈:你这么“分都”,与不分有什么区别呢?
分都无非就是,大政以外的事让分都就近处理。你这么分都,让谁就近、让谁方便了?
....... (2015-02-05 03:00) 

阁下对“三权分立”的理解似乎有偏差。“三权分立”并非简单地分设三个权力机关,而是将国家公权力分为三类:立法、行政、司法。 立法权制订规则、行政权负责执行、司法权裁判是非。三者互不隶属,以防止出现权力机关“自己监督自己”、“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的不公正现象。中国古代有类似的分权制度吗?从来都是三权合一、全盘包揽吧。中国的政体自古至今都是行政权独大、领导一切。古代的皇帝、权臣从制订规则到行政管理甚至生杀予夺一把抓,“父母官”既管民政又管判案,哪里有“三权分立”的影子?“三公九卿”、“三省六部”都只是统一皇权之下的分工。古代哪个衙门能独立制订法律而不受皇权的控制?哪个衙门能依据法律裁定圣旨违法,甚至驳回皇帝的命令?
要说“三权分立”落后,也得说出理由。分权制衡制度未必完美,但能最大限度地对权力进行制约,防止公权力“一手遮天”侵害民众的利益。假如政府要强拆你的房子、剥夺你的财产,你是希望有个公正的司法机关依法阻止政府的暴行,还是忍气吞声自认倒霉?
只看该作者 52 发表于: 2015-03-12
那还不如300都制,大家都是首都市民。或者干脆改为中国直辖市,永远世界第一市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