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h.gov.cn/shanghai/node2314/node2315/node15343/u21ai591946.html
关于调整浦东新区部分镇行政区划的通告( 2012年3月13日 )
为进一步构建大区域、扁平化行政体制框架,推动区域经济布局优化升级,提升城市综合管理的效率,促进浦东新区的长远发展,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浦东新区部分镇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沪府〔2011〕95号)),对本区部分镇进行行政区划调整,将本区原川沙新镇、六灶镇、祝桥镇等三个镇调整为川沙新镇和祝桥镇。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3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民政局〈关于本市行政区划变更审批权限的请示〉的通知》(沪府办发〔1990〕10号)的有关精神,现将调整后的川沙新镇和祝桥镇的行政管辖范围通告如下:
一、调整后的川沙新镇由原川沙新镇的城南社区、城厢社区、华夏社区、黄楼社区、六团社区、江镇社区的和平村、华路村、大洪村、民利村和原六灶镇合并组成。其行政区域范围为:东至原川沙新镇和平村、华路村、大洪村、民利村、虹桥村、陈行村、高桥村、杜尹村、湾镇村、长桥村、储店村、新浜村村界及祝桥镇边界;南至宣桥镇、祝桥镇边界;西至张江镇、康桥镇、周浦镇、新场镇边界;北至唐镇、合庆镇边界。镇政府法定代表人柳亚华,镇政府驻地在新川路540号(原川沙新镇镇政府所在地),邮编:201299,电话:58989162。川沙新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地址:新川路645号,电话:68397955。川沙新镇文化活动中心,地址:新川路300号,电话:68397862。川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绣川路340号,电话:68393160。
二、调整后的祝桥镇由原祝桥镇和原川沙新镇的江镇社区(不含和平村、华路村、大洪村、民利村)、施湾社区合并组成。东至长江岸线;南至惠南镇、老港镇边界;西至宣桥镇和调整后的川沙新镇边界;北至合庆镇边界。镇政府法定代表人谢根明,镇政府驻地在卫亭路80号(原祝桥镇镇政府所在地),邮编:201323,电话:58107343。祝桥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地址:南祝公路(老川南奉公路)5058号,电话:68098326。祝桥镇文化活动中心,地址:航亭环路88号,电话:58102640。祝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川南奉公路5009号,电话:58107027。
三、本通告即日起执行。特此通告。
2012年2月17日
这样看来,机场就在祝桥镇范围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