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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制][原创]分县--城镇化的急先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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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5 发表于: 2006-05-16
以下是引用中华大帝在2006-5-16 11:31:01的发言:
]


县以上不在探讨之列,县以下的乡又不做实际探讨,就县论县,有多少客观性呢?有几个行政区划体制不是通盘考虑的?



怎么叫就县论县?


"小县,就可以撤消乡镇,实行村镇自治.

" 在撤消乡镇的同时,解散行政村组织结构,实行村镇自治."


这不是在做县以下的探讨么?只不过县以下的乡被撤消了,自然不会再探讨.

[em07][em10]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
小号?查无此人!
只看该作者 76 发表于: 2006-05-16

撤消乡不谈为什么要撤,撤消了之后乡级职能怎么转化?一句,撤消了自然不会再探讨.

谈县不谈地、省,你怎么知道要实行几级制,你怎么知道你讨论的这个个县需要兼有那些职能,撤地之后的县和你所谓的小县的县职能是不同的吧?怎么能不谈县上的单位呢?

不讨论县上级区划,也不讨论县下级区划,这还不叫就县论县?什么叫就县论县?

吾之所愿——复我汉唐 兴我华夏!
大中华帝国——万世长存!
自由—民主—我可以为此奋斗终生!
只看该作者 77 发表于: 2006-05-16
以下是引用中华大帝在2006-5-16 12:50:04的发言:

撤消乡不谈为什么要撤,撤消了之后乡级职能怎么转化?一句,撤消了自然不会再探讨.


谈县不谈地、省,你怎么知道要实行几级制,你怎么知道你讨论的这个个县需要兼有那些职能,撤地之后的县和你所谓的小县的县职能是不同的吧?怎么能不谈县上的单位呢?


不讨论县上级区划,也不讨论县下级区划,这还不叫就县论县?什么叫就县论县?



" 分县就是小县,小县就是要撤消乡镇,推行村镇自治.
" 分县,就是将行政中心下移,让县充当基层政权......
:撤并乡镇的目的是为了发挥和强化中心城镇的职能作用,这个职能应该具备行政和经济两重性吧.但由于乡镇本身只是个不完全的政府机构,其行政职能具有相当大的局限性.撤并后的乡镇,无论区域人口经济都应该比原来的强大,但行政职能却相对减弱,甚至会因为某些方面的职能不到位而造成空缺......

" 由于乡镇行政职能的局限性,制约了当地的经济发展,因此有必要将行政中心下移,让县取代乡镇而成为基层政府,以完善和强化基层政府功能,保证城镇化顺利进行."


分县也就是小县,是个折衷的方案,是要保留县与省之间的那一级如现在的地级市.至于那一级的设置及职能划分,如果要论及.肯定得另开帖子.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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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8 发表于: 2006-05-18

小县更深层次的问题:

很多人升官发财了,老百姓也得到实惠:"咱家门口也靠近县城了"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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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9 发表于: 2006-05-18

几级制很重要吗?与权力下放和地方自治相比,我认为几级制的问题,根本可以忽略。用几级制来压有关地方体制改革,我想没有什么道理。

楼主“分县”的本质是什么?就是楼主在79楼又提到的“咱家门口也靠近县城了”,这句话的意义是,中国的掌握实权的地方政府(其实就是地方自治体),又再次接近民众。

至于有的人反复的在说,乡镇合并怎么怎么样,如果未来的乡镇,可以像今天的“县市”一样,拥有独立自主的财政、人事管理权,和自己独特的施政职能而不是总是在执行上级政策的话。那么“乡镇”成为未来中国的基础地方自治政府,也是一条好出路。

但是楼主和我,以及一部分网友,我们认为,让乡镇拥有如县市般的完整地方治理(自治)权限,其操作成本,不如把现在的乡镇改造为县市派出机构乃至取消,让县市成为基础地方政府来的低。

只看该作者 80 发表于: 2006-05-18
以下是引用我等天子在2006-5-18 9:04:07的发言:

小县更深层次的问题:


很多人升官发财了,老百姓也得到实惠:"咱家门口也靠近县城了"


当说出这样的话的时候心里曾掠过一丝悲哀.本来上这样的论坛是想放飞心情,让理想自由自在地翱翔.....

keating 等却透过现象看本质,实在可畏可贵!


而偶也还能吃饭......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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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1 发表于: 2006-05-18
以下是引用keating在2006-5-18 13:55:21的发言:

让乡镇拥有如县市般的完整地方治理(自治)权限,其操作成本,不如把现在的乡镇改造为县市派出机构乃至取消,让县市成为基础地方政府来的低。


让乡镇拥有如县市般的完整地方治理(自治)权限和分县是两回事。我赞同前者,但不支持分县。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欢迎关注微博http://weibo.com/qqmexh
只看该作者 82 发表于: 2006-05-22
以下是引用QQme在2006-5-18 15:17:29的发言:
>

让乡镇拥有如县市般的完整地方治理(自治)权限和分县是两回事。我赞同前者,但不支持分县。



现在的撤并乡镇的目的是否就是为了让乡镇拥有如县市般的完整地方治理(自治)权限?如是,那原来的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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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3 发表于: 2006-05-22

当然不是。所以我也反对撤并乡镇。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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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4 发表于: 2006-05-22
不管主张什么或反对什么,能够理性的探讨问题则是论坛成熟的标志.[em10][em10][em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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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5 发表于: 2006-05-31
以下是引用我等天子在2006-5-16 9:44:45的发言:

回归主题^^^^^^^^^自己顶.


在撤消乡镇的同时,解散行政村组织结构,实行村镇自治.村为自然村(聚落),镇为相对较大的聚落如原来的乡镇驻地,以及一些传统的圩场集市村落等.村镇合并或并入市区须经当地居民讨论通过.


-----村镇自治.各村镇可以在原来行政村的基础上(或扩大或缩小)即是认同感较强的地域属地自由成立类似同乡会或联谊会的非政府组织,以协调各方面利益,对外关系等.由各村镇的名人能人担任理事会成员,各村镇长是当然的理事会成员之一.


行政村或者改称乡,但职能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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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6 发表于: 2006-05-31
以下是引用我等天子在2006-5-22 22:46:57的发言:
不管主张什么或反对什么,能够理性的探讨问题则是论坛成熟的标志.[em10][em10][em10]


是人成熟的标志,呵呵~
吾之所愿——复我汉唐 兴我华夏!
大中华帝国——万世长存!
自由—民主—我可以为此奋斗终生!
只看该作者 87 发表于: 2006-05-31
以下是引用中华大帝在2006-5-31 18:44:35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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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成熟的标志,呵呵~


到西祠.天涯看看,难道那些人都不成熟?[em01][em01][em01][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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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8 发表于: 2006-06-07

其实我是赞成合并部分乡镇成立新县,或者一个县分设2-3个县,让乡镇成为县的派出机构或自治;省还可以划小一点,成为中央-省-地市-县四级体制,恢复到古代“皇权不下县”的

但这样做在实际操作时难度比较大,新设的县会太多,还涉及到乡镇干部安置的问题,估计他们都会进入县级政权,但动的范围太大了。

只看该作者 89 发表于: 2006-06-08
支持楼主,不过,最好还是把二级政区的市改称州或郡,要么分等,正厅为州,副厅为郡。
只看该作者 90 发表于: 2006-06-08
我不认为历史上的县有多稳定。它的看似稳定,仅仅是因为它是基层政权,权力小,跟政治的动荡离得远,要说稳定,县的人口规模倒是比较稳定,一般在政治稳定的时期,人口多了,分县,人口少了,并县。所以明以前的各朝繁荣时期,平均一县人口大约也就三五万吧,而且在传统上,“七品县令”从来就是个芝麻官。所以我也从来就是主张小县制的
只看该作者 91 发表于: 2006-06-08
其实,这里的人大多数有一个共同的意见,就是在省地县乡4级中要去掉一级,成为3级,分歧主要在名称,一派主张省----大县---乡制,有点象民国时那样,可称民国派,另一派主张省---州(府郡)---小县制,象明清时,可称古典派。[em01][em01]
只看该作者 92 发表于: 2006-06-08
以下是引用土豆进城在2006-6-7 22:23:27的发言:

其实我是赞成合并部分乡镇成立新县,或者一个县分设2-3个县,让乡镇成为县的派出机构或自治;省还可以划小一点,成为中央-省-地市-县四级体制,恢复到古代“皇权不下县”的


但这样做在实际操作时难度比较大,新设的县会太多,还涉及到乡镇干部安置的问题,估计他们都会进入县级政权,但动的范围太大了。


乡镇干部的出路最难.一些地方撤并乡镇之后,部分人员被分流,乡镇长可以到市里县里谋一官半职,普通干部则只能下去包村或下岗.

分县或小县,可以解决乡镇干部安置的问题,就是他们都会进入县级政权,虽然动的范围大了点,但不会造成动乱,因为人人都升了.所以这样做在实际操作时难度不那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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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3 发表于: 2006-06-09

不可能所有乡镇干部都到县里面去,还是有部分干部在乡镇,毕竟这个方案里面乡镇只是虚化,并没有撤销,农村毕竟还是需要干部去做些工作。

就是因为调整太大了,而且还包括很多县级机关的调整,所以估计国务院不会实行这个方案。

只看该作者 94 发表于: 2006-06-10
不知道楼上怎么看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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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5 发表于: 2006-06-11
可能我还没仔细看你的贴子,因为我自已的设计中乡镇无论实还是虚,都不应该也不会撤,因为不可能县直管到村.
只看该作者 96 发表于: 2006-06-12
偶的小县规模跟现时撤并后的乡镇是大不了多少的.直管到村,管理幅度应该不是很大.行政村的通名可以考虑改为乡,但职能不变(作为选区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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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7 发表于: 2006-06-13

那我的想法与你有分歧。我的设想中小县还是会管几个乡镇,乡镇作为县的派出机构,一个县大约30-40万人,绝对消灭百万大县,下辖乡镇大约3-4万人一个。

只看该作者 98 发表于: 2006-06-14
有分歧是正常的.否则不就是统一思想?[em01][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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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号?查无此人!
只看该作者 99 发表于: 2006-06-14

在论坛这么久,我是越发糊涂了:

究竟什么是自治?与行政有什么本质不同?

君子坦蛋蛋,小人藏鸡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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