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可以照顾绝大多数利益,实现完美三级
区划。
中央:80个内设机构以下
第一级50个:特别市(建成区1000万人以上)、省、 正部级 50个内设机构以下(各厅委办为正厅级)
第二级1800个:特别区(特别市适域区下设之)、市(省辖建成区10万人以上)、县 正厅级 30个内设机构以下(各局委办为正处级)
第三级30000个:街区(作为特别区下设3万人以上)、 区(市下设3万人以上)、乡
镇(镇区1万人以上) 正处级 15个内设机构以(各科办所为主任科员)
必须设立的小县为副厅级,如南澳县,
合并也可以。某镇区10万人以上独立设市,连带周围地区即可。
1.地级市本部必须独立设立适域市,
城市不可以分割,区只是一个城市
规模达到一定程度后的分区域治理机构,并不是一级完整机构,俗称半政府。
包括特别区、镇、乡区域由于没有人事权或财权,虽然和区相比强一些,但是还是半政府,不能独立处理较大事务,依靠上级,一如香港!
城市是一个整体,如
交通、道路、治安、
文化等等,各区不可能孤立存在,在市的统一安排下才可以,城市流动性大,例如一个市民在A区居住,
B区消费,C区上班,D区违章,E区看望父母等等,在一个城市内独立完成,跟县无关,而且
经济发达,消费能力高。
2.领导副处起步,
乡镇全部升两级书记镇长正处级,县级领导升二级,书记县长正厅级,市辖区领导升一级,
地级市市长书记不变,自行消化富余人员。
取消的是地级市,市长书记不弄虚职即可,原地级市本部如开封、盘锦、双鸭山、桂林之流的地级市自己消化。安康市一个区市直和区直合并即可。
看看开封市,七市区县合一,自己消化吧,重庆厅级都消化了,何况开封处级干部。
虚职:正巡、副巡、正调、副调、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 内设机构的下设机构全部为虚职, 如中央司局及以下,省里处级及以下,市里主任科员以下,乡镇区内设机构等。
3.分省是必须的,一个班级一般少于60人,全国划分为50个左右特别市、省,省部级在领导职数确定情况下基本上够了。全国官员普遍升级,没有阻力,只是一小部分地级市正副市长级干部没有晋升,这跟本身情况有关,如阜新小区极多自作孽,自己处理,自己消化即可。
[ 此帖被东亚第一精英在2014-09-06 20:42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