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国分为省、州
二、各省分为县、市;各州分为本辖、县、市 省和州之
行政首长的标准级别为副部级,可上下浮动半级。
三、各州本辖、县和较大的市分为区、乡、镇; 市、县之行政首长的标准级别为处级,可上下浮动半级;州本辖指的是州直接管辖的地域。
四、乡、镇、区和较小的市分为社区、街坊、村等。 乡、镇、区之行政首长的标准级别为科级,可上下浮动半级,但不可和上级单位之行政首长同级。
注:市只是行政
区划通名,并不代表是
城市。
城市通名:
省城,指省政府所在的城区,虽然可能归属于多个不同的市县,但统称为省城。
州城,指州政府所在的城区,也就是州本辖之区部。
县城,指县政府所在的城区,也就是县之区部。
市城,指较大的市之市政府所在的城区,也就是较大的市之区部
市镇,指城市化的镇和较小的市。
市街,指乡、镇、较小的市之城市化片区。
基本采取清代的府州厅县制,只是
1、用“省”代替府。
2、用“州”囊括直隶州和直隶厅。
3、用“市”囊括散州和散厅。
4、用“区”囊括府城、州城、厅城、县城。
5、
民族地方改土归流。
兼顾省直辖县市派、虚省实地派的诉求。全国约分为二百余省、州;万余县(含州本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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