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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 涪陵府〔2015〕196号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武陵山乡设立茶园坝社区的批复 武陵山乡人民政府:你乡《关于成立茶园坝社区的请示》(涪武陵府文〔2015〕24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一、同意设立茶园坝社区居委会。二、茶园坝社区管辖范围为:武陵山村1组、2组,百花桥村2组规划区域(含商业贸易区、统建安置房25栋283户,自建安置房54栋54户);幅员面积 4.2平方千米(其中山林4395.5亩,土地1887.95亩),辖区常住居民1000余户3000余人。社区设5个居民小组,社区办公室用房设在武陵山乡茶园安置小区1幢。三、请你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实施建制调整。社区干部配备待全区村(居)“两委”统一换届时正式产生。日常工作暂择优安排人员临时负责,要解决和处理好相关问题,确保平稳过渡,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重庆市涪陵 区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28日 抄送: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区委各部委,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协办公室,区法院、检察院,人武部,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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